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以创建幸福家庭活动推进建设幸福武汉
发布日期:2012-03-30 阅读:2322


我市被“一委两会”确定为全国创建幸福家庭活动试点市以来,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做好人口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全国创建幸福家庭活动一系列会议精神,将创建幸福家庭活动作为建设幸福武汉的重要载体,迅速启动,扎实推进,初步形成“党委统筹、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群众参与、家庭幸福”的格局。主要做法是“四个三”

一、在发展战略上做到“三个统筹”

第一,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创建幸福家庭活动试点工作,省委常委、市委书记阮成发在2011年首次市委市政府工作会上明确要求切实履行好“两示范两试点”的重大责任。中共武汉市第十二次代表大会确立以建设幸福武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的战略目标,强调以创业就业创造幸福,以发展进步成就幸福,以安全保障巩固幸福,以公平公正促进幸福,满足人民群众过上更好生活的新期待,让发展成果惠及全体市民。

第二,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市委、市政府作出了推进“1+6”城市格局等一系列重大决策,确立了“1+6”城市空间发展战略、7个新农村示范片区、100个示范宜居中心村的发展目标、“两轴两环六楔多廊”生态框架,大力推进城乡一体化,使公共服务由主城区向新城区(农村)辐射、绿色生态由新城区(农村)向主城区楔入,进而提高全体市民的幸福指数。

第三,统筹人口均衡发展。市政府组织开展了人口发展战略研究,提出了优先投资于人的全面发展、优先增强家庭发展能力、优先提高家庭幸福指数的“三优先”战略。在编制“十二五”发展规划时,各级各部门更加注重把人口发展作为城市建设、产业布局等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变量。2011年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经费投入高达2亿多元,重点投向涉及家庭幸福的利益导向政策落实和优质服务体系建设。

二、在工作部署上做到“三个结合”

第一,与保障和改善民生相结合。市政府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将创建幸福家庭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现实抓手,制定民生净福利指标体系,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就业、社保、教育、医疗、住房等问题。到2016年,全市城镇新增就业75万人,实现城乡居民收入翻番,由比较宽裕的小康进入全面小康;社会保险扩面新增305万人次,实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翻番,社会保障水平位居全国副省级城市前列;基本普及15年基础教育,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50%,医疗机构每千人床位数达到7.5张,基本公共服务逐步实现均等化、优质化;建设筹措保障性住房1000万平方米左右,改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居住条件。

第二,与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相结合。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的意见》,将健全完善计划生育家庭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和优质服务体系、提高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能力作为深化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的重要内容。市政府已召开协调会,研究市人口计生委提出的出台独生子女死亡家庭养老保障、医疗保障、经济扶助、精神慰藉、法律援助、临终关怀等一系政策制度的建议。目前,正在组织修订完善《武汉市计划生育管理办法》,进一步充实利益导向、特别是提高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能力的内容。

第三,与新农村新家庭建设相结合。实施以“致富门道明晰、基础设施完善、社保体系建立、社会和谐稳定”等“四到家园”为主要内容的普惠制建设和一系列计划生育家庭优先优惠政策,农村广大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能力显著增强。2011年,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9813.59元,比上年增长18.3%。

三、在工作保障上做到“三个纳入”

第一,将促进家庭幸福的民生保障纳入政府实事。2011年和2012年政府十件实事中,促进家庭幸福的实事各有五件,其中,2011年完成了20万35-45岁农村妇女乳腺癌和宫颈癌免费检查;市人口计生委提出的“为全市农村符合生育政策的2万对计划怀孕夫妇(含流动人口)提供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纳入2012年政府实事。目前,市人口计生委、市财政局印发了《武汉市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政府实事项目工作方案》,全市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正式启动。

第二,将重点工作落实纳入政府重大事项督查范围。市政府每月在政府门户网上公开落实国家和省法律法规规定的计划生育奖励政策、计划生育家庭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补贴、“关爱女孩行动”项目推进、“生育关怀行动”等工作进度,接受社会监督。市考评办将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纳入2012年绩效工作目标,每月督办工作进度。

第三,将创建幸福家庭活动试点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将创建幸福家庭活动纳入党政领导线、责任部门线、人口计生部门线目标管理责任体系。目前已将创建幸福家庭、致富发展示范户等纳入2012年人口计生部门线绩效管理。以创建幸福家庭为主要内容的计生协工作在目标考评中的权重提高到8%。

四、在工作推进上实施“三大行动”

