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铜陵】创新方法 健全机制 广泛开展创建幸福家庭活动试点工作
发布日期:2012-03-30 阅读:2433


铜陵市位于安徽省中南部、长江下游南岸,现辖一县三区、一个国家级开发区和三个省级开发区,代管一个国营农场,总面积1113平方公里,总人口74万人,是一座新兴的现代工贸港口城市。铜陵历史悠久,因铜得名,以铜而兴,素有“中国古铜都,当代铜基地”之称。铜陵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势头良好,多年来一直处于全省第一方阵,先后荣获了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先进市、全国卫生城市、全国“双拥”模范城、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城市等称号。同时,被国家确定为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循环经济发展示范市、国家大社区改革试点市。2011年实现财政收入150亿元。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健康发展,连续19年受到省政府或省计生领导小组表彰奖励,特别是2009、2010连续两个年度在省人口计生综合考核中排名全省第一。现就铜陵市“创建幸福家庭活动”试点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创建幸福家庭试点活动试点工作进展情况

根据吉林长春会议精神,立足计划生育家庭,围绕“文明、健康、优生、致富、奉献”创建内容,积极开展“幸福家庭创建活动”试点工作,为推进和谐铜陵、幸福铜陵建设提供了有效支撑。主要做法是:

(一)高层倡导,建立健全“创建幸福家庭活动”试点工作协调机制

“创建幸福进家庭活动”试点工作内容丰富、涉及面广,仅靠一个部门单打独斗难以奏效,必须建立健全党委、政府主导,计生牵头、部门负责,群众参与的统筹协调机制。一是建立组织领导体系。市委市、政府成立了高规格的指导委员会,市委书记任第一主任,市长任主任,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副主任,市直37个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是人口计生委主任兼任,并在人口计生委、妇联、文明办、团市委等部门抽调人员搭建常态工作机构,具体负责创建幸福家庭活动试点的日常工作,并要求县(区)及相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加强对创建幸福家庭活动试点工作的领导,确保试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二是建立政策推进体系。2009年市委八届十二次全委(扩大)会议就作出了《关于建设幸福铜陵的决议》,2011年5月7日吉林长春会议后,市委、市政府将“创建幸福家庭活动”试点工作作为建设幸福铜陵的重要平台和抓手,抽调专人就创建幸福家庭活动进行专题调研。先后分别召开农村、城市、宣口、市直机关部门等6个不同层面座谈会,形成了市委、市政府《关于广泛开展创建幸福家庭活动的实施意见》(铜发[2011]25号),明确了创建幸福家庭活动试点工作的的指导思想、具体目标、主要内容、实施步骤、部门职责、保障措施等,初步形成了政策引领和推进体系。三是建立指导督查体系。为强力推进创建幸福家庭活动试点工作的扎实开展,市委、市政府分别将全面推进幸福家庭创建活动纳入了《铜陵市政府2012年工作报告》和《中共铜陵市委常委会2012年工作要点》,并要求按季度将创建工作落实进展情况上报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同时建立了地厅级干部计划生育工作和创建幸福家庭活动联系点制度,全市31位地厅级干部每人联系一个乡(镇)或大社区,并明确一个市直部门为责任单位,原则要求每季度都要到联系点指导督查幸福家庭创建和计生工作。四是建立考核评估体系。市委、市政府印发了“铜陵市幸福家庭基本标准”和“铜陵市创建幸福家庭活动先进单位基本标准、部门职责和考评办法”,并决定每两年召开一次创建幸福家活动试点工作总结表彰大会,根据考核标准和评估结果,命名一批幸福家庭,表彰若干个先进单位和个人,并要求到2015年有70%的家庭基本达到幸福家庭标准。

