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政策引领 坚持典型带动 稳步推进创建幸福家庭活动深入发展
发布日期:2016-01-05 阅读:2577

  2014年5月30日全国创建幸福家庭活动工作会议之后,新组建的河南省卫生计生委积极贯彻会议精神,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全面创建幸福家庭活动的通知》要求,在总结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适应新的工作形势、任务和要求,把落实生育政策与增进群众福祉、促进家庭发展,让计划生育家庭优先分享改革发展的成果统一起来,不断健全完善家庭发展政策。结合我省多年开展以“五进农户”为主要内容的幸福家庭行动,突出工作重点,丰富活动内涵,实施政策引领,坚持典型带动,稳步推进创建幸福家庭活动深入发展。


  一、创建活动主要做法

  (一)加强创建活动组织领导。

  省里成立了由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有关领导任组长、副组长,民政、农业、水利、卫生、人社、财政等部门和工、青、妇、群团组织负责人组成的省创建领导小组。各省辖市、县(市、区)省里部署和要求,层层建立了“党政领导、计生牵头、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创建活动责任体系,普遍成立了幸福家庭创建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原省人口计生委、计生协根据国家人口计生委等部门要求紧密结合河南实际,制定下发了《河南省人口计生委省计生协关于开展创建创建幸福活动的实施意见》,明确要求在原来开展的“五进农户”幸福家庭行动的基础上,在范围上从农村扩展到城市,在内容上从“五进农户”拓展为创建“五型家庭”。各地迅速行动,积极落实,因地制宜制定开展创建幸福家庭活动实施意见,按照《河南省计划生育幸福家庭行动示范户、村、乡标准》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订了创建幸福家庭示范标准,探索创建活动规范化、制度化、长期化的新方法、新路径。郑州市将创建幸福家庭纳入“幸福郑州”整体规划,焦作、鹤壁、许昌、驻马店市将其作为“民生幸福”工程建设项目,实施部门协同、社会联动,共创幸福家庭活动。

  (二)创新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

  省委、省人大、省政府坚持统筹人口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高度关注计生家庭民生问题,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奖励优待政策,为幸福家庭活动创建提供更多优惠政策支撑。2014年以来,通过修订《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施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制度等,省级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达到16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强化对女职工计划生育权益保障,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地方立法中,我省对保障公民生育权、晚婚晚育奖励优待、施行避孕节育手术奖励优待、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治疗、孕期劳动保护、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从多维度做出明确规定。

  二是建立普惠加特惠的长效工作机制,重视相关政策与计划生育政策的衔接,通过地方立法,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使计划生育家庭在享受普惠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享受到优先优惠。我省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方面对计划生育家庭实施补贴,在分配集体经济收入、集体福利等方面对独生子女家庭多分一人份,形成了惠民政策叠加,放大了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效应。

  三是实行城乡一体的扶助制度,自2014年起,全省不分城乡,统一将独生子女三级以上残疾或死亡的夫妻的特别扶助金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540元、680元。2015年联合省财政厅发文,在全国较早将包括职工在内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纳入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对年满60周岁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给予每人每月80元的奖励扶助金。

  四是建立失独失能老人供养制度,《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对独生子女死亡的夫妻失去生活自理能力的,参照城镇三无老人或者农村五保老人管理体制、供养办法和标准给予生活照顾和物质帮助。”让失独失能老人在享受特别扶助的基础上,可以享受到三无老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或者其赡养人确无赡养能力)的待遇,在生活照料、住房、医疗、安葬等方面进一步为失独夫妻解除后顾之忧。

  五是加大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社会关怀力度,省卫生计生委等十四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关怀工作的通知》(豫卫家庭〔2015〕4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家庭医疗服务的通知》(豫卫家庭〔2015〕8号),充分发挥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工共妇等各类社会组织、基层计划生育协会和人口福利基金会等的作用,深入开展各种形式的社会关怀活动,发挥卫生计生资源整合优势,为特殊家庭就医提供更多便利和优待。

  (三)实施典型示范和项目推动。

  近年来,我们通过培养典型、发现典型、总结典型,以典型示范带动,推动创建活动健康发展。2014年初,省人口计生委、省计生协联合召开全省创建活动经验交流会,总结推广郑州、平顶山、鹤壁、焦作、许昌等国家幸福家庭活动试点市经验,引领全省创建活动全面发展。2015年,推荐平顶山市、焦作市申报国家幸福家庭活动创建示范市。各地按照省里丰富活动载体,打造创建活动品牌的要求,紧密结合实际,创新工作方法,提高活动质量。如郑州市开展了“五推进”行动,强力推动“创建幸福家庭活动”健康发展。即:倡导新型婚育观念,实施计生家庭文明推进行动;提高群众生活质量,实施计生家庭健康推进行动;关爱计生子女成长,实施计生家庭教育支持推进行动;助推计生家庭发展,实施计生家庭创业扶持推进行动;应对社会老龄问题,实施计生家庭养老优待行动。平顶山市关注人口老龄化、人口流动频繁和留守儿童教育等问题,组织实施了服务计生老人的“康乐家园”、服务流动人口的“温馨家园”和服务计生家庭留守儿童的“亲情家园”建设,在服务家庭、促进家庭发展、促进男女平等等实践中形成了平顶山市人口计生工作的独特品牌。濮阳、焦作、许昌、三门峡、驻马店等市以做好国家优生促进试点为带动,全面推进全市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实现了免费孕前健康检查项目基本全覆盖。


  二、创建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在取得成效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一是当前我省仍处于卫生计生机构整合期,工作主体责任不清,上下关系不顺畅,基层存在着等待观望情绪,影响工作进展。二是一些地方存在着畏难情绪。认为创建活动过于庞大,内容涵盖面广,创建工作重点不好把握,感到无从下手,难以落实。三是工作发展不平衡。一些地方领导重视不够,创建活动仍停留在文件上、会议部署上,工作缺乏扎实的规划部署和推进。四是部门协调机制不够完善,部分地方创建活动与深化改革、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等中心工作存在着两张皮现象,个别部门和地方存在应付现象。总的讲,创建活动总体水平有待提高,地区之间发展不均衡,持续开展创建活动动力不足。


  三、下步工作打算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省将按照国家关于全面开展创建幸福家庭活动要求,发挥卫生计生融合的优势,深入推进幸福家庭活动的创建。

  一是加强创建工作部署推进。省卫生计生委和省计划生育协会计划联合召开一次创建工作推进会议,明确十三五幸福家庭创建活动规划,强化落实工作责任,努力打造幸福家庭活动品牌。

  二是深入推进优先优惠政策落实。认真贯彻落实我省《条例》和相关文件精神,突出计划生育家庭的养老保障、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关怀、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优先优惠政策的落实,促进家庭幸福和谐。

  三是加大性别比治理工作。抓好《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落实,深入开展关爱女孩宣传活动,加强“两非”的专项整治和打击,开展区域协作,促进性别平衡。

  四是结合卫生计生资源整合优势,加强技术服务体系建设,探索建立以家庭为中心的卫生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体系,切实做好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全覆盖,提高优生优育水平,促进公民健康素质和保健水平提高。

  五是落实工作责任,进一步建立健全创建工作机制,深化宣传教育,营造社会氛围,加大经费投入,确保创建活动顺利开展。进一步加强督导考评,将创建活动作为卫生计生工作专项督查的重要内容,每年组织开展检查督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