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凝聚合力 守护健康 厦门市湖里区促进家庭建设全面发展
发布日期:2016-01-05 阅读:2831

  全国创建幸福家庭活动开展以来,厦门市湖里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制定方案,明确分工。全区各计生责任单位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全面开展创建幸福家庭活动的通知》(国卫家庭发〔2014〕28号)具体要求,对照任务分工,抓紧部署,狠抓落实。通过大力开展“创建幸福家庭”活动,促进了辖区家庭建设的全面发展,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领导重视,部门协同,凝聚“创建幸福家庭”合力


  湖里区各级党政领导紧紧围绕幸福家庭创建活动目标和年度责任目标的要求,把创建活动作为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纳入区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重要内容,通过高层倡导助推创建活动的统筹决策,打造幸福民生。活动开展以来,区委、区政府及时成立、调整了湖里区创建幸福家庭活动领导小组,由区委副书记亲自挂帅,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计生分管领导为组员。领导小组集思广益、群策群力,为“幸福家庭创建活动”顺利开展定目标、出点子、想办法。区委分管副书记特别要求卫计部门和街道领导增强主动抓好创建工作的自觉性,区政府分管副区长多次到各街道调研幸福家庭创建活动开展情况。区领导的亲力亲为,为全区各级各部门领导树立了榜样,增强了全区干部齐抓共管的合力。


  二、宣传得力,健康促进,统一“创建幸福家庭”思想

  以社会主义价值观为引领,弘扬家庭传统美德,营造有利于家庭幸福、社会和谐的良好氛围。区卫生计生局与区文明办联合开展“百名专家志愿者进社区义诊”活动,在每周六专家下社区坐堂义诊的同时,组织志愿者开展志愿服务,传播慢性病防控知识,宣传指导优生优育。充分利用电视、报纸、杂志等主流媒体全方位展示卫计系统的风采。

以“文明、健康、优生、致富、奉献”为主题的社会宣传活动效果比较显著,形成丰硕的家庭发展文化成果。一是与厦门大学出版社合作编辑出版的《湖里人口缘与梦》受到广大群众的欢迎。二是及时更新人口文化园、婚育新风园、宣传牌、宣传标语、宣传栏。三是打造集婚育宣传、休闲娱乐于一体的湖里区卫生计生文化宣传阵地,提升户外宣传阵地的档次和水平。

  充分利用网络、微信等多种渠道,广泛传播科学健康知识、应急救助知识和家庭文化理念,向群众宣传有关计划生育、优生、优育、优教知识,帮助群众树立健康文明意识,满足了群众求知、求美、求乐、求健康、求幸福的美好愿望,对辖区群众培养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习惯大有裨益,深受群众欢迎。

  开展创建幸福家庭活动得到了党政部门的肯定与大力支持,居民群众的知晓率、参与度、认可度达90%以上,在《福建日报》等主流媒体得到了正面宣传。


  三、服务至上,守护健康,促进家庭建设健康发展

  (一)健全完善家庭健康服务体系

  立足家庭提供优质服务。活动开展以来,结合计划生育“双查”开展优生优育、生殖保健服务,湖里区计生服务站每年为参与双查的已婚育龄妇女提供一次免费生殖健康检查服务,增设不孕不育门诊,积极推进免费婚前检查与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一站式服务,做好开展新增G-6PD缺乏症检测、地中海贫血初筛检测的技术准备。创新计划生育药具发放模式,启动了“网上预约、快递送货”的避孕药具发放新模式。

  全面开展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在全区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制度,为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孕妇提供19项免费检查服务,并组建评估小组为服务对象提供面对面的咨询应答、评估和指导。同时还为孕检对象提供免费早餐、赠送纪念品、开通电话预约服务。2014年全区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5358人,2015年截至9月底已检查4092人。

  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一是妇女保健服务到位,湖里区率先在区级妇幼保健院中开展免费孕产妇系统管理,对所有常住和流动人口孕妇免费举办孕产期知识培训、免费提供五次产前检查和高危筛查、免费为产妇提供至少一次产后访视。二是儿童保健服务到位。制定湖里区儿童保健系统管理规范、高危儿管理规范和高危儿管理奖惩办法;区妇幼保健院按标准配置儿童保健用房和相关设施。2014年全区7岁以下儿童保健覆盖率98.97%,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95.94%。三是妇科病普查服务到位。制定湖里区妇科病普查普治工作规范,妇科病普查率从2013年的33.63%提高到2014年的91.78%。针对宫颈病变患病率的提高,对普查对象进行宫颈细胞学TCT、HPV检查、阴道镜检查等,为宫颈癌癌前筛查提供可靠的方法。区妇幼保健院与民政局相互配合为“低保”妇女开展常见妇科病免费检查。

