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实施“一引五转三并举”战略 全面推进创建幸福家庭活动
发布日期:2012-10-08 阅读:2615

宁波是长三角地区一座充满活力的开放港城。近些年来,我市在大力发展经济的同时,积极推进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创新,有效提高了群众的幸福指数,连续三年被评为“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并荣获“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金奖”。 在幸福城市创建过程中,我们深切地感受到,只有家庭幸福,才能城市幸福。为此,我市高度重视国家人口计生委、中国计划生育协会、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共同发起的创建幸福家庭活动,把它作为“幸福宁波”建设的重要内容,认真实施“一引五转三并举”战略,以推动人口计生工作转型为切入点,在文化思想建设、推进体系建设和服务发展模式推广上积极探索,拉开了创建工作的框架。

一、以婚育文明建设引领工作转型,夯实创建幸福家庭活动的思想理论基础

创建幸福家庭是一项涉及方方面面的系统工程。我们明确由人口计生系统牵头。人口计生系统要担负起这一重任,就既要有工作方式的创新,也要有工作思路的转变,还要实现价值观的进步。如果没有先进思想文化作先导,就难有工作视角的真正转变和创建的可持续发展。我市通过宁波特色婚育文明建设凝聚共识,为创建提供了不竭的精神动力。

宁波特色婚育文明建设以弘扬先进婚育文化和婚育服务管理文化,倡导文明婚育行为和文明婚育服务管理行为为己任。它要求把人口计生工作提升到文明创建高度予以开展,在工作切入点上通过促进家庭发展,实现个人利益、家庭利益和社会利益和谐统一,最终形成以“婚育文明”为战略理念、以“人口均衡”为战略愿景、以“人口统筹”为战略途径、以“家庭发展”为战略基点的人口计生工作可持续发展框架。几年来,全市提出了明确的区域战略、建设要求、责任分工和评估方案,从理论建设、环境建设、阵地建设、制度建设、载体建设、能力建设六个方面展开项目化实施,19个项目产生了一大批丰硕成果。

在此基础上,我们积极构建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核心价值体系。提出“人全面发展”的核心价值观以提升“少生优生”的思想,提出“以人为本”的伦理价值观以修正以社会为本”的思想提出计生即民生”的政治价值观以改变计划生育是义务”的思想提出“统筹人口和经济发展”的经济价值观以完善“过多人口制约经济发展”的思想提出科学生育”的社会生活价值观以纠正“只生一个好”的思想。这一核心价值体系系统提升了人口计生事业的基本价值取向和现实价值追求,为开展创建幸福家庭活动创造了价值认同

二、以“五大转变”改进体制机制,构建创建幸福家庭活动的整体推进体系

由于系统的家庭发展和家庭幸福促进工作在我国还是空白,因此在如何整合现有资源和有效推进上,普遍缺乏足够的准备。我市着力在对象转变、体制转变、政策转变、平台转变和队伍转变上下功夫,为创建的全面推进提供了系统保障。

一是工作对象由群众个体转为家庭整体。大力提倡“关注本市全人口,贯穿人生全过程,突出家庭整单元”的服务理念,把“七彩人生”划分为青春期、新婚期、孕前期、孕产期、育儿期、中年期、老年期,对所有家庭成员在每一时期都提供不同的服务。

二是工作体制由单兵突进转为“政府统筹,部门指导,社区自治”的“三元复合”。“政府统筹”指政府在提供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时多从“家庭”角度予以调配;“部门指导”指赋予人口计生部门指导和协调的职责;“社区自治”指把创建重心放在通过社区自治,发动社区民众、社区非营利组织、社区专业人士及机构积极投身到创建中来,提高广大家庭的自我创建意识和能力。为了在这三者之间实现职能的最优配置,市委、市政府要求各地各部门在制定战略和出台公共服务政策时,必须充分考虑家庭的因素和作用,保证家庭在社会转型和急剧变动的环境当中,始终得到维护和发展。我市人口计生部门又率先在体制创新方面作了可贵的尝试。首先,在北仑区、海曙区、余姚市等地,逐步把县级计生指导站改造成家庭婚育综合服务中心,协调民政、卫生等部门在中心设点或开展合作,为广大家庭提供家庭人口文化宣传、生殖健康服务、婚姻登记、家庭帮扶等综合服务。其次,在条件成熟的街道、社区建立创建幸福家庭基地,按照各地特点和优势,各选择一个主题开展创建活动,如江东区已在辖区所有街道设置了创建幸福家庭基地。再次,在全市建成56家“爱心超市”、“暖心坊”、“优生优育优教指导中心”、“幸福加油站”、“多代屋”等机构,为家庭教育、家庭健康、家庭养老、家庭致富、家庭交流等提供服务。

三是民生政策由类别视角转为家庭视角。不断完善着眼于家庭整体发展的民生政策体系。在促进家庭生产、改善家庭生活、增进家庭福祉方面出台了“低收入家庭奔小康”政策、独生子女家庭优惠政策、外来务工人员“建家”政策等40条政策。针对很多政策“对人不对户”,难以满足家庭整体发展需求的状况,也在社会保障、社区支持、家庭责任教育三方面启动了系统的调研。

