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廊坊】典型引路 分类推进
发布日期:2012-03-30 阅读:2526


廊坊市地处京津之间,下辖11个县(市、区),总人口440万,家庭120余万户。去年5月份以来,我们按照全国创建幸福家庭活动试点工作会议要求,结合廊坊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创建“幸福廊坊”活动的实际,确立了“以小创建带动大创建,以整合内部资源撬动外部资源,以弘扬优良传统拉动改革创新”的工作思路;成立了以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主任,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为副主任,市直33个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创建活动指导委员会;以市委、市政府两办名义制发了《廊坊市“创建幸福家庭、助推幸福廊坊”活动指导意见》,《廊坊市幸福家庭基本标准》,《廊坊市“创建幸福家庭、助推幸福廊坊”活动标准》,《廊坊市“创建幸福家庭、助推幸福廊坊”活动指导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廊坊市“创建幸福家庭、助推幸福廊坊”活动考核评比办法》;分别召开了有市委、市政府领导,市创建幸福家庭活动指导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县(市、区)委、政府分管领导,县(市、区)人口计生局长、计生协常务副会长和秘书长参加的“创建幸福家庭、助推幸福廊坊”活动动员大会和推进会议。目前,各项工作进展顺利,效果初显。

主要做法是:典型引路,分类推进

在县级,探索建立“人口和家庭公共服务中心”。以三河市为试点,启动“人口和家庭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工作,先期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出生缺陷一级预防、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检查、婴幼儿早期教育咨询、青少年青春健康教育咨询、中老年健康关怀咨询等服务活动,将免费服务对象扩展到了全人群,免费服务项目实现了全覆盖。目前,仅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一项,已为4496对育龄群众提供了相应服务,为373名患疾群众进行了优生指导。

在村街,探索实施“随女迁居”工程、“人口和家庭公共服务室”建设、幸福工程和少生快富工程、“三新一补”工作等。以大城县为试点,启动“随女迁居”工程,将农村独女户父母迁到女儿所在村街居住,由女儿、女婿赡养老人。随女迁居家庭享受县政府廉租住房专项补助资金每年2000元;民政部门将随女迁居的父母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对生活困难家庭优先进行救济;建设部门在实施危房改造时予以优先照顾;司法部门免费进行公证并无偿提供法律服务;卫生部门在随女迁居父母办理新农合时个人出资部分给予减免,在大病医疗时予以优先照顾;教育、农林、金融、工商等部门对随女迁居家庭在政策上也予以重点倾斜。目前,已完成50户农村独女家庭迁居工作。以三河市为试点,结合打造100个“生育文明村”和50个村街卫生室改造升级(每个村街县级财补贴30万元),将村生殖健康服务室更名为“人口和家庭公共服务室”,为村民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力求实现优势资源效益最大化。以大厂、固安、永清、大城四县为试点,深入开展“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行动”、“少生快富”工程,从所需资金、实用技术、劳动技能、信息获取等方面对计划生育家庭提供帮扶,选择投资少、风险小、见效快的养殖、种植、农副产品加工等劳动致富项目,提高家庭发展能力。同时,在全市全面推行对农村计生家庭“三新一补”(新农合、新农保、新民居和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的30多项优先优惠政策,主要是:在新民居建设中,对计生家庭实行“八优先”(在民居分配方面优先选择、在资金帮扶方面优先倾斜、在公共服务方面优先照顾、在就业安置方面优先推荐、在转移培训方面优先安排、在金融信贷方面优先贷款、在生产经营方面优先支持、在证照申请方面优先办理)政策,并与国家推行的普惠性政策实现了有效衔接;在先行开展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中,对30周岁以上计生家庭父母,在国家规定的养老金基础上每人每月再给予20元补助;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中,对计生家庭的个人缴费部分由县级政府给予不少于50%比例的补助;在住院分娩补助上,对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县级政府在卫生部门已给补助的基础上,再给予100--200元的补助。目前,全市已对125679个农村计生家庭参加新农合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了补助,对3267个参加新农保的计生家庭给予了补助,对2950户农村计生家庭在新民居建设中给予了优先优惠,对38683名符合计生政策的农村孕产妇增加了住院分娩补助。同时,对开展新城保的7个县(市、区)的城镇计生家庭每人每月增补10—25元不等的补助。

在社区,探索建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居家养老呼叫服务网络”。以广阳、安次两区为试点,按照“政府引导、政策扶持、市场运作、产业化经营”的模式,联合长沙“万众和”社区服务网络有限公司、上海“爱君”家政服务网络公司,建立了广阳、安次两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为老年人提供信息服务、生活照料、医疗康复、文体健身、组织协调、紧急救助、网络服务等服务。联合中国移动廊坊分公司建立社区居家养老呼叫服务网络,将14000余名老人、700余家服务企业纳入呼叫系统,并与社区服务企业签订加盟合同,实现了社区养老呼叫服务网络全覆盖。目前,市财政已按照每个社区补贴1.5万元标准列支了140万元专项资金,80%以上的社区完成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建设,97%的老人依托社区实现了家庭养老。

在企业,探索推行“三集中”工作模式。以文安、霸州、大厂三县(市)为试点,政府出台优惠政策,鼓励支持用工单位通过集中居住、集中管理、集中服务等服务模式,在集宿区设立超市、医疗室、餐厅、网吧、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为企业职工在居住、就医、子女就学、生殖健康、避孕节育等方面提供服务。

在流动人口出入地,探索推进“居住证”制度。以固安县为试点,推行流动人口居住证服务管理制度。《居住证》实行“一人一证”,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等有效身份证明,在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持有居住证的流动人口在就业、计划生育、教育、社保、医疗卫生、法律援助、证照办理、公共交通、职称评审、劳动模范评选、文明市民评选等方面享有本地居民同等待遇。

在部队,探索实施“一通三”工程。无工作军人家属凭《廊坊市无工作军人家属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手册》,可到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站、指定的部队医院、指定的市级医院或县级综合医院等医疗服务机构享受挂号、检查等减免优惠服务。目前,全市已发放《廊坊市无工作军人家属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手册》3000余册。同时,在香河、三河、霸州三县(市)启动了军人独生子女家庭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试点工作,利用省、市、县三级财政资金为现役军人独生子女家庭投保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从“创建幸福家庭”活动开展近一年来的实践中,我们感到:

(一)活动的开展,使党和政府的诚信度明显增强。广大群众普遍感到,党的政策的感召力增强了,计生家庭从普惠政策中切实感受到了“特惠”,党群干群关系更密切了。

(二)计生利益导向政策的感召力得到了充分显现。广大群众的婚育观念明显转变,我市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领证率比前几年提升了6个百分点。

(三)人口计生部门的新时期新形象得到进一步树立。实现了由与群众对立—冷漠--不关心到逐步理解—关注—基本满意到满意的转变。2011年度,群众满意度达到97%以上。

下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推进力度,在全市推广试点经验,确保创建目标如期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