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积极开展创建幸福家庭活动 精心打造“三晋康家”工程宣传服务品牌
发布日期:2014-07-29 阅读:2705

积极开展创建幸福家庭活动

精心打造“三晋康家”工程宣传服务品牌

山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三晋康家”工程,是山西省委、省政府确定的我省一项重要民生工程和民心工程,是全国创建幸福家庭活动在我省的地方品牌工程。该工程自2011年底启动以来,从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迫切的问题做起,以建立政策保障体系为支撑点,以创建幸福家庭活动为平台,围绕九大任务,全力推进,成效明显,在改善民生、促进健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工作进展情况

(一)科学谋划,在全省范围全面开展创建幸福家庭活动。

2011年12月,根据原国家人口计生委创建幸福家庭活动指导意见(人口厅〔2011〕46号),原山西省人口计生委下发《关于全面做好人口工作实施“三晋康家”工程的意见》,全面启动创建幸福家庭活动,全省11个市和119个县(市、区)全部出台实施方案。2012年7月30日,针对一些地方认识不足、措施不力、推进较慢的情况,全省人口计生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对“三晋康家”工程重点进行安排部署,张建欣副省长做了重要讲话,长治市、高平市做了典型发言;8月30日,在长治市召开全省“三晋康家”工程推进现场会,进行现场观摩和交流,通过典型引领,提升全省“三晋康家”工程和创建幸福家庭活动水平。2013年8月27日,开展全省实施“三晋康家”、创建幸福家庭走进忻州暨忻州市康家快车村村行服务活动,探索欠发达地区人口计生工作升级之路;9月25日,在长治召开全省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创建幸福家庭经验交流会,全省再次掀起创建幸福家庭活动新高潮。今年省卫生计生委组建后,印发《2014年“三晋康家”工程推进方案》,提出进一步拓展内容,完善措施,将“三晋康家”工程打造成卫生计生系统服务百姓民生、促进全民健康的重点民生工程和宣传服务品牌。

(二)多措并举,强力推进“三晋康家”工程和创建幸福家庭活动。

一是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制。2013年8月,成立省人口计生委“三晋康家”工程领导组,明确责任处室(宣教处)并指定专人负责。2014年4月,成立省卫生计生委“三晋康家”工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将原卫生系统惠民工作纳入“三晋康家”工程合力推进。

二是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将“三晋康家”工程列入省政府与各市及相关部门签订目标责任书重要内容。张建欣副省长在人口计生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上多次强调落实相关部门职责和任务。

三是建立督查、考核与评估制度。年初制定推进计划,明确任务与责任,平时进行调研与督查,年终进行考核与评估。2014年3月,我委组织6支队伍,分赴全省11个市、34个县对“三晋康家”等11个重点课题进行调研,完成“三晋康家”工程等调研分析报告。      

(三)政策引导,着力增进计生家庭民生福祉。

省级先后出台《山西省农村独生子女报考本县(市区)高中阶段学校加分办法》,《关于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对计划生育家庭给予优惠的办法》,《关于实施扶贫移民和整村推进项目时对计划生育家庭给予补助办法的通知》等政策规定,构建普惠政策与计生奖扶政策叠加机制。长治市建立融奖励、优先、优惠、扶持、保障、救助“六位一体”的政策保障体系,市县先后出台1200多项计生家庭优先优惠政策,仅市级相关部门就制定落实了90项有利于计生家庭发展的优先优惠政策。太原市把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社会关怀活动作为“推进三晋康家·创建幸福家庭”的重要内容来抓,出台《领证独生子女死亡父母扶助金发放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增加“失独家庭”一次性补助5000元/户,对49周岁以下“失独父母”给予扶助金50元/人/月。阳泉市率先在全市范围将城镇纯居民、失业人员、自谋职业人员的领证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纳入市、县财政,全部进行兑现。忻州市政府就统筹各项经济社会政策、优先优惠农村计生家庭做出26条具体规定。

(四)典型引路,积极开展创建幸福家庭评选活动。

2014年6月起,在全省广泛开展创建幸福家庭评选活动,经过各级精心组织、广泛宣传、层层推选、严格把关,全省首批推选出2255户“幸福家庭”,典型事迹陆续在山西人口网登载。各地因地制宜,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创建幸福家庭评选活动。太原市政府对5类60个幸福家庭和50个提名家庭进行命名表彰,举办以“中国梦·幸福家”为主题的“‘三晋康家·幸福家庭’颁奖典礼”,效果好,反响大。晋中市立足幸福家庭建设,以市委宣传部牵头,市教育局、民政局、团委等11个部门联合开展“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孝老敬亲、爱在我家”等“幸福在我家”六项行动,掀起“凝聚正能量、共筑中国梦”的活动热潮。

