【青岛市】突出健康 提升能力 探索建立幸福家庭发展新模式
发布日期:2016-01-05 阅读:2416

  去年以来,青岛市以卫生计生机构整合为契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创建幸福家庭活动为载体,以群众满意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围绕家庭开展生命全程服务为主线,以健康服务为主要内容,以提升家庭发展能力为目标,积极探索建立幸福家庭发展新格局。现将开展创建幸福家庭的有关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程服务提高家庭发展能力

  青岛市自2011年以来,卫生、计生、宣传、文化、教育、新闻、妇联等13个成员部门共同出台实施意见,以开展和谐幸福家庭促进计划为载体,立足家庭,围绕生命全程,为市民提供系列化的人口家庭公共服务,建立了“目标任务、工作标准、促进措施、评估反馈”工作体系,开展“婴幼儿早期教育、青春健康教育、新婚健康教育、孕前优生健康、避孕节育与生殖健康、围绝经期健康、老年健康、困难救助、人口文化等”九项促进。目前,全市共建立了199个示范点, 98%的村(居)推行了和谐幸福家庭促进计划,面向48719户0—3岁婴幼儿家庭开展早期教育促进,向9316名青少年开展青春健康教育促进,向211710对新婚夫妇开展新婚健康教育,向187942人拟生育人员开展孕前优生健康促进,向1065758人已婚育龄妇女开展避孕节育与生殖健康促进,向63874人开展围绝经期健康促进,向15704名老年人开展老年健康促进,向50225户次贫困家庭开展困难救助促进,受到广大市民好评。尤其是健全科学育儿网络体系,设立250个项目点,托起家庭希望之星。2013年开始设立以市级科学育儿示范基地为中心,辐射区市、镇街、社区250个项目点的科学育儿网络,形成了覆盖四级网络的科学育儿公共服务体系。开展了婴幼儿家长培训、育婴师培训、婴幼儿早期教育及师资培训等,进行婴幼儿运动、语言、认知等能力训练,加强儿童社会性发展、行为习惯及健康人格的培养等科学育儿相关工作,受益人次达61857。


  二、健康服务提高家庭生活质量

  (一)实行长期护理保险,得到国家领导肯定。建立了“政府主导、部门负责、融合发展、全面覆盖”的医养结合服务模式,初步实现医、养、康、护一条龙服务。一是在全国率先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每年投入3亿元,对医养结合机构实行床日包干管理,对入住定点护理机构或居家接受医疗护理照料的参保人,每床日60元;在二级医院接受医疗专护的参保人,每床日170元;在三级医院接受医疗专护的参保人,每床日200元。目前,全市有36家具有医疗资质的养老机构、13家二三级医院,379家医保定点社区医疗机构开展了护理保险业务,其中有30余家医疗机构与60家未取得医疗资质的养老机构签署了医疗护理合作协议,提供医疗护理服务。二是建立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市级每年出资3600多万元,为80岁以上老人发放150元体检补助, 24万人受益。建有547个集文体娱乐、配餐送餐、医疗康复于一体的多功能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参与活动的老人2万多名。有36家具有医疗资质的养老机构开展了长期护理业务,近2000名失能老人享受到护理保险补贴。

  (二)开展公共卫生计生均等化服务,500余万人次收益。一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现提标扩面。人均补助标准由35元提高到40元,新增了老年人、儿童、高血压高危人群、精神病患者等免费服务项目,为重点人群提供免费的健康服务500万人次。二是流动人口社会融合国家试点顺利推进。今年我市被确定为全国流动人口社会融合第一批试点城市,将流动人口纳入基层卫生计生服务体系,为流动人口建立健康档案30余万份,提供免费的卫生计生服务44万人次,促进了流动人口的社会融合。

  (三)深入实施便民惠民服务,为群众减免垫付费用17.5亿元。今年便民惠民举措突出细节服务和全程服务,全市医疗机构大力推行医疗服务十大便民举措,逐步推开门诊一站式服务,完善医前、医中、医后细节服务,改善了患者就医感受。开展流动导医服务6437人次,为群众预约诊疗26万人次,开展住院床位集中预约服务,落实出院回访服务全覆盖,通过“服务百姓健康”行动为患者减免费用66万元,通过“先诊疗、后结算”服务为群众垫付医疗费用17.4亿元,切实减轻了群众负担。

  (四)社区老年医疗实现无缝服务。我们在社区,以开展幸福家庭创建活动为载体,将老年健康促进计划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其中,充分利用社区内的资源,社区居委会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养老机构密切合作,每年组织65岁以上的老年人查体一次,建立健康档案,并根据查体结果,开展有针对性服务。对健康老人,建立老年活动中心,组织文体活动,邀请辖区内的专家义务授课,举办老年保健、家庭保健护理等公益讲座,开展健康教育、健康诊疗、慢病防治等服务,增强老年人养生保健意识,提高老年人健康水平。对患病老人,指导其到综合医院进一步检查,确定治疗方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常规治疗。对不具备医疗资质的签约养老机构和居家养老的失能和半失能老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家庭出诊、全科呼叫、家庭护理、家庭病床等延伸性医疗服务。


  三、整合资源出台家庭福利政策

  投入4.4亿元兑现32项奖励优惠政策,302.6万人受益,中央媒体19次报道。一是大幅提高计划生育特别扶助标准。将独生子女伤残、死亡扶助标准,提高到不低于300元和500元,对计划生育节育手术并发症人员扶助金标准提高到600元、300元、200元;二是优先解决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的养老和居住问题。为享受低保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入住非营利普惠型养老机构的,按照每月300元的标准给予养老机构运营补助。对生活贫困、住房困难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申请廉租房、公租房、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的,给予优先安排,解除了计生特殊困难家庭的后顾之忧。三是完善社会保障机制。对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的育龄妇女在定点助产机构分娩的,除公共卫生项目的补贴外,再给予每人500元住院分娩补助;城镇职工合法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诊疗费用,纳入生育保险支付范围;城镇居民独生子女参加医疗保险的住院、大病、意外伤害的诊疗费用报销提高5个百分点。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的配偶无工作单位的,按照生育保险医疗费标准的50%享受生育补助金。四是完善关怀救助机制。建立计划生育公益金和人口关爱基金救助,对本人及其子女因患重大疾病、伤残或死亡造成经济和生活困难的,均可根据家庭经济状况、生产能力和贫困程度,一次性给予1000元至20000元不同额度的救助。其中对当年发生的未成年独生子女死亡家庭一次性给予12000元的救助;农村低保户中的独生女家庭,差额领取农村低保金后,每户每年增发400元专项生活补助。

  青岛市开展创建幸福家庭活动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完善制度、健全机制,加大投入惠及岛城民生,得到了全市人民的广泛认可和支持,广大群众和家庭积极参入其中,促进了全市文明、健康和稳定,促进了家庭发展能力和全市人民的幸福指数。人民日报和人民日报内参、光明日报、中央电视台、新华社国内动态清样等中央级媒体先后50次予以报道,其中人民日报2012年1月27日头版1次,光明日报头版3次报道我市创建幸福家庭有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