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东营】提高认识 求真务实 全面推进创建幸福家庭活动开展
发布日期:2012-03-30 阅读:2334

创建幸福家庭活动实施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人口计生委、中国计生协和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的安排部署,把开展创建幸福家庭活动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围绕“文明、健康、优生、致富、奉献”十字内容和“文明倡导、健康促进、优生优育、致富发展、奉献社会”二十字任务,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创新载体,打造品牌,发挥优势,营造氛围,统一认识,上下联动,加强领导,细化措施,创建幸福家庭活动已在我市扎实有效的展开。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全面启动创建幸福家庭活动

胡锦涛总书记的讲话高度关注家庭,把家庭幸福发展作为社会进步发展的前提。通过认真学习领会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我市各级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下发了《东营市创建幸福家庭活动实施方案》。各县区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各展所长,都制定了实施方案,并列入2012年各县区重点工程和便民实事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之中,深入宣传发动,积极营造氛围,开展了一系列活动。年初,市委召开常委会,市政府召开常务会,分别听取创建幸福家庭工作汇报,将创建幸福家庭活动作为人口工作的重要载体和民生工程的重要内容提升到市委、市政府层面上来抓,近期将以市委、市政府两办的名义下发《东营市创建幸福家庭活动实施意见》,明确党委、政府及部门职责,并择期举行创建幸福家庭活动启动仪式,在全市全面启动创建幸福家庭活动。

二、把握主题,求真务实,扎实推进创建幸福家庭活动

   (一)广泛开展“宣传倡导”活动。以市委、市政府“两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婚育文化建设促进群众婚育观念转变的意见》为指导,进一步深化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关爱女孩行动、修订完善村规民约活动,积极参与“幸福家庭中国行”活动,倡树婚育新风,推进新型婚育文化建设。积极构筑入户、标语、媒体、文艺、短信、语音“六位一体”的宣传格局,大力营造创建幸福家庭的环境氛围,使之家喻户晓。广泛开展“婚育文明村村行”活动,以“村村唱戏村村舞”、“情系三农送戏下乡”活动为载体,把新型生育文化融入到丰富多彩的群众活动中,引导群众逐步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

(二)广泛开展“示范带动”活动。“创建千户幸福家庭示范户活动”、“创建幸福家庭示范村居活动”和“评选钻石、金质、银质幸福家庭”为载体,开展幸福家庭评选活动,构建梯次幸福家庭新格局。并在电视台、政府网站、人口计生网站开设幸福家庭行动专题栏目,大力宣传涌现出的典型村、典型事、典型人,培养各具特色的计划生育幸福家庭先进典型。组织相关人员到“创建幸福家庭”活动开展较好的地区、单位参观学习,推动本地创建幸福家庭活动上水平。

(三)广泛开展“健康促进”活动。以“关爱民生计生服务工程”、“温情计生服务工程”、“健康母亲阖家乐”等活动为载体,在继续开展乳腺癌、宫颈癌“两病”免费筛查的基础上,大力实施“乳腺健康宣教诊治”、“退出育龄期妇女宫内节育器取出”项目,扩大宣教诊治覆盖面,提高了乳腺、宫颈等妇科疾病早诊早治率。广泛开展“健康教育进校园”、“生殖健康进社区、进企业”等活动,通过开讲座、放录像和座谈咨询等方式,大力普及生殖健康、避孕节育、优生优育、性病艾滋病防治、养生保健、心理健康等方面的知识,初步实现了生殖健康指导服务优质、均等、全覆盖。

(四)广泛开展“优生促进”活动。以“聪明健康好宝宝”项目为载体,扎实做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和“出生缺陷干预利民服务工程”。 通过优生优育宣传教育、婚前医学保健、药物干预服务、孕前病原体筛查、B超监护、随访咨询、新生儿随访及疾病筛查、特殊人群服务等八项服务模块,达到婚前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孕期监护、新生儿疾病筛查、生殖健康知识普及全覆盖。通过设立早教中心,组织专家定期授课指导,为0-3岁婴幼儿家庭提供早期教育系列服务和亲子活动服务,帮助家长解决育儿过程中的难题,引导家长重视婴幼儿早期教育,从而促进宝宝的综合发展。

(五)广泛开展“家庭经济促进”活动。以“少生快富奔小康工程”、“小康家庭创建工程”等活动为载体,建立健全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增强计生家庭的抗风险能力。一是出台有利于计生家庭的优惠政策。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东发[2011]11号),在实施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对农村、城镇年满60周岁、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独生子女父母、双女父母每人每月增发基础养老金20元;对独生子女伤病残的父母,每人每月增发基础养老金50元;对独生子女死亡的父母,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每人每月增发基础养老金100元。实现了城乡计生家庭参保补贴政策一体化,强化了计生政策与惠民政策的衔接。二是由县区、乡镇、村(居)计生协会帮助推荐选择能适合家庭妇女从事的“种、养、加”等农业致富项目。协调有关业务部门,提供致富项目与技术支持;协调金融部门提供资金支持,在金融部门优惠后的基础上,各级财政给于50%的贷款的贴息。三是不断强化村级利益导向机制建设,抓好计划生育村规民约的修订落实,在宅基地划分、土地承包、农业灌溉、婚丧嫁娶、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等方面体现对计生家庭的优先优惠。

(六)广泛开展“困难家庭救助”活动。以实施“爱心救助工程”、“计生惠民暖人心”、“关爱计划生育空巢老人活动”为载体,提升家庭生活质量。一是全面实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广泛开展“助孕工程”、“快乐晚年”、“互帮互助”等关爱活动。二是广泛开展困难家庭救助活动。设立人口和计划生育公益金,出台《东营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公益金管理暂行办法》,从2008至2020年,市、县财政每年投入不少于200万元,对独生子女死亡、大病、伤残,独生子女或双女户父母死亡家庭、特困基层计生工作者等实行2000-5000元的救助。三是利用“人口关爱一日捐”和省人口关爱基金拨付资金,帮扶困难计生家庭 。

(七)广泛开展“素质提升”活动。围绕基层服务人员的素质和能力,广泛组织开展了各种学习培训,练兵比武,科技竞赛等活动;引导更多的乡村计生服务人员特别是村计生专职主任通过函授、自学等手段取得生殖健康咨询师资格,为群众提供面对面、心贴心的法律法规、优生优育和生殖保健咨询服务。

三、正视不足,强化措施,确保创建幸福家庭活动取得实效

我市虽然在创建幸福家庭活动试点工作中开展了一系列大胆的探索和实践,但仍存在不足:一是全社会共同参与创建幸福家庭活动的氛围不够浓厚,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工作格局还没有完全形成。二是项目实施还不够深入,覆盖面还不够广,技术服务水平不够高,还不能完全满足育龄群众的需求。三是资金投入不足,亟需国家、省配套资金扶持。建议上级部门尽快出台评估考核标准,配套相关设备、器材和资金。

下一步,我市将按照国家、省的安排部署,继续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不断推进创建幸福家庭活动深入开展。一是进一步加强宣传,激发群众参与热情,扎实深入组织开展好各个项目,坚持突出特色,大胆创新,及时总结经验,丰富创建活动内涵,拓展创建活动载体,扩大项目覆盖面,创造性地开展创建幸福家庭活动。二是多渠道募集资金,加大资金投入,确保创建幸福家庭活动的资金需要。三是组织相关人员外出观摩学习,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经验,巩固我市创建活动成果,并形成工作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