(二)多措并举,建立健全“创建幸福家庭活动”试点工作科学管理体系

创建幸福家庭活动重在过程,重在各个家庭参与。为此,在创建工作推进中,注意做到“四个全覆盖”。一是宣传发动全覆盖。首先是通过活动宣传,在“新”字上做文章。举办了铜陵市创建幸福、家庭活动试点工作启动仪式,开展了“关注家庭幸福共建和谐铜陵”为主题的创建幸福家庭活动宣传月活动;其次突出媒体宣传,在“广”字上求拓展。市电视台、市广播电台、铜陵日报先后开设专栏、专题,大范围、广角度地宣传创建幸福家庭活动试点工作的重大意义、目标、内容、标准等,力求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再次突出载体宣传,在“亮”字上下功夫,为使创建幸福家庭活动宣传形成特色,我市印发了创建幸福家庭活动宣传工作“八个一”要求,充分利用农村、社区人口文化大院、文化广场和大型宣传路牌等形式在醒目地段进行重点宣传,努力形成创建幸福家庭活动试点工作的浓厚氛围。二是幸福家庭创建活动阵地建设全覆盖。建设融生产服务、生活服务、信息服务、娱乐服务为一体的幸福家庭活动实体,在城市社区开展“城市生活e站”建设,在农村进行乡镇办幸福家庭指导站、村幸福家庭活动中心建设。通过视频室、阅览室、健康教育室、家庭指导室、老年人活动室、居民恳谈室、早教基地、社区小课堂、综合活动室、留守儿童亲子视频等多功能设置,开展多样化服务,引导城市和农村家庭“相敬相爱,和睦相处”,共同成为幸福铜陵的建设者和享有者。三是全员人口社会事务信息建设全覆盖。2008年10月,我市在全省率先起动了全员人口社会事务综合信息平台,并投入使用。经过两年多来的使用,初步做到“五个覆盖”即覆盖全市城市农村;覆盖常住及流动人口、覆盖市直各部门和乡(镇)大社区、覆盖地表建筑物及驻地单位、覆盖所有家庭,做到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从信息连接上实现了资源共享,所有家庭都可以在网上查阅相关政策,了解社会事务信息,办理相关服务项目。四是一站式服务窗口建设全覆盖。为方便全市各个家庭办理各个服务项目,市政府印发文件并召开推进会,全市各级各部门强力推进一站式综合服务窗口建设,在社区和行政村建有一站式代办点,所有服务窗口都实行首问负责制,全程服务,限期办结。服务质量在窗口接受群众评议。市纪委、监察局跟踪问效。

(三)加大投入,建立健全“创建幸福家庭活动试点工作保障机制

为确保创建幸福家庭活动活动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在经费投入上,坚持“政府引导、部门优先、社会资助”的投入机制。市委、市政府印发文件明确规定市县(区)政府初步确定每年按人均5元的标准列入财政预算,作为幸福家庭创建活动的引导资金;从2009年开始,每年由各级计生协会牵头,倡导党政机关和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按每人每年奉献一天劳动所得的方式,建立和补充人口专项基金。目前,市、县(区)两级均建立了人口专项基金(2011年市县(区)人口专项基金总额达200万元);各部门已出台各类扶持政策以及小额资金担保形式,从而保证创建幸福家庭的正常资金供给渠道,实现了“四个到位”。一是保障计划生育家庭奖扶特扶“双提”和城乡育龄妇女“双检”资金及对计划生育奖扶特扶对象在国家和省规定奖励标准的基础上提前年龄和提高标准的资金到位;对城市农村妇女孕前优生检查和两年一次的生殖健康检查资金支付到位。二是保障城市农村贫困家庭帮扶救助到位。市政府每年在民政、工会及人口基金列出一部分资金用于城市农村困难家庭的救助。市人口基金中还安排一部分资金用于计生家庭发展生产小额贷款和支付利息担保等。三是保障城市农村低保家庭各项资金落实到位。四是保障创建幸福家庭活动工作各项经费到位。

(四)提升能力,建立健全“创建幸福家庭活动试点工作服务机制

提升家庭发展能力是创建幸福家庭活动试点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为此,一是强化培训。市委市、政府明确要求,农村家庭培训工作由市农委牵头,每年列出培训计划,经费投入纳入民生工程。城市下岗人员培训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做到应培尽培;企业员工培训由工会牵头,并负责督促企业培训到位。通过多渠道的培训培养,着力提高全市家庭成员的发展能力。二是结对帮扶。为使一些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尽快脱贫致富,我市在结对帮扶上做到四结合。即与市“四百工程”结合,由市委组织部和市直机关工委牵头的“四百工程”将家庭建设脱贫致富列入其中内容并纳入考核。与市领导联系点工作制度结合,每位市级领导都要按照联系点制度要求,落实结对帮扶对象,在每年自己安排两次慰问的基础上督促指导基层做好为计生困难家庭脱贫致富工作。与各部门工作任务结合,市直各部门都有工作联系点,把对联系困难家庭的脱贫致富工作任务之一,列入考核工作。与相关部门优先优惠政策结合起来。市直相关部门在出台城市农村相关政策时都要把支持家庭发展纳入其中,积极扶持帮助全市家庭发展致富。

