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新余】政府统筹 各方联动 全面推进创建幸福家庭活动
发布日期:2012-10-08 阅读:2490

一年多来,我市立足实际,不断探索,积极构建出“政府主导、计生牵头、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创建幸福家庭工作格局。

一、强化统筹协调,不断加大创建幸福家庭活动力度

计生家庭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特殊贡献,加快提升计生家庭的幸福指数,是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内在要求,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为此,市委、市政府将创建幸福家庭活动作为新时期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关键环节和重要载体,纳入“实现人均期望寿命80周岁”目标和“建设和谐富裕文明新余”总体规划,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同时,成立以市长为组长、16个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进行高位推动,做到“四个一”,即:市领导每季度调研一次创建活动;市政府督查室每季度督查一次创建活动进展;创建领导小组每两个月召开一次工作推进会议;每半年组织一次创建活动现场会,对各地亮点进行考核评比。

二、强化政策创新,不断丰富创建幸福家庭活动内涵

一是制定和落实普惠政策。优生方面,启动母婴康宁指导工程,开展免费的婚前教育、婚前检查、孕前优生检测和产前检查。促进健康方面,免费为妇女开展生殖健康普查、“两癌”筛查,免费为妇女、儿童、老年人体检,免费为白内障患者、唇腭裂患者实施手术,免费救治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儿童。教育方面,在全省率先普及九年义务教育,落实进城务工人员就近入学政策。保障方面,提高低保标准,为80岁以上老人发放高龄补贴。二是在普惠政策中对计生家庭实行优惠。优先将计生家庭成员纳入“机构养老”;优先将计生户纳入“20万农民培训计划”;优先向计生家庭提供优良品种和先进农业技术指导,对实施绿色养老工程对象每户补贴现金1000元;优先培育扶持农村计生家庭发展为种养大户;优先将农村困难计生家庭纳入低保、给予扶贫贷款、纳入“金秋助学”范畴,每人给予10004000元的补助。三是出台具有新余特色的计生利导政策。我市制定7份文件,出台10多项利导新政策。农村独女户和二女户子女参加中考加15分(其他地市加10分),就读全日制市内高职院校实行学杂费全免及每人每年提供1500元补助;农村纯女户参加“新农保”个人缴费由政府“买单”;对计划生育0-6周岁独生子女家庭实行爱心保险;将享受特扶政策对象年龄提前至45周岁等。四是支持和鼓励基层出台有利于计生家庭发展政策。我市渝水区对符合国家奖扶政策的对象实行提前12年享受、奖扶金加倍的政策,实行住房补贴制度,政府对维修改造或新建房的家庭补助15万元。分宜县为700名符合条件的农村二女户家庭每户发放1万元生活补贴。是关爱特殊人群。关爱留守儿童,开展结对帮扶,提供场地供留守儿童与父母视频对话,每年暑期送留守儿童赴外地与父母团聚。关爱空巢老人,在社区实行一对一帮扶,在农村探索推行“集中供养”。关爱流动人口,制定落实20多项均等化服务政策,落实市民化待遇。

三、强化机制保障,不断增强创建幸福家庭活动效果

(一)建立完善宣传倡导机制,提升创建幸福家庭活动热度。建立人口计生新闻宣传协调会制度,将宣传、文化等系统资源有效整合,打造创建幸福家庭社会化宣传平台。一是依托“百姓幸福家庭广场”、“幸福家庭送戏下乡”等活动,编排人口文化节目20多个,参与演出3000多场。二是加快人口文化书屋建设,建立文化书屋370个,配送计生书籍21.75万册,使人口文化扎根乡村。三是在《新余日报》举办创建幸福家庭征文活动。四是将创建幸福家庭活动纳入创建文明城市规划,投入近500万元规划建设15个人口文化公园,将家庭文化宣传与休闲娱乐紧密结合。

(二)建立完善共建共享机制,强化创建幸福家庭活动深度。一是上下联动。市创建领导小组将创建情况纳入县区、乡镇人口计生年终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出台考核评估实施方案,年终考核奖惩。二是部门联动。市创建领导小组将工作任务下发到相关部门,纳入年终述职考核内容。相关部门优惠政策一律向计生家庭倾斜,在制定新的优惠政策时,一律邀请人口计生部门参与论证。三是社会联动。鼓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热心人士与农村贫困计生家庭结对帮扶,解决孩子学习、生活上的困难。引导各民办院校积极参与“20万农民培训计划”,鼓励各农业龙头公司采取“公司+农户”的形式,农村家庭开展科技培训和实用技术培训。

(三)建立完善公共服务机制,拓宽创建幸福家庭活动广度。一是建立完善市、县、乡、村四级人口公共服务网络,增设母婴康宁指导室和早教室,为群众提供“婚、孕、产、育、教、养”全程服务。二是在城区建立社区卫生计生服务中心,形成10分钟服务圈,为市民提供快捷的计生卫生一体化服务,一些基本服务项目均由政府买单。三是在城市街道社区建立综合服务中心,联合公安、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商、卫生、人口计生等行政部门合署办公,为市民提供“一站式”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