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胜今】创建幸福家庭是我国人口计生事业发展的必然选择
发布日期:2011-08-31 阅读:2414


尊敬的忠禹会长,各位领导、同志们:

在全国上下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4月26日重要讲话精神的背景下,召开这次座谈会意义重大。

近来,结合创建幸福家庭活动,我学习了忠禹会长历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也学习了李斌主任、白鸽主任、玉学书记、炳礼理事长的讲话,以及一委两会的相关文件精神。通过学习,对于创建幸福家庭活动的目的、意义、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和领导体制有了深刻的认识。

2010年9月,忠禹会长到吉林视察工作期间,通过与广大干部群众深入交流,总结长春的做法,提出创建幸福家庭活动,也就是从文明、健康、优生、致富、奉献五个方面十个字抓起。这次座谈会期间,有中南、西南各个省区的领导进行经验介绍,并且实地考察,使我认识到总书记4.26讲话中指出家庭幸福是人口发展、社会和谐的基础,强调要建立健全家庭发展政策,切实促进家庭和谐幸福,这应该是指导新时期我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纲领性文件。也就是四个加强、六项重要任务。

我们目前正在开展的创建幸福家庭活动试点工作,就是贯彻总书记讲话的重要途径,这项工作既是幸福工程和生育关怀行动的拓展和延伸,更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新载体。创建幸福家庭活动的提出,从背景上看,是在深刻总结我国30年来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历史和面对最近发生的新情况、新现实提出来的。它的提出对我国新时期转变人口计生工作的方式、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都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

下面,谈三点体会和认识,和大家交流,不当之处,请批评指正。

第一,从“三为主”、“三结合”到“创建幸福家庭活动”是我国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的必然选择,这说明了开展创建幸福家庭活动的重大意义。

我们要历史地看问题,在80年代初,我从国外留学回来,就一直参与了“三为主”、“三结合”,去过山东荣成和吉林双辽。回顾30年来,我国的人口和计生事业大体上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80年代中期,开展了“三为主”,以宣传教育为主、以避孕为主、以经常性工作为主。当时的任务是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工作对象是育龄人群、育龄妇女。第二阶段,进入90年代后,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开展了“三结合”,把计划生育和农村经济发展相结合、与农民发家致富奔小康相结合、与建设文明幸福家庭相结合。这个时期的任务和“三为主”相比有所拓展,是把生育和生产生活结合起来,解决在控制人口过快增长的同时发展农村经济。第三个阶段,通过我们多年的努力,已经实现了中国人口的历史性转变,实现了稳定低生育水平的战略目标,迎来了人口计生工作的转型期。在这种背景下提出创建幸福家庭活动,从内容上,我认为,文明是道德追求,健康是基础条件,优生是希望所在,致富是重要保障,奉献是价值体现。

回顾“三为主”和“三结合”,任何一件事情都有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过程,我们人口学理论工作者和人口计生战线上同志的任务就是要让群众了解和理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我个人体会,创建幸福家庭活动本质上就是要通过我们的工作为广大人民群众实现家庭幸福而提供一种支持,这种支持就体现在文明上、健康上、优生上、致富上、奉献上。因此,从内容和逻辑上,十个字五方面是个有机整体,缺一不可。前段时间,我又回访了荣成和双辽,和当年的计生干部聊天,他们感受良多,广大群众一致认为没有当年的“三为主”、“三结合”,就没有今天的小康村。我认为,这是我们广大农民、广大计生干部对我们那段工作最真实、最客观的总结。如果从这个意义上讲,我们在那个时期做了大量工作,回过头来看,“三为主”就是计生工作引导群众节育,在一个人口大国要降低生育率,“三为主”是必经之路。在开展计划生育“三结合”时期,我们做的工作是引导群众致富,是人口计生工作的必由之路,这是彭珮云同志总结“三结合”时提出的。在这样一个背景下,提出创建幸福家庭活动无论向前看还是向后看,都是引导群众幸福的必走之路。总书记讲话提出的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主要任务,在很多方面,家庭是实现这些任务的载体,是一个系统工程。而创建幸福家庭活动是个创新工程,是把人口问题与群众利益结合起来,与经济社会发展结合起来,与和谐社会结合起来,与加强和创新管理结合起来,是解决新时期中国社会问题的结合点。

