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实施“12·300乐福家”行动计划 深入推进创建幸福家庭活动
发布日期:2012-08-21 阅读:3419

武汉市是中部地区中心城市、湖北省会,现辖13个行政区、2个经济开发区、1个生态旅游风景区和1个化工区,国土面积8494平方公里。2011年末全市常住人口达1002万,家庭户突破300万户。自2011年5月被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国计划生育协会、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确定为全国创建幸福家庭活动试点市以来,全市上下高度重视、扎实推进,实施了“12·300乐福家”行动计划,初步形成“党委政府领导、人口计生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社会各界支持、城乡家庭参与”的格局。

一、坚持统筹协调,将创建幸福家庭活动融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增强经济社会发展的动力与活力,首先必须提高家庭发展能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先必须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家庭的致富发展;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和幸福武汉,首先必须让家庭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进而提高家庭幸福指数。基于以上共识,市委、市政府将创建幸福家庭活动融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共武汉市第十二次代表大会提出“坚持民生优先,努力建设幸福武汉”,强调“全面完成小康社会建设任务,基本建成公共服务均等化、全覆盖的社会服务体系,以创业就业创造幸福,以发展进步成就幸福,以安全保障巩固幸福,以公平公正促进幸福,满足人民群众过上更好生活的新期待,让发展成果惠及全体市民。”省委常委、市委书记阮成发在武汉市在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动员大会上进一步强调:“民生幸福是发展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建设国家中心城市进程中,必须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要努力扩大就业,千方百计增加群众收入,要让武汉市民生活得体面、有尊严。”《武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强调“发展社会事业,建设人民幸福城市。”《武汉市建设人民幸福城市规划》确立了建设人民幸福城市的目标:“通过努力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综合经济实力走在全国城市前列,实现城乡居民收入翻番,社会保障水平位居全国副省级城市前列,基本建成公共服务均等化、全覆盖的社会服务体系,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和文明素质不断提高,小康社会建设任务全面完成,努力建设富足之城、保障之城、宜居之城、公平之城、文明之城。”市政府《关于实施幸福社区建设行动计划的意见》确立“让社区更美好,让居民更幸福”的理念,将创建幸福家庭活动融入幸福社区建设行动计划。目前,全市上下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建设幸福武汉、建设幸福社区、创建幸福家庭的“四重奏”在两江四岸、三镇三城激昂交响。

二、突出家庭为主,将创建幸福家庭活动融入全面做好人口工作大局

“六普”数据显示,武汉市常住人口为978万人,比“五普”增长21.59%;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78人,比“五普”减少0.39人。人口数量的增长和家庭功能的弱化,必须在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同时,更加注重家庭结构的优化和基础的稳固;必须在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同时,更加注重家庭保健的提升和健康的促进;必须在实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同时,更加注重弱势家庭的致富发展和抗风险能力的提高。因此,市委、市政府将创建幸福家庭活动作为全面做好人口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面向家庭,突出家庭为主,服务家庭发展,促进家庭幸福。《武汉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明确提出,要围绕“文明倡导、健康促进、优生优育、致富发展、奉献社会”五个方面,积极推进创建幸福家庭活动试点工作。开展创建幸福家庭活动以来,市委、市政府着力抓了四件大事。

一是举办武汉市首届人口文化节。为了更好地融入武汉“文化五城”建设,凸现人口文化理念,创新人口文化特色,首届人口文化节以“幸福江城我的家”为主题,由开幕式、论坛、讲座、展览、闭幕式五个部分组成,主场在武汉国际会展中心设“两区十八馆”,即生命过程区、民俗人口文化区和生命起源馆、江城人口馆、幸福家庭馆、早期发展馆、青春健康馆、两性情趣馆、孕育体验馆、中年保健馆、老年福禄馆、高龙文化馆、知音文化馆、木兰文化馆、问津文化馆、汉正街文化馆、吉庆街文化馆、演艺馆、图书馆、作品馆,充分展示江城人文底蕴,倡导婚育新风,推进家庭人口文化建设。

二是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市政府将“为符合条件的计划怀孕夫妇提供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列为2012年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目前已为16095对夫妇进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占目标人群的80.48%。通过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进一步完善了全市技术服务机构优生服务能力和水平,提高了育龄群众的优生意识,将有效降低出生人口缺陷发生率。

三是不断完善利益导向政策制度。近年来,武汉市在全面落实国家和省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的同时,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出台了《武汉市农村村民和城镇低保户独生子女保健费发放管理办法(试行)》、《武汉市农村双女户育龄夫妻落实绝育措施一次性奖励暂行办法》、《关于做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健制度与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衔接的通知》、《关于认真做好将三级以上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纳入特别扶助制度工作的通知》、《关于农村独女户、双女结扎户子女中考优录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我市流动人口中市外农村独生女和双女绝育户女孩享受中考优录政策的通知》等10多项利益导向政策。其中,市级财政共补贴独生子女保健费62.69万人次,补助经费3552万元;农村双女户育龄夫妻落实绝育措施一次性奖励3017人,兑现奖金905.1万元;给予参加新农保的独生子家庭、独生女家庭和计划生育双女户家庭、节育并发症对象、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夫妻每人每月40-100元的补贴共10466人,兑现670.82万元;给予15995名农村独女户、双女绝育户女孩中考加5分的优待,其中流入人口女孩600名。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即将下发《关于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开展关爱关怀工作的通知》、《关于建立武汉市城镇计划生育夫妇年老一次性奖励制度的通知》。10247