第一,家庭人口文化传播行动。一是实施家庭人口文化发展计划。市人口计生委制定了《关于实施生育文明“三型六好”家庭人口文化发展计划的方案》,力争“十二五”时期全市50%的村(社区)达到人口文化示范标准,培植70万户人口文化示范家庭。各区分别启动了“新时代社区·新概念家庭”、“琴台楚韵·幸福家庭”、“和谐村落·幸福家庭”、“知音故里·幸福家庭”、“牵手关爱暖万家”等各具特色的创建活动。二是加强人口文化宣传阵地建设。启动了村(社区)人口学校改建提档工程,逐步将人口学校改建为人口文化活动室,将图书角扩建为村(社区)新家庭文化屋;完成了户外宣传“洗脸工程”,突出家庭人口文化、创建幸福家庭宣传内容;新建了一批生育文化园和人口文化园,进一步拓展了社会公益宣传渠道。三是繁荣基层人口文化宣传活动。市计生协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计生协群众文艺宣传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全市180多个基层计生协骨干文艺宣传队经常组织开展以“传播人口文化,弘扬婚育新风;创建幸福家庭,建设幸福武汉”为主题的宣传活动。

第二,家庭健康保障促进行动。一是增强生殖健康保障能力。全市85%以上的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完成了规范化、标准化建设,50%以上的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完成了环境优化建设;各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具有中级和副高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占49%。二是深化生殖健康促进服务。建立计划生育家庭健康档案,推行计划生育家庭定期常规体检服务;坚持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月活动和生殖健康宣传、咨询、指导、药具等进产房、进院校、进工地、进宾馆、进企业、进超市、进社区、进军营、进市场、进家庭“十进”活动,每年服务160多万人次;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参与、三级配合、基地服务”的工作机制,多部门联合开展农村育龄妇女乳腺癌、宫颈癌普查防治活动;推进流动人口生殖健康均等化服务,68个技术服务机构定点挂牌为流动人口提供“一卡通”免费生殖健康服务;大力推行男性生殖健康、更年期生殖健康和老年保健服务。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普查率达96%,术后及药具随访率达99%,出生人流比0.131,农业人口生育对象长效措施落实率达73%。三是拓展优生优育服务。不断创新优生优育宣传服务方式方法,出版了《孕期伴侣》、《早教指导》、《青春读本》等图书,制作了电视情景剧《怀孕那些事儿》,发放到各村(社区);建立了以结婚登记、免费婚检、风险评估、优先检测、孕期保健、早期教育于一体的优生优育全程服务模式,全面启动孕前风险评估系统,全面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认真实施青少年健康人格工程试点,不断扩大青春健康教育覆盖面。

第三,家庭致富发展扶助行动。一是全面落实法律法规规定的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落实奖励扶助7090人,将455名农村符合规定的“半边户”纳入奖励扶助范围;落实计划生育特别扶助7040人,将计划生育特别扶助标准提高到150元;落实独生子女保健费10.1356万人,将城镇无业居民、农村村民独生子女保健费纳入财政预算; 落实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政策16.9848万人,奖励经费5.68亿元。二是不断完善利益导向政策制度。对参加新农保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由市、区两级财政按1:1的比例给予每月40-100元的政策性补贴,已兑现6740人;将中考优录范围扩大到流动人口中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女孩,全市已有13263名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女孩享受中考优录待遇,其中流动人口女孩295名;对农村落实绝育措施的独女户和双女户给予3000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农村独女户、双女绝育户免缴新农合个人承担部分;在拆迁还建、征地补偿,分配宅基地、调整责任田时,独生子女按两个孩子计算份额。三是实施“生育关怀·幸福家庭”促进计划。实施“生育关怀春风行”项目,对677户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给予每户1000元的援助;启动“救助贫困母亲四季行动”,分季度对102名贫困母亲实行经济救助和生活扶持;启动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对参保家庭给予每户每份保险10元的补贴;开展“进万家门、访万家情、解万家难”活动,投入581.2677万元,走访慰问25387户困难的计划生育家庭。目前,市计生协已拟订《计划生育家庭致富发展创业行动计划》,到2016年,全市创建100个计划生育家庭致富发展示范基地、1000个计划生育家庭致富发展示范户。

2012年,创建幸福家庭活动进入全面推进阶段,市人口计生委、市计生协拟办十件实事:一是培训50名心理咨询师、100名生殖健康咨询师;二是开展计生药具“十进”活动,增加50个免费药具发放网点;三是将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对象纳入特别扶助范围,免费开展计划生育家庭病残儿医学鉴定;四是推行《生育服务证》网上便民办理服务;五是为2万户符合生育政策、计划怀孕的农村(含流动人口)夫妇免费进行孕前优生检查;六是加大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力度,为10.2万户参保家庭给予每户10元的补贴;七是实施“生育关怀春风行”活动,对200户困难的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给予每户1000元的经济帮扶;八是实施“救助贫困母亲四季行动”,对102名实行计划生育的贫困母亲给予每人1000元的经济帮扶;九是实施“两癌”救助计划,对50名困难的计划生育家庭妇女乳腺癌、宫颈癌患者给予每人2000元的治疗救助;十是采取小额贷款、技术支持、岗位培训等多种手段,重点扶持生产致富家庭100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