第二,关于创新性地开展好创建幸福家庭活动的理论思考。

一是要把创建幸福家庭与构建和谐社会结合起来。因为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是人口再生产的最基本单位,家庭幸福是人口发展和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础。所以,做好家庭工作,促进家庭发展,是提高家庭发展能力的本质要求,也是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构建和谐社会应该以创建幸福家庭为切入点,我们都身在其中。从家庭幸福和社会和谐的关系上看,全国有4亿左右家庭,家庭都和谐,社会将如何;家庭都不和谐,社会又将如何。这两点结合起来,是解决小家幸福和大家太平的问题,因此二者要结合起来。

二是要把创建幸福家庭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相结合。要深刻认识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意义。随着我国人口转变和经济社会发展转型,我国家庭发展面临一系列未曾经历过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家庭规模逐渐缩小,1982年,我国户人均4.43人,现在是3.10人,独生子女家庭、空巢老人家庭等所有家庭形式我们都有,家庭生产、生育、养老等功能也在发生变化。这些实际上都给新时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提出了新任务。为什么这个时期国家提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针对我们目前的社会现实而提出来的,而且明确由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配合、社会参与。通过这两者的结合,要解决的是通过创建幸福家庭,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发展。

三是要把创建幸福家庭与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结合起来。随着我国城市化、工业化发展,城乡经济、社会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在过去困难、经济不太发达的时候,吃饱了就是幸福,东北农村五六十年代,“两亩地、一头牛、老婆孩子热炕头”,这就是那个年代的幸福观。改革开放以来,人们富裕了,吃的东西应有尽有,吃好了才是幸福。用发展的眼光看,对每个中国人来说,活好了才是幸福。这实际上提出了新的问题,把创建幸福家庭和统筹区域发展、统筹城乡发展结合起来,要解决增强农村发展能力问题,解决城乡均衡发展问题。

把创建幸福家庭与构建和谐社会结合起来、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结合起来、与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结合起来,看起来有些抽象,实际上创建幸福家庭必然有利于社会和谐、必然有利于创新社会管理、必然有利于统筹城市和农村协调发展。像幸福广东、浙江新家庭计划、长春幸福家庭计划、重庆渝北区农村和城市的经验,都有亮点、有特点、有载体,其他城市和农村地区,甚至少数民族地区,也都各有特色。

第三,对于推动创建幸福家庭的几点建议。

第一个建议,任何事物的推动和发展,都要经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学习、大胆实践的过程。回顾 “三为主”和“三结合”的推广过程,实际上都伴随着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创新发展,都是在思想火花的碰撞过程中推动和发展过来的。从计划生育委员会到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职能转变后,计生战线面临新的任务,“人口”两个字赋予了新的职能,体现了大人口观。

第二个建议,在扎实推进的过程中,从理论研究角度考虑,要掌握好几个度。长期以来的工作是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质量,现阶段是稳定低生育水平,创建幸福家庭。创建幸福家庭是以家庭为对象,充分体现了大人口观。在这个过程中,伴随着人口计生事业工作转型,我们认识上要有新高度,要从科学发展、以人为本、和谐社会、创新社会管理的高度上来认识创建幸福家庭活动的伟大意义。首先要解决的是认识问题,第一个度就是认识要有高度。第二个度,切入点上要有角度。创建幸福家庭的角度就是从家庭切入,这个切入点选的好、选的准、选的对。我们在选择的过程中,要以计生家庭中的困难家庭为重点。改革开放30年来,计划生育家庭从少数变成多数,计生户比例很大,这个角度的切入是对的。第三个度,推动上要有力度。我们可以有力度,而且完全可以有力度,因为计划生育几十年,全国上下形成了人口计生工作的体系和网络,它的巨大力量不仅体现在计生工作上,而且体现在抗击非典、预防自然灾害上,这充分体现了我们这支队伍的战斗力。第四个度,在效果上应该有显示度。理由是我们为群众办好事,就会受到群众的欢迎,我们就有群众基础,就会有显示度。

第三个建议,加强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围绕创建幸福家庭,我们打算组织相关专家开展专项研究,主要在家庭功能建设、幸福家庭指标体系、创建幸福家庭与社会和谐、建立健全科学发展政策、人口发展与社会和谐等方面展开具体研究,并在适当的时候,建议筹备召开以创建幸福家庭为主题的中国家庭发展论坛,吉林大学愿意为为召开这样的会议提供服务。

以上是我的几点不成熟看法,有不当之处请领导和同志们批评指正。


中国人口学会副会长、吉林大学党委常务副书记兼副校长  
王胜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