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领导重视 试点带动 推进创建幸福家庭活动深入发展
发布日期:2016-01-05 阅读:2232

  创建幸福家庭活动开展以来,在国家卫生计生委指导支持下,我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全面开展创建幸福家庭活动的通知》要求,周密部署,在试点先行的基础上,全面推动,创建活动取得了积极进展。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我省创建幸福家庭活动进展顺利

  我委领导高度重视幸福家庭创建活动,将之作为新时期卫生计生民心工程的工作载体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专题研究部署,专项督导落实。我委根据国家工作部署,积极争取将有关单位列入国家试点范围,目前我省有6个市、7个县区、3个乡镇(街道)分别承担着国家创建幸福家庭活动中不同内容的试点工作。2014年,结合贯彻全国会议和国卫家庭发〔2014〕28号文件精神,我委与省计生协共同研究出台了《关于深入推进“计生助福行动”全面开展创建幸福家庭活动的指导意见》(鲁卫家庭发〔2014〕5号),对全面开展创建幸福家庭活动作出安排。根据国家要求我省每年开展不同主题的活动。今年5月15日是第21个“国际家庭日”,为做好主题宣传,在全社会广泛树立家庭发展理念,促进家庭发展工作,我委及时将国家卫计委开展“国际家庭日”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转发给各地,并在省卫计委和省计生协网站上设立专栏和浮标,《人口健康报》将各地开展情况进行了报道,引导各地精心组织开展好符合地方特色的宣传活动,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扩大了“国际家庭日”的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取得了良好效果。我委还将创建幸福家庭活动与全面开展“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相结合,与省老龄办联合转发了国家卫计委、全国老龄办《关于在卫生计生系统开展全国“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的通知》,印发了《山东省“敬老文明号”创建和管理办法(试行)》,以“关爱老人、构建和谐”为主体,组织和引导卫生计生系统涉老服务的单位,积极为老年人提供便捷、优先、优惠的医疗卫生和保健服务,推进“健康老龄化”发展。我委根据国家要求积极参与“中国家庭发展追踪调查”,面对20个县、100个乡镇(街道办事处)的村居、2000个家庭户的全国最大样本量,多次下发通知,确定调查员、指导员、编制样本框,组织各县区指导员进京参加培训。在一无年度计划、二无预算、三无设备的情况下,协调财务处和办公室,积极争取专项资金,统一采购调查员设备,配合家庭司和人发中心组织我省四级120余人进行家庭发展追踪调查培训,确保入户调查工作顺利完成。


