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健全五项机制 突出三个重点 着力实现幸福家庭建设常态化
发布日期:2014-07-29 阅读:2382

健全五项机制 突出三个重点

着力实现幸福家庭建设常态化

江苏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自列入创建幸福家庭活动试点省以来,我们立足实际,积极探索具有江苏特色的工作路子,努力开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提高家庭发展能力,促进家庭幸福、促进社会和谐”的新局面。

一、加强顶层设计,科学谋划幸福家庭建设的新思路

以课题研究为支撑,总结提炼新农村新家庭计划的经验做法,科学谋划幸福家庭建设新思路。

(一)整合资源,把幸福家庭建设打造成造福民生的社会工程。省政府将“幸福家庭工程”纳入人口发展规划,设立专项引导资金,在人口协调发展先进县(市、区)创建活动中,突出医疗保障、文化教育等家庭公共服务类评价指标。各地将幸福家庭建设纳入民生幸福工程,充分放大惠民政策与人口计生政策的乘数效应。

(二)紧扣发展,把幸福家庭建设打造成创新社会管理的有效路径。把幸福家庭建设作为和谐社区建设的切入点,以创新家庭公共服务模式为重点,推进社区管理体制扁平化,发挥家庭自主功能,实现行政管理与居民自治的良性互动和有效衔接。

(三)顺应改革,把幸福家庭建设打造成人口计生工作综合载体。顺应调整完善生育政策新形势,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优化工作流程,以家庭建设为目标统筹计划生育宣传教育、依法行政、信息管理和养老服务,引导群众从依法遵守国策到自觉执行国策,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与时俱进。

二、健全五项机制,积极探索以人为本、服务家庭的新路径

建立健全舆论引导、部门联动、群众自治、点面互动和共建共享五项机制,着力推进幸福家庭建设常态化发展。

一是建立舆论引导机制,营造家喻户晓的社会氛围。连续3年举办省市县联动的家庭人口文化节系列活动,传播幸福家庭建设的正能量。在《新华日报》、江苏卫视等主流媒体开展寻找“江苏最美家庭”等选树典型活动,凝聚建设幸福家庭的社会共识。

二是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形成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12家省级部门联合下发《关于推进幸福家庭建设的指导意见》和《关于深入推进幸福家庭建设的实施方案》,明确幸福家庭建设的路线图和工作举措,健全联席会议、联合督查和信息共享制度,凝心聚力推进幸福家庭建设。 

三是建立群众自治机制,激发群众参与的内在动力。开展“幸福家庭”、“和谐家园”评选活动,创设“生育关怀行动”等活动载体,健全“自创、帮创、争创、共创”工作机制,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参与面和满意度。

四是建立点面互动机制,形成五级联动的工作格局。在国家试点省和8个试点市的基础上,今年又确立26个省级幸福家庭建设项目县(市、区);以点带面、以面促点,到2015年,实现项目县(市、区)全覆盖,全省选树1000户幸福家庭典型。

五是建立共建共享机制,打造惠及民生的服务体系。融入新型城镇化与城乡发展一体化规划,推进“世代服务”机构向人口和家庭公共服务中心转型,构建立足于家庭和社区,面向婴幼儿、青少年、育龄夫妇、老年人等覆盖生命全过程的公共服务体系。

三、突出三个重点,着力实现人人健康、家家幸福的新局面

围绕“文明、健康、优生、致富、奉献”主题,创新工作载体,努力增进家庭民生福祉。

(一)大力促进家庭健康。实施“幸福家庭健康促进工程”,开展孕前优生促进、儿童早期发展、青春健康援助、避孕节育服务、生殖健康筛查、不孕不育防治、老年健康保健、家庭营养指导等8项家庭保健服务。着重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全省设立17家产前诊断机构和14家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省政府将免费孕检纳入年度重点工作,两年来共为54.8万对夫妇提供免费孕检服务。 

(二)努力提升文化素质。在提升人口身体素质的基础上,促进家庭成员心理、道德和文化素质全面发展。一是坚持先进人口文化引领。创建39个省级、100个市级人口文化示范基地,设立1279个开放式人口文化广场,12665个人口文化园(区),传播健康生活理念,倡导良好生活习惯;二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打造33个省级青春健康教育基地,加强青少年健康人格培养。组织开展各具特色、家庭参与的文明创建活动,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理念。三是建设学习型家庭。发挥人口文化书屋和计生中心户作用,引导“学习立家、学习兴家、学习富家、学习睦家”,提升家庭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着力提高家庭发展能力。推进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提标扩面,实现法定奖励全覆盖。2013年,全省发放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经费8.11亿元,惠及84.4万人;发放伤残死亡家庭特别扶助经费3.15亿元,惠及5.7万人。社会保障、养老医疗等充分体现对计划生育家庭的优先优惠,不断完善有利于家庭发展的政策体系。



编辑/李士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