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深化创建活动 促进家庭幸福
发布日期:2016-01-05 阅读:2656

  今年以来,我市深入开展创建幸福家庭活动,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创建工作进展和成效汇报如下:


  一、宣传倡导,形成文明奉献的家庭风尚

  为了营造创建工作的良好氛围,我市深入开展了宁波特色婚育文明创建活动。宁波特色婚育文明的核心价值观就是“对婚姻、生育、生命和家庭的珍视、热爱与尊重”,突出了对家庭的重视。为使这一核心价值观能在工作中得到遵循,我们开展婚育文明福万家活动,要求全市人口计生工作必须面向计划生育家庭,在“福”字上下功夫,促进家庭发展。全系统形成了尊重家庭、爱护家庭、发展家庭、依靠家庭的良好氛围。

  同时,我们在新型家庭人口文化建设中提出理想幸福家庭的标准:“身心健康、男女平等、科学生育、富裕文明、和美幸福”,并明确每项标准的相关要求。根据这些要求,我们着手策划“幸福家庭?家家秀”活动,发动千家万户展示各类家庭的风采,计划评出健康之家、书香之家、成才之家、敬老之家、和谐之家、幸福之家、自强之家等不同类型的十大示范家庭,弘扬奉献精神,增强成员的社会、家庭责任感,形成人人乐于扶危济困、见义勇为、养老助残、邻里互助、回报社会的良好道德风尚,让人们感性地了解幸福家庭的全面内涵,明确努力的方向。


  二、健康促进,开展全覆盖全过程的生命护航

  全市通过实施“彩虹人生,幸福家庭”品牌计划开展健康服务:以彩虹的赤、橙、黄、绿、青、蓝、紫七种颜色分别代表着家庭成员的青春期、新婚期、孕前期、孕产期、育儿期、中年期、老年期,每一时期提供不同的服务。

  一是开展“青春阳光”行动。该行动以帮助青少年解决性与生殖健康问题为使命。目前全市共有青春健康项目志愿者1205人,组织PLA授课7582场,21万余青少年受益。

  二是建立家庭婚育咨询师队伍。在老城区,每对新婚夫妇都可以通过计生协为自己配备一名婚育咨询师,免费享受全程的家庭婚育保健咨询指导服务。

  三是实施免费孕前优生检测政策。去年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目标人群覆盖率99.94%。同时,我们对新婚、再生育、待孕和病残儿再生育四类目标人群开展全覆盖的孕前优生指导服务,服务率达97%以上。

  四是开展孕期跟踪随访。成立“胎儿大学”,聘请育婴专家为准妈妈提供全程共四次的专业指导,举办新手爸妈训练营、男性参与生育沙龙、月子保姆培训等各种形式的活动,开展教育型父母、现代型祖辈、专业型保姆、育婴师培训工作。

  五是实施“三优”促进工程。建立“优生优育优教指导中心”,出台定期向社会公开的免费授课制度,面向新婚夫妇、怀孕夫妇和0-3岁婴幼儿抚养人,普及有关知识,目标人群的受教育面达80%以上。我市还成立了全国首家母乳喂养协会,组建母乳喂养援助中心,开展创建全母乳喂养城市活动。

  六是实施“健康女性工程”。成立PCC宫颈癌疾病规范化诊治项目示范基地,开展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工作。近年每年开展TCT宫颈癌筛查5万多人次、乳腺癌筛查6万多人次。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夫妇提高便捷的再生育诊疗等服务,目前已有10多对夫妇利用辅助技术实现再生育,病残儿再生育家庭咨询指导服务率100%。

  七是开展“魅力夕阳活动”。共为50000多名退出育龄期的妇女提供取出宫内节育器等生殖健康服务;组建老年人心理、生理健康干预志愿者队伍,为老年人开展预防疾病、饮食营养、养生健体等保健知识的宣传服务;举办“魅力夕阳”群艺群体活动,增强他们的生活信心。

  同时,把流动人口纳入服务中,全员人口数据库的人口覆盖率和数据准确率都在95%以上,出台了《宁波市流动人口卫生和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工作方案》,按照“全覆盖、同待遇、共享受”的要求,分梯次完善、深化和拓展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服务项目。到目前,全市已为外来育龄妇女免费提供计划生育基本技术服务54.32万例、免费生殖健康检查服务55.73万人次、住院分娩救助1015例,补助金额572.5万元,并发放生育关怀资金128万元。


  三、帮助扶持,编织四位一体困难家庭保护网

  全市不断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群众应享受的各种政策、资金兑现率达100%。

  一是贫困扶持。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范围不断扩大,奖扶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00元以上,部分地区实现城乡全覆盖。

  二是困难救助。修订补充《关于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将女方年满49周岁未满60周岁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夫妻的特别扶助金标准统一提高到每人每月500元;年满60周岁后纳入政府集中供养的对象仍发给每人每月500元,其他对象特别扶助金标准每人每月800元。据统计,目前全市有108272人得到奖励扶助金,有8357得到特别扶助金。北仑区等地由各级财政和村集体经济共同出资,设立独生子女家庭关怀基金,对独生子女家庭成员发生重大疾病、死亡、伤残,或家庭产生困难的,在民政、慈善救助的基础上,再由基金给予2000-30000元不等的帮扶。

  三是“社会保障”。双农独女户父母进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符合低保条件的独生子女特困户和双农独女户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北仑区对符合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独生子女困难家庭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基础上再增加20%的保障金;全面实施分娩救助制度,对生活困难的孕产妇给予每例500元的补助,鄞州区等地对符合相关条件的给予全额免费。

  四是养老关怀。由财政出资或通过招募义工落实专门的居家养老服务员和照护员,为高龄、独居的困难老人提供每天一个小时的上门服务;建立带有日托服务功能的居家养老综合服务中心;探索以“政府养老,计生协会送终”的模式为独生子女夭折家庭的父母养老送终,深受社会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