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以宣传为抓手 强化优质服务 全面开展创建幸福家庭活动
发布日期:2016-01-05 阅读:3222

  广西位于中国南部,南临北部湾,西南与越南毗邻,总面积23.67万平方公里,辖14个地级市,总人口约5480万,是一个集边疆地区、革命老区、沿海地区、西部地区于一身的少数民族自治区。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的38.8%,其中壮族人口占总人口的32.5%,是全国少数民族人口最多的省区。

  近年来,广西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全面开展创建幸福家庭活动的通知》精神,按照“文明、健康、优生、致富、奉献”的要求,把创建幸福家庭活动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高家庭发展能力的务实举措,整合资源、强化措施,扎实开展“宣传倡导、健康促进、致富发展”三大活动,把创建活动引向深入。2011年广西百色市被列为全国创建幸福家庭活动工作示范点,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这项民生工作,并要求各地把这项工作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中。2015年7月广西百色市申报全国创建幸福家庭活动示范市。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加强高层倡导,推动工作落实

  我区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幸福家庭创建工作,始终把该项工作作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卫生和计生综合改革、提高群众生活质量的重要任务。各地市县两级在制定创建幸福家庭活动实施方案的基础上,还分别制定年度创建活动计划或方案,明确年度目标任务和工作内容、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各级在完成机构改革后,及时调整创建幸福家庭活动领导小组。

  2014年我区印发了《关于认真做好国家卫生计生委全面开展创建幸福家庭活动推动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强调创建幸福家庭活动的目的意义、主要内容和要求,对机构改革后整个创建活动推动进行了全面部署和强调,确保创建活动始终有序、持续、有效开展。各市结合自身实际出台了活动细则,如:百色市下发了《关于全面深化幸福家庭创建活动的通知》明确各县(区)和相关部门党政“一把手”为创建幸福家庭活动第一责任人,切实把创建幸福家庭活动作为一项战略工程、民生工程和系统工程来推动落实。来宾市出台了《来宾市开展创建“幸福家庭”活动实施方案》,以网格化模式划分工作片区,工作具体责任到单位,任务落实到人。


  二、加大宣传倡导,深化健康促进

  我区注重宣传倡导的作用,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文明、健康、优生、致富、奉献”为主题,下大力气推进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狠抓健康教育促进,引导全民养成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加强宣传倡导和健康教育阵地建设,依托网站、人口学校、文化大院、教育基地及社会媒体,大力宣传创建幸福家庭活动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和具体内容,吸引计生家庭积极主动参与到活动中来。

  百色市实施文化引领,把创建幸福家庭活动列入文化强市战略和宣传思想工作、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切实加强阵地、媒体、校园、文艺、宣传品“五个宣传平台”建设,全市建成1872个村级“幸福家园”, 1134个人口文化大院,4125个人口文化活动室,成立了317支人口文化宣传队。搭建《百色人口网》媒体网络平台,开办了《健康与家庭》报纸、广播电台、电视宣传专栏,深入开展人口文化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进机关、进家庭“六进”活动,更新、规范了创建幸福家庭活动和生育文明宣传标语5740幅,形成人人关注 、人人参与创建活动的浓厚氛围。来宾市以阵地促宣传,依托全市“求知、求乐、求技”文化惠农工程建成的795个村级综合服务平台,各级计生部门共投入1200多万元,大力开展新型人口生育文化“四个一”建设。目前,全市市级和6县(市、区)均建成了人口文化园,创建了示范基地市级2个、县级6个、乡级12个,建成了村级幸福家园公共服务平台683个。桂林市级建立了科学育儿微信平台,及时发布新婚培训信息及准妈妈们关心的孕育知识、社区活动、幼儿教育、卫生计生的信息动态等,微信以极快的传播速度、提高创建幸福家庭活动品牌知名度,并使其更具影响力。今年市本级开展优生优育培训班50期,培训育龄夫妇2480对;大型公益讲座3期,培训人数900人。全市县、乡两级培训人员达1.5万多人次。


  三、强化优质服务,坚持项目牵引

  我区立足家庭广泛开展以优生为重点的技术服务,落实“城乡居民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全覆盖、生育关怀服务全覆盖、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全覆盖、计生特殊家庭精准扶助、精细关怀服务全覆盖、计生家庭养老助老帮扶试点服务全覆盖、科学育儿试点服务全覆盖”六大惠民全覆盖服务项目。

  2015年,继续开展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创新建立覆盖全区的集免费婚检、婚姻登记、计生指导于一体的“一站式”婚育综合服务工作平台,实施妇幼健康免费政策12项、补助政策8项,创新妇幼保健服务工作,免费婚检率为97.67%,居全国首位。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控,地中海贫血防治攻坚成效显著,出生缺陷发生率降至10.46‰,低于全国14.51‰水平,2010-2014年累计少生缺陷儿3.6万多名,妇幼健康主要指标优于全国平均水平。南宁市认真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全市按人均经费补助不低于40元标准筹措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2015年度筹措到位资金22876.07万元。规范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制定实施方案并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全市已建立规范化居民电子健康档案560.11万份,电子建档率为82.89%。。年内累计管理高血压27.86万人,达到了27.48%,年内累计管理糖尿病 7.03万人,达到14.87%。南宁市通过开展养老照护项目工作构建系统完整的养老照护模式,完善养老服务内容,提高养老品质,让老年人真正做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桂林市、梧州市围绕创建幸福家庭活动,设计以“零岁计划”“科学育儿 幸福家庭”等为主题的科学育儿项目,在有条件的村(社区)建立一批儿童早期发展指导站,由选聘的儿童早期发展指导员提供科学育儿相关知识和示范指导,进行一对一服务。贺州市、南宁市以创建全国青少年健康发展项目为重点项目,针对计划生育留守儿童开展“关爱留守儿童,托起明天的太阳”蒲公英行动,结合“三万三进”(万名干部进村、万名农民进城、万名党员进社区)活动,开展针对青少年的”大手拉小手,圆梦微愿望“主题活动。 