  (二)完善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化体系

  湖里区率先在全市建成区级人口计生信息化培训中心和人口学校。建立全员数据库和相关信息系统,实现市、区、街道、社区四级互联互通。全区全员人口数据库的人口覆盖率达到98.6%。配齐配强区、街道、社区计生信息化技术人员,持续深入开展信息岗位练兵活动,不断提高技术服务干部队伍素质,确保信息化管理服务系统的正常运行。加强同公安、民政、防疫、教育等部门的沟通,实现信息畅通、共享互动,提高信息的利用效率。数据库主要数据项的准确率达到95.7%。依托信息网络开展家庭服务,2015年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09.65,达到年度目标要求。

  (三)提升服务力度,将流动人口纳入服务范围

  一是开展全科医生(乡村医生)与城乡居民家庭或个人签约服务,截止当前,全区5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完成高友网、糖友网签约共5889人,签约总量和服务人口标化量都在全市各区前列,签约对象满意率接近100%。二是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项目免费服务。建立健全流动人口健康档案,截止目前,湖里区建立流动人口健康档案625871份,流动人口建档率大于80%,达到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要求;加强流动儿童预防接种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了多次大规模的强化免疫、查漏补种活动,2015年上半年,湖里区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率达99.79%,达到并超过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工作要求;落实流动人口传染病防控措施,传染病监测工作覆盖至辖区内流动人口,重点防控结核病和艾滋病。“深入开展百名专家进社区活动”服务对象扩及流动人口,专门投入100多万元购买2台流动体检车,为广大流动人口普及健康知识、发放避孕药具、开展办理健康证和健康体检等服务。


  四、帮扶救助,解决难题,引导家庭建设全面发展

  (一)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

  一是抓好现有利益导向政策的落实兑现。2012年以来,湖里区严格落实法律法规以及省市文件所规定的利益导向政策,保证奖励费及时足额发放到位。二是完善利益导向政策,对已有的优先优惠政策进行提标扩面。先后出台《湖里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湖里区财政局关于对特扶家庭中伤残独生子女进行经济扶助的通知》(厦湖计生〔2014〕4号)、《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里区困难家庭临时救助实施细则的通知》(厦湖府办〔2014〕75号)、《湖里区独生子女家庭奖励扶持办法》(厦湖府〔2015〕69号)利益导向政策,分别对独生子女家庭、计生低保家庭、计生困难家庭采取奖励、扶助、扶持、补助、养老帮扶等多种措施,多方面给予奖励扶助,确保其享受到各项计划生育优惠政策。三是做好普惠政策和计生优惠政策的衔接。在出台民生普惠政策时,充分考虑到计生政策对计生家庭造成的影响,体现对计生家庭的优先优惠,在医疗卫生、劳动就业、扶贫开发等方面向计生家庭倾斜。

  (二)优先把计划生育家庭纳入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近年来,湖里区先后出台《关于印发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关于印发加强和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依照文件精神,优先考虑满足计划生育家庭的社会养老服务。根据区政府出台的居家养老政策规定,将辖区内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的老人(60岁以上)作为无偿服务对象;将只生一个子女或符合计生政策的二女户作为低偿服务对象;同时将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作为志愿者服务对象,由志愿者上门提供服务。2015年出台的《湖里区独生子女家庭奖励扶持办法》为促进计生家庭的长期发展提供了政策支撑体系,使辖区内计生家庭养老有所依靠。

  (三)扶助、关怀、帮扶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

  湖里区先后出台实施扶助关怀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的具体政策措施,有效帮扶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2013年依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加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工作意见的通知》(厦府办〔2013〕213号),对辖区内失独家庭扶助提标扩面,每人每月增加500元扶助金,对未满49周岁的失独对象每人每月发放1000元扶助金直至其再生育或领养子女;2014年湖里区人口计生局和区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对特殊家庭中的伤残独生子女进行经济扶助的通知》(厦湖计生〔2014〕4号),对母亲年满49周岁的特殊家庭的伤残独生子女每人每月发给500元扶助金。2015年为给辖区内计生特扶家庭提供贴心的生活照顾、精神慰藉、扶贫帮困,建立“联系人挂钩制度”,由区卫计局、街道计生办、社区三级联动,以“多对一”帮扶方式对各户计生特扶家庭挂钩负责。通过落实这些政策、措施,辖区内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在精神、生活上得到了有效帮助。

  (四)制定帮扶政策,提供照护服务

  针对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失能老人家庭、残疾人家庭、流动人口家庭和留守老人家庭,制定相应的帮扶政策,建立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应急求助信息系统,成立“生育关怀”基金,以紧急救助、经济帮扶、亲情牵手、志愿者服务、走访慰问、项目救助等方式提供相应的照护服务。一是加强老年人活动场所建设,积极推动政府购买养老专业社工服务,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二是投入资金用于落实老年人优待政策,开展走访慰问高龄和困难老人活动,补贴高龄老年人固定生活费和慰问困难老人、失能老人。

  湖里区创建幸福家庭工作虽然取得一些成效,但离国家、省、市要求还有差距,各社区发展还不够平衡。湖里区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用“三严三实”来要求和对照自己,深入实施“生育文明?幸福家庭”促进计划,进一步加强人口文化建设,完善利益导向机制,坚持依法行政,强化群众自治,为建设“美丽厦门?创新湖里”营造更加良好的人口计生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