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突出导向 创新发展 全力推动创建幸福家庭活动深入开展
发布日期:2016-01-05 阅读:2679

  近年来,我省在福建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国家卫生计生委的精心指导下,从服务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出发,把提高家庭发展能力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全面做好人口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在服务家庭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强化领导、主导,推动创建活动成为自觉行动

  福建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幸福家庭创建活动,先后将多项倾斜计生家庭的优惠政策纳入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逐步建立起党政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群众受益的工作机制;把人口计生工作提升到生育文明建设层次,落脚点放在促进家庭和谐幸福上,以人的全面发展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下发了《关于实施“生育文明?幸福家庭”促进计划的意见》和《福建省委省政府关于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

  一是组织上加强。将创建工作纳入适应计划生育新常态改革的重要内容统一部署,纳入计划生育目标管理制的重要内容,纳入各地改善民生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成立指导机构,由党政分管领导亲自挂帅协调,积极争取社会各方面的支持。人口计生部门主动加强与卫生、公安、民政、文明办、妇联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定期召开有关协调会,及时解决创建过程中的问题。

  二是业务上拓展。在总结幸福工程、新农村新家庭计划等以往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不断拓展范围、创新载体、丰富内容,制定促进成员健康、增进福利保障、减少家庭贫困、促进性别平等、支持妇女儿童发展的家庭发展政策,逐步将幸福家庭创建活动打造成为卫生计生系统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服务人民群众的品牌。

  三是资源上整合。加快推进人口计生服务网络建设,积极探索建立以家庭为中心的人口计生服务体系。漳州市不少县(市、区)都成立了人口与家庭公共服务中心,为计生家庭提供帮扶,深受百姓的欢迎。


  二、注重配合、结合,力求创建活动效果最大化

  在开展创建幸福家庭活动中,我们始终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讲求实效的原则,多部门合力,多载体发力,多典型推力,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是密切合作,和谐共振。卫生计生部门与各有关部门发挥各自优势,在形成共识的基础上,建立了协调配合机制和指导机构,共同推进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比如,计生协会充分发挥网络、人才、知情、服务、示范五大优势,依托开展生育关怀、少生快富、幸福工程等一系列主题行动的经验,为创建幸福家庭活动提供宝贵支持。漳州市计生协开展的幸福工程、生育关怀行动示范点已经成为创建幸福家庭活动中的亮点和精品。

  二是创新载体,搭车上路不论经济条件好坏,计生工作基础强弱,都能开展创建幸福家庭活动,关键是怎么结合。比如,在实施林权改革、造福工程、社会救助、“新农合”、“新农保”等普惠政策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为计划生育家庭争取优先优惠政策。再比如,在开展“送温暖”、“三下乡”活动中,主动介入相关工作,主动参与社会矛盾化解和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大田县率先成立人口计生巡回法庭,实现了人口计生执法联动,维护了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龙岩市全面启动人口文化超市工程,主动融入农家书屋建设,在农家书屋增设计生文化专柜,推动计生文化进农家,提升了“红色人口文化”和“客家人口文化”品牌。

  三是培育典型,示范引领。一些地方紧密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在服务家庭、提高家庭发展能力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创造了不少经验。我们抓住这些典型,通过帮助总结经验,制订规划,确定项目,完善措施,使他们不断上层次、上水平,成为创建活动的示范典型。如龙岩市通过探索计划生育家庭人口文化超市、计划生育创业合作联合会、计划生育家庭农场、计划生育家庭老人服务工程和健康促进五大工程政策,有效整合各方资源,挖掘、培养了一批创建幸福家庭典型示范户,较好地起到了一个典型一面旗帜、一批典型一个导向的示范引领作用。


  三、着眼长远、长效,构建文明、健康、优生、致富、奉献的幸福家庭体系

  围绕服务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建设更加优美更加和谐更加幸福的福建这一主题,以实施“生育文明?幸福家庭”促进计划为主线,立足于家庭、服务于家庭,树立文明婚育风尚,推行科学管理模式,提升优质服务水平,切实稳定低生育水平,增强家庭发展能力,提高家庭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和社会和谐进步,为福建发展和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提供更加良好的人口环境。

  一是通过抓观念文明、生育文明、行为文明,促进家庭文明幸福。坚持贴近群众需求,做好进村入户、深入细致的思想教育工作,引导群众文明生育,依法生育,低碳生活,把文明新风送进千家万户。