四是工作平台由单纯活动型转为电子网络型。在继续举办家庭节、邻里节、十大幸福家庭评选、十佳幸福女儿家庭评选等各类活动的基础上建立三类信息化服务管理平台。第一,建立实有家庭人口信息化综合服务管理系统,由“实有家庭人口信息库”、“家庭人口信息服务引导平台”、“家庭人口信息决策辅助平台”、“服务信息自助查询平台”组成,信息采集项目涵盖人口计生、公安、劳动保障、教育、卫生等多个部门所需信息,满足了全员人口信息和家庭服务管理的基本要求。第二,依托人口计生系统技术服务力量,利用虚拟网络和电话热线,建立人口家庭12356服务中心,提供全市人口家庭婚育保健信息服务及婚育保健技术服务。第三,建立宁波市家庭婚育文化传播全媒体,由妈妈知道网站、妈妈知道报纸版、线下活动、全媒体信息推送、妈妈科学院等部分组成,其中妈妈知道网站自今年730日推出以来,最高日访问量超过10万次,平均日访问量近1.5万次,开通1个月,网友共提出家庭婚育方面问题6.1万个,已帮网友解决问题4.8万个。

五是工作队伍由单一性转向多元化。新组建或整合了三

支队伍。首先是参考“老娘舅”做法,采用职业化建设和志愿者服务相结合的方式,组建由312人组成的“幸福家庭咨询师”队伍,开展相关结对活动。其次是组建由79.9万名志愿者组成的家庭帮扶队伍,其中的和谐家庭促进员队伍、爱心助残志愿者队伍、青春健康项目志愿者队伍、金晖助老志愿者队伍等都在幸福家庭建设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再次,围绕家庭的“生产、生育、生活、发展”需求,根据各地不同的人才资源优势,组建不同类型的家庭服务队伍。如在医疗资源丰富的老城区,组织专业人士成立家庭婚育咨询师队伍,每对新婚夫妇都可以通过人口计生局为自己免费配备一名家庭婚育咨询师,已有8900多户享受了结对服务。

三、以“三型并举”措施提供有效服务,探索创建幸福家庭活动的发展模式

以怎样的路径实现既定目标需按事物的特点和发展规律确定。我们根据本市家庭的现实需求状况,参考国际家庭发展促进的相关经验,设计了“家庭救济型”、“家庭服务型”、“家庭发展型”三种创建模式。

“家庭救济型”创建,就是面向困难家庭和特殊家庭开展救助,以弥补家庭缺陷和家庭功能的不足。我市率先在全省实施“城乡一体、标准一致”的最低生活保障,低保标准增至月人均525元,全市有低保家庭43533户,累计支出低保资金2.07亿元;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00,独生子女死亡或伤、病残后未再生育的家庭纳入奖扶范围,鄞州区、北仑区、东钱湖、高新区等地实现奖扶城乡全覆盖,市、县二级财政累计发放奖扶专项奖金达3.32亿元;全面建立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福利机构养育孤儿的基本生活费为每人每月1132元,社会散居孤儿为每人每月680元;为所有家庭人均收入在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0%以内的贫困重度残疾人发放生活补助,促进福利企业发展,集中安置残疾人16653人。

“家庭服务型”创建,就是面向广大普通家庭开展方方面面的服务。在我市,提供家庭服务的公益平台很多,如在全国较具知名度的宁波市81890社会和家庭服务平台,就是由政府整合社会资源、社会广泛参与的无偿信息服务系统。而我市人口计生系统推出的“彩虹人生,幸福家庭”品牌计划,不断丰富“青春阳光行动”、“妈妈知道服务”、“孕前优生项目”、“妇女健康促进工程”、“魅力夕阳活动”的工作内容,深受广大家庭欢迎。全市共组织青春阳光PLA授课6450场,10多万青少年接受培训;去年国家试点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率达85.57%,婚检率达86.48%;至今年6月底,已累计为89154名妇女进行TCT宫颈癌筛查,为35537人提供乳腺癌筛查;开展独生子女父母养老关怀服务项目,并对独生子女夭亡老年父母提供临终关怀送终服务的村、社区计生协,按每例不低于1000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

“家庭发展型”创建,就是面对家庭长远的、深层次的需求,从战略发展的角度给予家庭积极的支持或投资,以提高家庭的发展能力。这是一个宏大的工程,非一地之力可系统实施,但各地在许多领域可有所作为。我市一是健全就业政策,帮助家庭完善“造血”功能。出台的家庭零失业政策、免费就业培训政策、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政策等发挥了重要作用;人口计生系统开展的120个生育关怀项目,年均帮扶6.7万户计生家庭增收。二是修订完善教育政策,提高家庭成员的素质和能力。特别是针对0-3岁婴幼儿教育的薄弱,实施优生优育优教促进工程,面向新婚夫妇,怀孕夫妇,抚养人等重点人群,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普及有关科普知识,增强人们提高人口素质、预防出生人口缺陷、科学育儿、人口早期教育的意识和能力,目标人群的受教育面达80%以上;同时以增强家庭责任教育为重点,普及家庭科学教育和训练,使家庭伦理教育、性健康教育等纳入中小学正规教育体系。三是开展课题研究,为家庭发展政策支持体系的完善做好相关准备。对宁波家庭发展现状和家庭友好型政策体系的构建以及拓宽现行社会保障政策,使之不仅针对个人也针对家庭等问题进行了立项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