四是提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功能。4个区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新(改)建、14个街(乡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新(扩)建、54个街(乡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升级改建已纳入基础建设项目。各区、街(乡镇)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站)将改建为人口和家庭发展服务指导中心(站),推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向人口和家庭发展公共服务领域延伸,实现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向全人群、生命全过程服务转型。

三、实施项目推进,将创建幸福家庭活动融入人口工作服务管理体系

以面向家庭、服务全人群、服务生命全过程为宗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深化创建幸福家庭活动实施“12·300乐福家”行动计划的通知》。“十二五”期间,全市实施实施12项计划,覆盖300万家庭。12项计划是:家庭人口文化发展计划,漂流人口文化书屋建设计划,“三优”宝宝行动计划,关爱女孩行动计划,青少年健康人格行动计划,家庭公共服务计划,心理咨询师、生殖健康师等各类专家进社区行动计划,《幸福家庭通》项目行动计划,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行动计划,救助贫困母亲行动计划,家庭致富发展促进计划,尊老、扶老、养老(结亲认养失独家庭)志愿帮扶计划。

“家庭人口文化发展计划”重点培植70万户人口文化示范家庭,全市50%的村(社区)达到人口文化示范标准。“漂流人口文化书屋建设计划”将在三年内实现村(社区)漂流新家庭人口文化书屋全覆盖。“‘三优’宝宝行动计划”重点以市计划生育科技所为指导,建立“基地+社区”模式,广泛开展婴幼儿早期启蒙教育,推进人口0-3岁早期教育规范化。“关爱女孩行动计划”重点出台计划生育家庭女孩就学、就业、就医及父母养老优惠政策。“青少年健康人格行动计划”重点依托人口宣传服务网络、计划生育协会工作网络和“青苹果之家”、“青少年空间”等活动阵地,将心理疏导、行为养成、性健康、人格塑造等内容渗透到千家万户。“家庭公共服务计划”重点建立以家庭为中心的人口健康促进模式,建立健全以市人口和家庭公共服务指导中心,区、街(乡镇)人口和家庭公共服务指导站,社区人口和家庭服务指导员为主体的家庭公共服务体系。“心理咨询师、生殖健康师等各类专家进社区行动计划”重点在全市人口计生系统培养一批心理咨询师,同时公开招聘一批心理咨询师,采取授课、咨询和上门疏导等形式,从精神慰藉上帮扶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幸福家庭通》项目行动计划”将向计划生育家庭发放《幸福家庭通》10万份,通过网络家庭健康管理平台专家的个性化指导,让家庭成员得到全面科学的健康教育,350万元项目经费已纳入市财政统筹整合经费预算。“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行动计划”重点推进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公共卫生、国民教育、公共租赁住房政策均等化服务,全市68个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挂牌为流动人口定点服务,在武汉市内助产医疗机构分娩的湖北省农民工产妇每人补助300元,农民工子女免交九年义务教育借读费并享受中考优录政策。“救助贫困母亲行动计划”持续五年救助102个计划生育家庭的贫困母亲,春季对每个贫困母亲给予1000元经济救助,夏季对每个贫困母亲进行1次健康检查,秋季为每个贫困母亲办理1份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冬季为每个贫困母亲送去1套保暖衣被。“家庭致富发展促进计划”重点建立以培训促创业、以创业促致富、以致富促发展、以发展增幸福的“三促一增”家庭发展长效机制,创建100个计划生育家庭致富发展示范基地、1000个计划生育家庭致富发展示范户。“尊老、扶老、养老(结亲认养失独家庭)志愿帮扶计划”将通过全市1.5万名生育关怀志愿者,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法律援助、心理辅导、社区调解、家政服务、医疗卫生、照顾老弱病残等覆盖生活各方面的服务。

为确保创建幸福家庭活动的扎实推进,成立了由市委分管副书记为组长,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为常务副组长,市委、市政府副秘书长为副组长,市直38个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武汉市深化创建幸福家庭活动实施“12·300乐福家”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将创建幸福家庭活动纳入党政线、责任部门线、人口计生部门线目标管理,将“文明倡导、健康促进、优生优育、致富发展、奉献社会”等五个方面的具体工作分解落实到各级各部门,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加大目标管理考核权重。全市各级各部门以创建幸福家庭为己任,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优势,加强民生公共政策与计划生育政策的有机衔接,每年投入1000多万元帮扶困难的计划生育家庭,提高计划生育家庭的发展能力,形成了创建幸福家庭的强大合力。

目前,全市创建幸福家庭活动正朝着各区有实施方案、街(乡镇)有实施细则、村(社区)有实施办法、城乡居民有计划、家庭成员有行动的方向深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