  二、试点带动,各地创建幸福家庭活动特色鲜明

  东营市2012年首先被确定为全国第一批创建幸福家庭活动试点市,2013年7月又将济南市、青岛市、潍坊市、泰安市、滨州市确定为国家级试点单位,招远市阜山镇九曲蒋家村、潍坊市潍城区南关街道人民商城社区、青岛市市南区金门路街道仙游路社区承担了国家“新家庭计划—家庭发展能力建设”项目试点工作,济南市市中区、潍坊市诸城市承担了国家科学育儿试点工作,青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莱州市承担了国家青少年健康发展试点工作。这些试点单位严格按照国家试点要求,加强领导,认真谋划,不断创新活动的内容和形式,圆满完成了各个阶段的试点任务。在试点单位的带动下,各市根据国家和省部署,密切联系本地实际,全面铺开创建活动。济南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分管市长为组长,卫生计生委、计生协主要领导为副组长、各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处室职责分工,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创建计划生育幸福家庭活动的实施意见》。创建活动得到了全市各级党政领导的重视和社会各界的认同,各县(市)区都成立相应的领导班子,科学谋划,制定方案,推动工作开展。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充分发挥好牵头和保障作用,各级计生协会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和指导工作,建立工作测评体系,纳入全市人口责任目标考核。该市实施宣传倡导、“三优”推进、致富发展、安康保万家、福利保万家、“幸福泉”爱心等“六大工程”,建立资金筹措、资金管理使用、项目化运作“三大机制”,确保创建活动的成效。青岛市在创建幸福家庭活动中设立以市级科学育儿示范基地为中心,辐射区市、镇街、社区250个项目点的科学育儿网络,形成了覆盖四级网络的科学育儿公共服务体系,受益人次达61857;建立计划生育公益金和人口关爱基金救助,对本人及其子女因患重大疾病、伤残或死亡造成经济和生活困难的,均可根据家庭经济状况、生产能力和贫困程度,一次性给予1000元至20000元不同额度的救助。其中对当年发生的未成年独生子女死亡家庭一次性给予12000元的救助;农村低保户中的独生女家庭,差额领取农村低保金后,每户每年增发400元专项生活补助。目前,该市共建立了199个示范点, 98%的村(居)推行了和谐幸福家庭促进计划,面向48719户0—3岁婴幼儿家庭开展早期教育促进,向9316名青少年开展青春健康教育促进,向211710对新婚夫妇开展新婚健康教育,向187942人拟生育人员开展孕前优生健康促进,向1065758人已婚育龄妇女开展避孕节育与生殖健康促进,向63874人开展围绝经期健康促进,向15704名老年人开展老年健康促进,向50225户次贫困家庭开展困难救助促进,促进计划受益群众面广量大,受到广大市民好评。人民日报和人民日报内参、光明日报、中央电视台、新华社国内动态清样等中央级媒体先后多次予以报道,其中人民日报2012年1月27日头版1次,光明日报头版3次报道青岛市创建幸福家庭有关内容。泰安市在创建活动中实施“情暖泰山”计生惠民项目。政府协调、部门联合、社会齐动,围绕“生育文明、家庭健康、优生优育、致富帮扶、关爱奉献”五大促进行动,重点实施了金秋助学、退出育龄期妇女宫内节育器取出、两癌防治、青春健康、三优早教育、助孕工程、救助贫困母亲、计划生育家庭致富发展基地建设、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再就业、关爱留守儿童、计生特殊家庭帮扶等40多个“情暖泰山、计生惠民”项目。去年以来,市里共投入86万元项目启动资金,选取了25个典型乡镇,开展各具特色惠民项目,带动了全市创建幸福家庭工作的开展。实施助福助孕项目,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解决计生特殊困难家庭后顾之忧。东营、烟台、潍坊、滨州、聊城等市也结合当地实际,突出协会服务作用,开展了各具特色的创建活动,可以说我省各地创建活动呈现出面上开花、精彩纷呈的良好局面。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各地工作发展不平衡。各地在认识水平、重视程度、资金投入、规划设计以及落实力度等方面存在差别;二是一些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基本服务保障政策、扶贫开发救助政策与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衔接、不兼容,一些地方村(居)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奖励和制约措施流于形式,影响了政策的公信力和执行力;三是随着改革开放、民主法治进程加快和互联网发展,卫生计生工作的环境更加公开透明,工作标准和要求越来越高,各级特别是基层干部队伍整体素质与工作要求仍有差距。


  四、下步工作建议

  一是提高认识,加强统筹。要将创建幸福家庭活动与当前卫生计生工作的重点任务紧密结合,切实加强领导,充分发挥计生协群团组织的重要作用,增强统筹协调和推动落实的能力。推动地方党委政府将创建幸福家庭活动纳入重要工作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民生工程,做到卫生计生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统筹安排,整体推进。

  二是依托项目,保障投入。围绕创建活动设计项目,争取投入,引导各级财政资金、社会资源向创建幸福家庭和计生家庭发展倾斜。通过政府投入、企业参与、市场运作、网络推动等方式,切实解决计生家庭面临的实际问题。加强项目管理,提高项目运行效率,扩大项目产出成果,最大程度发挥项目示范带动作用,让更多的计生家庭得实惠。

  三是推广经验,加强宣传。大力宣传各地在创建活动中形成的新鲜好用经验和优秀成果,利用 “世界人口日”、“国际家庭日”等重大纪念日,开展交流互访、理论研讨、论文征集、幸福指数调查等活动,通过广播电视、板报墙报、户外广告、手机短信等手段广泛宣传创建活动,提高创建幸福家庭活动的知名度和群众的参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