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格尔木】打造好两个载体 构筑好三个体系 为稳步推进幸福家庭创建奠定坚实的基础
发布日期:2011-07-29 阅读:2663


按照省、州人口计生委统一部署,今年5月以来,我市认真学习传达全国创建幸福家庭活动试点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开展‘创建幸福家庭活动’要从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迫切的问题做起”的总要求,结合实际,精心组织,努力做到试点工作起好步、开好头。

一、主要做法

在全面总结“康福家”行动成果的基础上,全市各相关单位不等不靠、超前谋划、结合市情、把握主旨,抓好三个平台建设,努力勾画好“创建幸福家庭活动”试点工作的基本路径。

(一)以深化基层群众自治为载体,奠定“创建幸福家庭活动”坚实的群众基础。“创建幸福家庭活动”是构建和谐社会、提高家庭发展能力的务实举措,是计划生育协会等群众团体和社会组织围绕大局、履行责任、服务民生的具体实践。首先,牢牢抓住当前村(居)民委员会选举换届的有利时机,进一步建立健全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工作机制,以“强基提质”为契机,强化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的组织建设,以完善村规民约为切入点,深化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的制度建设,着力加快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工作格局,不断强化计划生育协会活力,扩大社会影响力,充分发挥计生协的动员组织作用,着力突出计划生育协会等群众团体在深入开展“创建幸福家庭活动”中的核心作用。其次,建立了“创建幸福家庭活动” 示范点两个,把“创建幸福家庭活动”“三实两虚”的设计理念和抽象概念,细化为看得见、摸得着、易理解、易操作的具体事例,为打造有地方特色“幸福家庭”,提供了明晰的思路和具体的样板。

(二)以深化协会项目工作为载体,奠定“创建幸福家庭活动”坚实的物质基础。组织动员全市各级计生协会以计生系列保险工作为平台,以项目工作为抓手,做大做强生育关怀行动。财政买单,家庭受益,继续推行计划生育保险试点工作。2008年以来,全市共有5.78万育龄家庭近4.3万人参加计生保险,投保金额97万元,其中计生家意险13.18万元;有432人得到保险理赔受益,理赔金额达到108.1万元。“三结合”项目、“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项目等均取得明显成效,计生协会工作形象得到明显改善。

(三)努力构筑好管理体系,强化推动“创建幸福家庭活动”试点工作的执行力。市委、市政府把做好“创建幸福家庭活动”试点工作,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新阶段的重要任务,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为进一步强化对试点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了由主要领导同志任组长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市财政及时将“创建幸福家庭活动”试点工作经费纳入预算,着重围绕建立完善“幸福家庭”培育长效机制,打造功能化“幸福家庭”创建载体,进一步深入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

(四)努力构筑好宣传体系,提高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创建幸福家庭活动”的吸引力。我们坚持宣传教育先行,坚持把“创建幸福家庭活动”,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转型和功能拓展从宣传教育做起,夯实宣传载体,完善多方参与的公共宣传机制,力争在宣传中做到统一思想认识,在宣传中完善办法,在宣传中凝聚合力,努力形成共谋、共议、共建“幸福家庭”的浓厚氛围。《格尔木日报》开办了“创建幸福家庭活动”宣传专栏,每周一期,广泛、宣传试点工作的重大意义、目标和方法注重发挥传统宣传方式的作用。多次组织举办全市性集中宣传活动,努力营造浓厚氛围。积极举办各类培训班、召开座谈会,通过“以会代宣”、“函询代宣”等形式积极争取各级党政领导和计划生育工作人员支持,进一步深化了相关部门单位、社会各界、广大基层工作人员对试点工作重大意义的充分认识。

(五)努力构筑好服务体系,提升推动“创建幸福家庭活动”试点工作的内驱力为进一步树立“创建幸福家庭”的人口计生工作新的品牌形象,市政府决定将“创建幸福家庭”功能设计融入正在建设的人口计生综合服务中心,建立功能完善、设施现代化服务平台。人口计生部门、卫生部门深入开展生殖道感染防治、性病、艾滋病预防宣传、咨询、教育活动。拓展计划生育服务项目,完善服务体系,推进以长效措施为主的避孕方法知情选择,降低非意愿妊娠发生率,进一步规范随访服务和查孕、查环、查病的服务,逐步开展出生缺陷干预一级预防、优生优育教育和药具“十进”活动,育龄群众生活质量和对技术服务满意度得到有效提高。

在国家人口计生委、中国计生协和省州业务部门的关怀指导下,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创建幸福家庭活动”试点工作虽然取得了初步成效,但面对新形势、新任务,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个别工作人员、育龄群众的认识还不够深刻、不够到位;二是在联系实际,开拓创新的力度还不够大,试点工作质量和效果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三是基层服务意识、服务能力有待于全面提升;四是人口和计划生育队伍职业化建设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今年开展“创建幸福家庭活动”试点工作的关键一年,为此,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此次会议精神,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建立健全“幸福家庭”评选和奖励机制。进一步转变观念,将计划生育“幸福家庭”评选奖励纳入全市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规划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制定具体的评选标准和奖励标准,力争形成长效机制。

(二)强化服务能力建设。继续抢抓机遇,加快服务体系建设步伐。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解放思想,跳出常规思维,加快促使基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由单纯的服务者向家庭健康顾问转变步伐。

(三)强化“幸福家庭”支撑体系,推动计划生育家庭进步和谐。一是继续抓好国家省州层面的计划生育优惠政策的落实。全面落实“三项制度”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计划生育奖励和补助制度。二是落实好市委、市政府制定出台的各项优惠政策。三是进一步完善利益导向新政策,逐步形成广覆盖、多层次、多元化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和社会保障机制。

(四)实施“幸福家庭”特别关注,促进特定群体幸福美满。一是开展“关爱女孩成长,关心女性健康”相关活动倡导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提升全社会对女孩的关注程度,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联合相关部门,深入开展“关爱女孩”主题宣传和帮扶活动。不断推动社会性别的平等。二是关注青少年的性与生殖健康需求。协调教育、共青团等有关部门,在小学高年级、中学及社会青少年中深入普及青少年婚恋观教育、性知识教育、青春期卫生和生殖健康教育。引导青少年健康成长,快乐生活。三是重视更年期健康教育。根据更年期人群的生理、心理特点,积极开展更年期健康教育讲座,引导更年期群众消除紧张情绪,科学调整,安然过渡。与劳动保障部门协调,积极探索有利于计划生育家庭的社会养老保障政策,不断提高老年群体生活质量、生命质量。

(五)强化宣传总结,做好试点工作经验推广实施工作。制定宣传方案,并通过报纸、刊物、电视台、广播等新闻媒体和制作宣传品向全社会宣传,推介“创建幸福家庭活动”,争取社会各界的了解和支持,使“创建幸福家庭活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认真做好试点工作的总结,力争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工作模式,为全面推广提供有益的经验和借鉴。

各位领导、同志们,“创建幸福家庭活动”试点工作时间非常紧迫、任务十分繁重。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州人口计生委的指导下,牢固树立“自信开放创新”的青海意识和“人一之,我十之”的实干精神,切实把“创建幸福家庭”工作抓紧抓好,努力开创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局面,为建设富裕文明新格尔木再立新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