蕉城区金涵畲族乡:“四举措”提高幸福工程项目运行实效
发布日期:2014-08-08 阅读:2729

蕉城区金涵畲族乡:“四举措”提高幸福工程项目运行实效

 

蕉城区金涵畲族乡自2006年实施幸福工程以来,全乡累计滚动投入项目资金79.1万元,救助109户,户均增收1.26万元,脱贫率98.1%,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行动已成为得民心、顺民意的品牌工程。

一、以结对帮扶为抓手,强化组织保障。乡党委、政府成立幸福工程项目领导小组,组建项目办,明确业务具体负责人。创建结对帮扶捆绑机制,确定乡、村包户干部,负责项目实施中的全程跟踪管理服务,及时掌握动态并解决实际困难。把幸福工程项目列入常态工作,做到与人口计生工作同安排、同检查、同评比。

二、以资金安全为前提,强化规范管理。认真按照《福建省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行动管理办法》,抓好救助对象、选择项目、资金管理、跟踪服务等环节。特别在对象选择上,建档造册,建立计生户发展生产项目储备库,实行动态管理;在资金运行上,单设会计科目,严管资金发放与回收,全乡还款率100%,确保项目款安全滚动。

三、以创业增收为重点,强化模式创新。立足城郊区位和传统产业优势,打造早熟梨、蜜柚、油茶、福建黄兔等特色农业,推进“一村一品”。依托特色产业,不断创新“整村推进+贫困母亲”、 “合作组织+贫困母亲”、“产业基地+贫困母亲”等救助模式。同时,针对贫困母亲的家庭状况,分析个体优势,实行“一户一档一项目”,指导他们种果、种茶、养兔、养鱼、个体经营等,做到“帮扶一户,收获一户,见效一户”。

四、以“三治”为要义,强化部门联动。我乡坚持“治穷、治愚、治病”并举,提高受助母亲综合素质。首先抓好治穷,结合“小额贴息贷款”启动生产项目,打好致富基础。在治穷的同时,联合劳动、卫生、文化、妇联等部门,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生殖健康知识讲座和便民免费体检。今年以来,全乡举办科技文化知识培训3场次,受助对象85人次;为贫困母亲健康检查62人次,治疗常见妇科病37人次,推动“三治”工作的有效落实。 (吴信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