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依托“幸福长春”建设 全面推进创建“幸福家庭”活动
发布日期:2014-07-29 阅读:2389

依托“幸福长春”建设

全面推进创建“幸福家庭”活动

吉林省长春市人民政府


创建“幸福家庭”活动开展以来,长春市积极落实国家部署,实现了试点起步、推介迈步、深化跨步的“三级跳”。目前,形成了市有决定、县有方案、乡有办法、村有计划、户有行动的“五有”格局。截至今年3月末,全市初步实现“幸福家庭”目标的户数已经占到全市总户数的65%。

一、高位统筹,落实创建责任

一是完善机构,加强领导。成立了以市委书记为组长、市长为副组长、22个部门和社会团体为成员单位的建设“幸福长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创建“幸福家庭”活动作为“幸福长春”的重要内容,得到了有效的组织保障。

二是关注民生,服务家庭。2013年,全市的民生工作全面向“幸福长春”建设转型,在当年承诺的“幸福长春行动计划”的92件实事中,有62项惠及家庭。“幸福长春”这一民生盛宴为“幸福家庭”创建提供了更多的内容、更大的空间,基层的创建热情和群众参与积极性普遍增强。

三是政府主导,部门联动。跳出由人口计生部门单打独斗的小圈子,由建设“幸福长春”工作办公室统一落实,使“幸福家庭”创建工作提升为政府行为。县区、乡镇落实领导包片、干部包村(社区)责任制,着力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的一公里”。

二、协同发展,彰显创建特色

一是与构建最具幸福感城市相结合,彰显联创特色。将建设幸福长春、幸福村组、幸福社区,创幸福之家“三建一创”活动统筹安排。在农村,实施收入倍增计划,通过创办就业、培训、创业基地等模式,吸引家庭参与,参与面达到100%。在城区,以社区为单位,推行网格化社会治理,每个网格覆盖500-800个家庭,将工作细化到每个网格。同时,依托家庭解忧网,为居民提供信息咨询等便民服务,切实提高居民幸福指数。到2013年,我市已连续6次获得最具幸福感城市殊荣。

二是与创新卫生计生工作相结合,彰显生育关怀特色。卫生与计生的机构合并,为服务群众提供了更广阔的平台、更有效的支撑。市政府每年投入350万元,免费为全市已婚待孕夫妇(含流动人口)提供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免费开展高标准的乙肝病毒母婴传播阻断项目。3年来,全市共有22万人接受检查,有922名新生儿接受乙肝病毒阻断治疗,阻断成功率达到98%以上。免费为群众提供11类43项公共卫生服务。全面实施农村妇女“两癌筛查”,累计筛查6万余人。为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提供300元的补助,惠及 12万余人。开展了包括农民工在内的贫困危重孕产妇医疗救助活动,累计救助6515人,救助资金达500余万元。焦点访谈曾对我市的这种做法进行过专题报道。

三是与解决特殊家庭面临的困难相结合,彰显人文关爱特色。针对低保家庭,在市级定点医院住院治疗时只收总费用的10%,其余90%由保险、慈善和政府承担;针对空巢家庭,市区实现了日间照料站“全覆盖”;针对计生特困家庭,优先办理低保4237户、优先入住廉租房692户;针对“零就业”家庭,采取“订单式培训”,培训6955人、提供小额贷款3844万元;针对流动人口,成立 458个学后驿站、180个温馨港湾、229个爱心家园;针对“看病贵”问题,将8种慢性病门诊医药费按照住院待遇补偿,将61种慢性病定点医院报销比例提高到60%。

四是与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结合,彰显主流引导特色。制定幸福家庭标准指南,编印《幸福家庭之路》宣传画册,大力宣传各个层面的典型,举行“长春好人”、“健康一家人”、“幸福长春和谐家庭”等评选活动,发挥典型带动作用、引领社会风尚。

三、全程监督,确保创建成效

一是政府承诺,接受社会监督。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年初把各个部门的创建内容汇编成册,向社会公布并做庄重承诺。年末向人大报告,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科学调度,解决实际问题。市政府每年召开两次调度会,全面掌握创建进度,了解创建情况,现场研究问题、解决问题。县区每季召开一次碰头会,交流情况,解决难题。

三是定期督查,狠抓工作落实。市委、市政府两个督查室与幸福长春建设办公室联手,定期对承诺践诺情况进行抽查,形成督查通报,奖优罚劣,形成机制,狠抓落实。

四是重视民意,确保公众满意。通过市长公开电话、市长(局长)接访日、网络互动等方式,倾听群众对创建工作的真实意见和建议,并据此进行思路、方案以及行动上的微调,确保群众满意。



编辑/李士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