  二是通过抓优生、优育、优教,促进家庭健康幸福。全面推行一级预防措施,重点抓好婚检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广泛开展社会宣传和健康教育,利用新兴媒体平台,如“小脚印亲子网”、微信公众号等,使群众更及时、便捷地获取出生缺陷防治知识。推行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婚检率多年来保持在90%以上。全面实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率先在全国实现“两个全覆盖”,即从试点扩大到所有县(市、区),免费服务对象从农村人口拓展到城乡居民。省委省政府连续两年将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省级财政承担免费服务经费的80%,市、县承担20%。投入近1亿元进行服务站改造提升,添置急需设备,充实400多名专业技术人员,扎实开展室间质评和室内质控,不断提升孕前优生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2014年全省44.3万名城乡计划怀孕夫妇接受免费孕前优生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达86.7%。落实二级预防措施,重点抓好孕期保健和产前筛查干预。实施农村孕妇和城市低保孕妇免费产前筛查诊断项目,将血清学筛查、彩色超声筛查及介入性诊断、彩色超声诊断全部纳入免费服务。2010年以来省级财政累计投入7315万元,项目覆盖61个县(市、区)。2014年全省产前筛查率为55.2%,比2009年提高了47.2个百分点。加强出生缺陷监测工作,监测点由32个扩大到105个,监测时限由出生后7天延伸到出生后42天。加强三级防治措施,重点抓好新生儿疾病筛查、诊治和康复工作。2014年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率和听力障碍筛查率分别达到99.3%和90.9%,均提前实现“十二五“规划目标。推动婴幼儿早期教育工作,并建成了一批早教示范点。积极探索计生协会参与早教模式和途径,投入131万元创办蓓蕊人口早期发展指导中心,开展早教师资及专业人员培训,指导全省20多个早教示范点开展活动,做好早教教材研究开发,组织专家到基层开展面对面宣讲指导和咨询,促进早教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厦门市思明区、龙海市、仙游县等地设立卫生、计生、民政一体化便民服务中心,一站式为育龄群众提供免费婚检、孕检、婚姻登记、生育证办理等便民服务。

  三是通过公共服务暖人心、利益导向暖人心、生育关怀暖人心,促进家庭温暖幸福。持续推进精准帮扶,在全省推动并大力开展安居工程、金秋助学、计生意外伤害保险、法律援助、生殖健康宣传教育、青春健康教育为重点的生育关怀行动。目前全省各级计生协会共筹集生育关怀资金5.3亿元,累积滚动投入资金13.95亿元,帮扶210多万户计生群众。比如,采取省、市、县计生协会各补助2万元的办法,累计投入1068万元,帮助178户特困计生家庭无房、危房户建造新房;投入资金1.54亿元,帮助7.6万计生困难家庭子女上学。同时,我们还投入资金1.7亿元,为217.8万户计生家庭购买计生意外伤害保险,增强了困难计生群众抗风险能力。省计生协会成立法律援助站,带动市(县、区)计生协会成立计生法律援助站56个,共受理案件1600多件,挽回计生家庭经济损失2769万元,有效维护计生群众合法权益。

  四是通过“能力提升”行动、计生小额贴息帮扶、“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行动等各种帮扶行动,促进家庭富裕幸福。计生小额贴息帮扶工作列为省政府为民办实事的项目。省财政每年拨出1500万专款给省计生协会运作。2006年以来,省、市、县三级财政共投入资金1.74亿元,落实贷款31.34亿元,帮扶计生困难家庭21万户。启动幸福工程项目以来,项目点已遍及各县(市、区)和5个经济开发区,分布1076个乡镇。共筹资2.52亿元,滚动投入6.86亿元,帮扶计生贫困母亲8.8万户,惠及家庭人口30万余人。

  五是通过扶持困难特殊家庭、关怀老年人口群体以及培养感恩奉献精神,促进家庭和谐幸福。原省人口计生委等11个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加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工作的意见》,并在全省计生协会系统开展“牵手一家?温暖活动”关爱计生特殊困难家庭。同时,我们还开展了志愿者培训,动员大学生与计生特殊困难家庭结对子,通过广泛开展一对一帮扶、心理慰藉、经济扶助等关怀关爱活动,使计生特殊困难家庭尽早摆脱痛苦,融入正常生活。

  当前,我省在创建幸福家庭活动中虽然取得一定的成效,但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也不少。主要表现在:创建活动发展不平衡,个别地方在创建幸福家庭活动中未能将创建幸福家庭与家庭发展能力建设,创建活动缺乏有效的激励和引导等等。个别地方创建幸福家庭活动只是将以往的幸福工程、新农村新家庭计划等拼凑在一起,缺乏亮点与创新,未能有效吸引群众主动参与。

  下一步,我委将按照创建幸福家庭的有关要求,一是突出问题和需求为导向,不断增强计生家庭发展能力。二是完善计生利益导向政策,推动建立经济扶助、养老保障、医疗保障、应急帮扶、亲情关爱等方面的特困计生家庭扶助机制。三是加强对已经出台的利益导向政策的督促检查,开展利益导向政策评价,提高群众满意率。四是以全国创建幸福家庭示范市为契机,总结推广幸福家庭创建活动先进经验,推动幸福家庭创建活动全面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