(五)协会助推,建立健全“创建幸福家庭活动”试点工作群众自治机制

幸福家庭创建活动重点在基层,对象是千家万户。为把创建活动延伸到社区和乡镇、村,吸引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我市充分发挥各级计划生育协会组织网络健全、技术人才和致富能手众多、善于做群众工作的优势,立足计划生育家庭维权、增智、增收和健康卫生等方面内容,助推和促进了创建幸福家庭活动试点工作进程。一是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协会理事单位的职能优势,协调和借助科技、农业、金融、卫生等部门的技术、资金、人才优势,重点强化计划生育困难家庭成员的培训,着力提高家庭发展能力,增强家庭卫生保健常识。二是充分发挥协会骨干会员和致富能手的带动作用,带领和帮助计划生育苦难家庭脱贫致富。目前,我市农村地区已组织100名骨干会员和致富能手结对帮扶100户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并明确了帮扶计划、项目、技术辅导、资金渠道、脱贫进程等家庭发展规划。三是充分发挥人口专项基金的社会效应,大力实施“生育关怀·幸福家庭”活动。2011年,市、县(区)两级人口专项基金开展计划生育贫困母亲救助、助学成才、计划生育特困家庭救助、二女户结扎保险和计划生育家庭暨流动人口意外伤害保险、致富帮扶、大病救助等救助帮扶项目达8个类别,救助人数4300多人,并筹备建立了4个“幸福家庭活动中心”,使用人口专项基金项目资金115万元。四是大力开展计划生育“两无一满意”先进村居和计划生育群众自治村居创建工作,有效推进了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进程。2010、2011年共有155个村居通过市级“两无一满意”和各村居的评估验收,近100个村居达到群众自治示范村居标准,各有4个村居获得国家和省级群众自治示范村居称号。

总体看,在国家和省人口计生部门的高度重视和精心指导下,我市创建幸福家庭活动试点工作进展顺利,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幸福家庭标准和考核评估办法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幸福家庭创建活动是一项综合性的工作,如何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创建体制和机制有待深入研究,如何调动各部门、各单位包括广大社会力量参与创建活动还是一项艰巨任务。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幸福家庭创建活动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情况复杂。我们将结合这次座谈会精神,紧密联系铜陵实际,在幸福家庭推进实践中切实做到“四个结合”。

(一)把幸福家庭创建活动试点工作与构建和谐铜陵结合起来。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是最小的社会组成单位,只有千万个家庭和谐相处,才能构建和谐铜陵。我们将在家庭发展、家庭文明、家庭健康、家庭维权、家庭教育等方面狠下功夫,力争有新的突破。

(二)把幸福家庭创建活动试点工作与幸福铜陵建设结合起来。市委八届十二次会议作出了“关于建设幸福铜陵的决定”,我们将以幸福家庭创建活动作为建设幸福铜陵的平台,细化指标、落实任务、强力推进。

(三)把幸福家庭创建活动试点工作与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结合起来。争创全国文明城市需发动群众共创共享、千万个家庭不参与、不文明,就很难实现市委、市政府提出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的目标。为此,我们将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相关指标细化到幸福家庭创建之中,做到相互融入、相互推进、相得益彰。

(四)把幸福家庭创建活动试点工作与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结合起来。市委市政府已作出提前八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没有家庭的致富、没有家庭的小康,就不可能有铜陵市的小康社会。为此,我们将把提升家庭发展能力、家庭致富作为建设小康社会工作的重点,加大培育培养力度、提高提升家庭幸福指数,为提前八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保障。

总之,我们将继续深入创建活动,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要求和领导讲话精神,不断深化创建工作认识,创新工作方法、落实各项具体任务,力争走出具有铜陵特色的创建幸福家庭活动试点工作的新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