二、取得的初步成效

(一)初步建立起“党政主导、部门联动、各方参与、群众受益”的工作格局。

山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把推进“三晋康家”工程、创建幸福家庭活动作为我省建设“健康山西”、“小康山西”的务实举措来抓,作为促进人口发展和家庭幸福的重大民生、民心工程来抓,作为《山西省“十二五”人口发展和人口计生事业发展规划》的重点工程来抓,作为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点工作和创新工作来抓。长治、太原、晋城、晋中、忻州、吕梁、朔州等7市把“三晋康家”工程和创建幸福家庭活动作为地方党委、政府主抓的民生工程,成立由市长或主管副市长为组长的创建幸福家庭活动领导组,明确相关部门职责,以市委、政府两办名义出台方案。太原市委、市政府要求各级各部门牢固树立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大人口观”,将创建幸福家庭活动实行“四纳入”,即:纳入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中统筹规划,纳入到政府目标责任管理体系中统筹考核,纳入到财政预算中统筹保障,纳入到部门职责范围中统筹协调。

(二)形成“一市一品牌、一县一特色”生动局面,与中心工作结合更加紧密。

全省11市均打造出具有本地特色的服务品牌,并与当地政府中心工作、城市发展有机结合。如太原市“创建幸福家庭”、长治市“好娃娃”工程、晋城市“凤之家”幸福促进行动、阳泉市“和谐幸福促进行动”、晋中市“宜人宜家”、大同市“家佳五服务”、朔州市“幸福朔州”工程、忻州市“康家快车村村行”、吕梁市“惠民生利万家”工程、临汾市“华人故里·幸福家园”、运城市“河东康家·福之家”工程等。各县(市、区)因地制宜,各有重点、亮点和特点,晋城城区的“宝贝计划”,突出出生人口素质的提高;高平市的“福康行动”,拓展人口和家庭公共服务领域;阳城县的“八个助家”,提高人口家庭发展能力;娄烦县的“一机一蛋一奶工程”,增进计生家庭民生福祉;汾西县的“妇女健康幸福工程”,关注提高妇女健康水平;阳泉矿区的“和谐煤城·幸福康家”,为计生家庭提供全方位服务;繁峙县的“幸福家庭365”,将创建幸福家庭贯穿于生命中的每一天。

(三)重点工作进展顺利,2013年“三晋康家”工程实现“三个全覆盖”、“三个新突破”。

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2013年围绕建立“文明、健康、优生、致富、奉献”家庭的主题,重点推动“三晋康家”工程实现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流动人口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农村“4+2”奖励扶助政策“三个全覆盖”,省级人口文化示范基地建设、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救助、城镇独生子女家庭奖励“三个新突破”。太原、长治、晋城、阳泉、晋中5个国家级试点市力度大、效果好,起到很好的示范和引领作用。目前,我省正积极整合卫生计生优势资源,研究制定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相关政策。

(四)“三晋康家”工程在全社会辐射力影响力倍增。

我省“三晋康家”工程是全国创建幸福家庭活动中最早在全省范围内推开的省份之一。经过两年多的努力,“三晋康家”工程使更多的计生家庭走上了“文明、健康、优生、致富、奉献”的小康之路,成为全省具有鲜明时代特色的卫生计生品牌工程,赢得了群众广泛赞誉。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新华社、光明日报等中央媒体对太原市创建“幸福家庭”进行专题报道。《中国人口报》及地方媒体多次对全省及太原、长治、晋中、忻州等地创建幸福家庭活动进行大幅专题报道,“三晋康家”工程辐射力、影响力倍增。

三、存在问题及建议

(一)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不够健全。

部分地方非农户无业、下岗、失业人员领证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没有落实,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力度偏低,普惠政策与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还有协调不够的问题。建议加强部门协调和顶层设计,由国务院或国家部委联合出台相关政策,从国家层面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加大对计生家庭的奖励扶助力度,提高家庭发展能力。

(二)计划生育定性思维依然存在。

建议进一步融合卫生计生优势资源,结合健康家庭创建等活动,系统设计创建幸福家庭活动。

(三)创建幸福家庭内容偏多,大而全。

基层建议根据卫生计生委“三定”方案,按法定职责确定任务,分阶段明确重点工作。一些创新工作,如婴幼儿早期发展、青春期健康教育等,卫生计生系统有条件可以探索和试点,但可不做为硬性任务。



编辑/李士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