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州】关注人口 服务家庭 深入开展幸福家庭创建活动
发布日期:2012-03-30 阅读:2508


苏州市积极落实全国幸福家庭创建活动各项要求,结合本地实际,以“关注人口、服务家庭”为主题,创新载体,打造品牌,深入开展创建试点工作,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充分认识创建幸福家庭活动的地位和作用

苏州目前正处于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进程中,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人口和家庭发展在创新驱动、跨越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将促进家庭发展作为城市发展的重要基础统筹规划,将创建幸福家庭活动和实施“幸福家庭世代服务工程”先后纳入苏州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考核目标体系、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和第十一次党代会目标任务,成为全市人口计生事业发展的重中之重。

(一)创建幸福家庭活动是服务家庭发展提升家庭能力的有力抓手。经济、社会和文化急剧变化使得传统的家庭规模、结构和功能发生了显著变化。根据苏州“六普”数据,社会整体滑向人口结构“老龄化”、“少子化”,家庭“小型化”、空巢化,居住“离散化”。传统家庭社会功能呈弱化趋势,家庭发展能力面临挑战,需要政府构建高效有力的家庭服务管理体系。苏州市人口计生部门在近几年的实践中形成了覆盖生命全过程的服务模式,已成为与家庭发展联系最广泛的政府机构。开展幸福家庭创建活动正是应对家庭社会功能弱化、全面提升家庭发展能力的有效载体。

(二)创建幸福家庭活动是促进人口发展建设和谐社会的有效举措。人口发展是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家庭幸福是社会和谐的核心内容,人口计生部门作为人口管理的职能部门和社会管理的重要力量,要充分发挥自身特点和优势,从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全局出发,不断提高人口家庭管理服务水平,努力实现人口、家庭、社会三者良性互动、有序发展。创建幸福家庭活动把握住了当前家庭发展中迫切需要解决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是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的务实之举。

(三)创建幸福家庭活动是深化综合改革实现事业转型的有益探索。“十二五”时期是苏州人口计生工作进入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关注人口与家庭发展的重要转型期。苏州人口计生工作提出了率先建成城乡一体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先导区,率先确立基于人口和家庭发展的社会管理体制,率先形成覆盖全人群、生命全过程的公共服务模式的发展目标。事业发展需要新平台,改革深化需要新动力,职能拓展需要新定位。市委市政府明确目标、落实职责,同意在苏州市人口计生委增挂“苏州市人口与家庭委员会”,专门致力于人口与家庭工作。创建幸福家庭活动正是推进人口计生部门职能转变、全面做好新时期人口工作的新着力点。

二、创建幸福家庭活动的实践和成效

苏州市创建幸福家庭活动立足服务全人群生命全过程,以着力提升家庭发展能力为核心,以实施幸福家庭世代服务工程为重点,通过纳入政府实事,争取政策支持和经费保障强化项目带动和载体建设,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并取得实效。

(一)幸福家庭创建工作框架基本形成。一是增加内设机构。市人口计生委增设人口研究与家庭发展处。负责开展全市家庭发展政策研究,提出强化家庭社会功能的对策建议,拟订家庭优生优育、生殖健康、风险抵御、独生子女健康成长和计生养老帮扶等方面的家庭发展政策。二是加快机构转型。各地加快“世代服务”机构向人口与家庭公共服务机构转型。常熟市投入1个亿建设人口和家庭公共服务中心,已获立项;昆山市打造“幸福家庭生活馆”品牌;古城区启动“世代服务幸福家庭驿站”建设。三是营造创建氛围。在《苏州日报》开设“人口与家庭”专版,举办全市“人口与家庭发展”征文活动。全市建成各级各类人口文化园426个,人口文化图书角780个,配置人口文化传播机421台。组织开展婚育婚庆博览会、幸福家庭之旅、文化家庭百村演等系列活动,以幸福家庭创建为重点的新型人口文化氛围浓厚。

(二)幸福家庭创建工作平台不断坚实。一是大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政府实事项目——人口出生缺陷社会化干预工程达到预期目标并形成长效工作机制,苏州市出生缺陷发生率从“十一五”期初的8.86‰下降到2011年的6.31‰。为进一步深化人口出生缺陷社会化干预工程内涵,从2012年起,对全市符合生育政策并计划怀孕的夫妇,免费提供240元的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构建覆盖城乡居民的孕前优生促进模式。二是全面推进0-3岁科学育儿项目。推动项目列入政府实事工程,出台《苏州市全面推进0-3岁科学育儿工作意见》,将科学育儿合格乡镇创建列入综合改革创新内容评比表彰。各市(区)全面制订科学育儿专项规划,全市建成公益性0-3岁科学育儿示范基地36个,项目点232个,精心打造“育乐园”公益性电视品牌栏目和科学育儿官方网站,举办年度中国(苏州)科学育儿嘉年华活动,成立苏州市科学育儿促进会,建成技术发展基地,建立科学育儿公益讲座制度,形成了电视媒体课堂、实体机构体验、网络平台互动、社区家庭指导的公益促进模式。三是积极实施青少年健康人格工程。以列为全国首批18个青少年健康人格工程试点市为契机,精心打造青春期性与生殖健康教育品牌,建成苏州市第四中学和金阊新城景范中学“青苹果之家”并顺利通过中国人口宣教中心认证。印制青春期健康教育专版《社团手册》送进苏城七所高校,积极倡导同伴教育。