  四、落实扶助政策,解决计生家庭困难

  我区不断健全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加大对贫困计生家庭的扶贫开发力度,让计划生育家庭切实享受到改革开放的成果,提升计划生育家庭的发展能力。出台系列政策措施,整合部门资源,从多个方面构建人口计生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在实施新农合、新农保、征地补偿、扶贫开发、城乡风貌改造、边境地区建设等政策中优先照顾计生家庭;实施农村计生家庭小额贴息贷款政策,帮助计生家庭发展短、平、快项目,全区共投入8348万元,为7.1万户计生家庭办理了财政贴息贷款,撬动贷款达11.2亿元,贴息金额达7682万元;实施农村计生家庭爱心保险政策,对计生家庭子女在遇到突发风险和疾病时给予经济援助,全区共投入8751.07万元,为241.26万户计生家庭办理了独生子女爱心保险,总理赔率达104.58%;落实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在国家奖励标准的基础上提高到每人每月120元,并将奖励扶助金领取年龄从原来的60岁提前到55岁。2015年,全区共落实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人数78678人,自治区本级投入扶助金5290万元,扩面扶助人数43366人,奖励金额3200万元。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人数7189人,兑现特别扶助金7419.0480万元;其中广西配套资金5779万元。完善计生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出台《关于建立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制度的意见》,将广西特扶标准统一提高到每人每月860元,提高后我区特别扶助金标准在全国排名靠前。


  五、扎实推进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大力营造关爱女孩良好社会氛围


  今年,我区继续保持打击“两非”高压态势,强势推进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大力营造关爱女孩良好社会氛围,在广西日报、广西人民广播电台、广西电视台、广西新闻网、政府网站等主流媒体开设专栏人口和计划生育专题,积极营造有利于女孩及计划生育女儿户生存发展的舆论氛围。同时加大对宣传阵地的建设,全区各级财政投入6亿多元,建成1.3万多个村(居)级标准化的新家庭文化屋,配备各类图书、书架、档案柜,制作上墙宣传品,成为宣传关爱女孩、打击“两非”的有力载体。2015年7月份,联合共青团广西区委举办关爱女孩青年志愿者暑期社会实践调研活动,广泛动员大学生积极加入到关爱女孩成长、促进性别平等工作中来,成为人口政策和关爱女孩行动的参与者、实践者和传播者。我区上报的调研论文分别获得了国家特等奖1篇,一等奖3篇,二等奖5篇,三等奖10篇的好成绩,广西卫生计生委、广西师范大学获得全国优秀组织奖。全区积极部署开展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加强部门联动,严厉打击“两非”行为,共查处“两非”案件386例,罚没金额204.2万元,处理医师等涉案人员88人。

  广西在开展全面创建幸福家庭活动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兄弟省市相比仍有一定差距。由于地域、条件等因素的制约,还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幸福家庭”建设的公共职责主体有待明确。“幸福家庭”建设中所涉职能部门较多,如:卫生计生、宣传、妇联、共青团、工会、财政、民政、扶贫等,甚至一切具有直接公共服务职能的政府部门都应囊括其中;当前国家由卫生计生部门组织部署这项工作,带来了政出多门、政府部门各自为政,协作力不强, 便难免产生针对该项工程的资源投入无序、政策过程冲突、目标交叉掣肘等问题。如政府主导地位不到位单靠卫计部门负责,由于人力和权力有限,协调难度大,很难推进和提升工作。二是“幸福家庭”建设的相关政策体系尚未形成。现行的一些政策都过于片面地集中在人口计生领域,且较多地处于孤立的状态,没有形成相互联系、健全联动的影响“幸福家庭”建设全局的政策体系,缺乏具体和量化的工作指标和考核细则,很难将“幸福家庭”建设推向高度。三是由于城乡差别、因政策原因、财政原因和重视程度不同等,“幸福家庭”建设的覆盖面相对较窄、地区发展不平衡。这些困难和问题亟待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克服和探索。

  下一步,我们将学习借鉴兄弟省市的成功经验和做法,贯彻落实好《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全面开展创建幸福家庭活动的通知》精神,从以下几方面做好全面开展创建幸福家庭活动工作。一要建立完善的政策体系。根据国家创建幸福家庭示范市标准,建立普适性、连贯性与系统性的“幸福家庭”建设指标体系,并进一步量化、细化、深化各项创建指标;研究出台考核评估标准,制定能够协调各职能部门的政策,切实提升创建工作管理水平,推进创建工作提升效果,提高水平。二要加强宣传倡导,营造环境氛围。加强高层倡导,提高各级党委、政府对创建活动重要性、必要性认识;加强社会宣传和专题宣传教育,广泛宣传创建活动和文明、健康知识,进一步营造活动氛围。三要加强创建活动人、财、物的保证,提高各级管理人员的工作能力和管理水平。四要积极拓展幸福家庭建设惠及面。一是开发各级领导转变观念,加大对农村民生建设的重视;二是继续充实“幸福家庭” 建设的项目体系,不仅将“幸福家庭”建设项目放在卫生计生领域;对于有利社会公平,促进社会和谐与人的全面发展的其他不具有较大普遍性的民生领域,要当加以关注。三是要充分动员社会各类组织积极参与到“幸福家庭”建设中来,积极鼓励家庭自治,通过政府、社会与家庭三方主体的共同努力来推动“幸福家庭”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