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创建幸福家庭 建设幸福长春
发布日期:2012-10-08 阅读:2547

我市人口计生工作基础较好,连续多年实现政策生育率95%以上,“五普”、“六普”总和生育率分别为1.421.28,低生育水平稳中有降。一方面,控制人口数量的工作空间变小;另一方面,广大群众在生殖健康、优生优育、家庭发展等方面遇到的矛盾和问题亟待解决。为巩固良好的人口环境,市委、市政府从提高家庭发展能力入手,广泛开展创建幸福家庭活动,促进人口计生工作转型升级。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高位统筹,创建幸福家庭活动得到强力推进

一是落实政府责任。省委常委、市委书记高广滨、市长姜治莹多次听取相关部门汇报。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和市委办公会专题研究创建幸福家庭工作。市委、市政府明确提出,到“十二五”末全市70%以上家庭基本实现创建幸福家庭目标。各级政府相继召开会议,因地制宜,系统谋划,保证履行职责到位。

二是建立共创机制。成立了书记、市长挂帅的高规格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协调解决创建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将妇联、民政、农业、教育、卫生等部门开展的创建“和谐家庭”、“幸福社区”、“新农村新家庭”、“文化家庭”和“健康一家人”等活动与创建幸福家庭工作有机融合,形成了共建共赢的工作格局。各县(市、区)建立了明确分工、分片包抓责任制,保证部门联动到位。

三是强化督导检查。为推进创建活动,市政府制定出台了《实施方案》、《活动流程》、《创建规划》、《幸福家庭标准》和《部门分工》等一系列配套措施。建立了创建活动通报制度、联检制度和督导评估制度。对工作不积极、行动迟缓的单位在年终绩效检查中予以扣分,直至“一票否决”,保证监督考评到位。

二、多措并举,创建幸福家庭活动取得显著成效  

在创建幸福家庭活动市有决定、县有方案、乡有办法、村有计划、户有行动的基础上,我市以做好家庭成员从出生到老年生命全过程服务为重点,探索出“一个依托”、“两个模式”、“三个切入”、“四个提高”的创建路径,实现了创建活动立体化、全民化、常态化。

“一个依托”,就是依托全员人口信息化建设,搭建开展创建幸福家庭活动的平台。为此,全市投入100万元加强硬件更新和软件开发,利用这个平台建立家庭档案,保持与家庭互动关系,做到信息全、情况明、数字准、服务实,保证了全员人口信息化建设与创建幸福家庭活动“捆绑”运行。这一新窗口被群众称为“贴心网”和“幸福网”。

“两个模式”,就是根据城乡有别的实际情况,农村以“提高家庭发展能力,促进家庭幸福和谐”为主题,重点是创业就业,实现发家致富、勤劳奔小康。城区以“打造和谐社区,创建幸福家庭”为主题,重点是通过社区服务提高居民的幸福指数。比如,各城区普遍为外来流动人口子女开办了“四点半小学”,增强流动人口家庭安全感和幸福感。

“三个切入”,一是切入育龄群众生殖健康服务和优生筛查。实施“情牵新生命——优生优育促进工程”,免费为城乡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计划怀孕夫妇分别进行男11项、女19项孕前优生健康筛查,免费为市区流动人口中已婚育龄妇女提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开展孕妇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筛查。二是切入免费乙肝病毒传播阻断项目。人口计生部门与医疗机构密切合作,在全面开展免费孕前健康检查的基础上,市本级先后划拨100万元和90万元用于开展乙肝病毒传播阻断项目,由原来只抓乙肝病毒母婴阻断,扩展到夫妇双方的全口径阻断。三是切入特殊计生家庭等重点服务群体。按照空巢、新婚、流动人口等8类,重点服务对象分为未成年人、老年人、流动人口3大群体,有针对性地提供多种服务(“8+3+X”)。比如,针对零就业计生家庭,积极开展“订单式培训”、实行“定向推荐”、纳入“10分钟就业圈”,优先办理创业小额贷款;针对空巢家庭,实施“电子保姆”服务,对相关人群进行疾病重点预防和监测;针对特困家庭,优先办理低保,使其优先享受廉租房待遇。

“四个提高”,就是提高党委、政府对全面做好人口工作、创建幸福家庭活动的统筹、主导能力,提高财政投入保障能力,提高人口计生干部队伍服务能力,提高创新能力。仅在投入保障方面,全市每年创建经费都在1亿元以上。

三、总结完善,创建幸福家庭活动必将大有作为

长春是创建幸福家庭活动起步较早的试点城市之一。实践证明,创建幸福家庭已经成为社会建设和民生工程的重要内容和有效载体。今年年初,市党代会提出“建设幸福长春”、让城乡居民生活更加美好的宏伟目标,为深入开展创建幸福家庭活动提供了无穷动力和展示平台。下一步,我市创建幸福家庭与建设幸福长春、幸福社区“三管齐下、多轮驱动”,争取在明后年实现全市创建幸福家庭活动全人口覆盖,将这一活动纳入政府基本公共服务范畴,落实到所有的村组和社区,确保计生家庭优先分享创建活动成果,进而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