(三)幸福家庭创建工作内涵日益丰富。一是城乡统筹完善计生家庭利导制度。在实现城乡老年计生奖励全覆盖的基础上,2011年,市人口计生委、市财政局联合下发《苏州市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实施办法》,特别扶助标准由原来每人每月80、100元统一提高到200元,使全市6600多名独生子女死亡伤残的父母每年分别新增扶助金1200-1440元。从2012年起,全面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特别扶助制度。二是扎实开展“生育关怀行动”。出台《苏州市关于深入开展生育关怀行动的指导意见》,形成市、县市(区)、镇(街道)、村(社区)四级生育关怀体系。生育关怀爱心超市项目扎实推进,目前全市共建“爱心超市”378家,投入资金415.32万元,关爱13594人(户)。建设生育关怀扶贫帮困基地,促进帮扶行动从“输血型”向“造血型”转变,目前全市已建立计划生育扶贫帮困基地180个,并形成长效扶贫帮困机制。广泛开展“思源工程—生育关怀行动”,活动惠及8.31万人(户),关怀资金达2705.7万元。三是开展计划生育家庭养老帮扶行动。明确帮扶行动是人口计生部门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推进计划生育家庭健康发展有效载体,明确独生子女伤(病)残、死亡家庭是帮扶重点。以张家港为试点探索计划生育家庭养老帮扶新模式,出台文件确立“五个一”模式,使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的老人在社会保险补贴、老年介护服务、公办养老入托方面实现优先优惠。举行“苏州市计划生育家庭养老帮扶行动启动仪式”,对城区1000户计划生育老人家庭的养老需求进行入户问卷调查,组织214位志愿者与174位计划生育老人家庭结对,为城区10家公办养老托老机构各配备一套健康助疗器材,并建立健全长效帮扶机制。

三、创建幸福家庭活动的预期和打算

2012年是党的十八大召开的喜庆之年,是我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突破之年,也是我市幸福家庭创建活动抓落实、出成果的关键之年。创建工作将突出三个“结合”,有力推进。

(一)坚持创建幸福家庭活动与人口计生中心工作相结合。健全全面做好人口与家庭工作的领导机制、协调机制,加快建立人口宏观调控年度联席会议制度和“人口调查常态化”监测体系,根据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目标考核指标体系要求,推动各级政府召开年度人口宏观调控联席会议,对全年人口发展趋势、人口发展战略、家庭发展政策和当前重点难点工作进行研究,提出目标任务。苏州市政府联合省人口计生委开展人口与家庭公共服务体系及家庭公共福利政策研究,推动部门间相关经济政策与人口、家庭发展政策的有机衔接。

(二)坚持创建幸福家庭活动与人民群众的新需求相结合。从出生缺陷社会化干预工程到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从0-3岁科学育儿到青少年健康人格工程项目,从生育关怀行动到计划生育家庭养老帮扶行动,创建工作将在“创优”上下功夫,不断创新载体、建立制度、形成机制,促进项目规范化、制度化、体系化,满足人民群众对人口计生工作的新要求。2012年,要以“关注人口、服务家庭”为重点,着力构建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新体系,进一步提升计划生育家庭奖扶力度;构建人口和家庭公共服务新格局,加快公共服务体系转型;构建人口和家庭文化宣传新平台,促进家庭的生育文明、权利保障和能力发展。

(三)坚持创建幸福家庭活动与夯实基层基础工作相结合。全市以乡镇(街道)和村(社区)为单位,实施“八有”“八要”达标工程,加强社区人口与家庭公共管理平台、人口家庭服务阵地、人口信息管理终端、协会网络、专职人员配备等基础建设。加强0-3岁科学育儿、基层行政执法和人口家庭服务领域的队伍能力建设,组织条线业务知识培训、竞赛和专业技能练兵。深化争先创优和作风效能建设,召开推进会,扎实开展困难家庭大走访和“争创群众满意窗口服务”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