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深入开展试点工作 推进幸福家庭创建
发布日期:2012-12-28 阅读:2970

自江苏被列入国家创建幸福家庭活动试点省份以来,省人口计生委、省计生协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一委两会”工作要求,采取切实措施迅速启动试点,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创建幸福家庭活动试点工作进展情况

(一)高度重视,全面部署。迅速贯彻落实宁波会议精神,928日,省人口计生委、省计生协联合在徐州市召开了全省新农村新家庭新三年计划暨幸福家庭建设推进会,各市、县(市、区)人口计生委主任参加。会议全面部署了全省创建幸福家庭活动试点工作,要求全系统以幸福家庭创建为载体,以人口文化为引领,以素质提升为核心,将幸福家庭建设作为“新农村新家庭新三年计划”的创新点、增长点和落脚点,关注民生,惠及百姓,提高计生家庭的幸福指数。1113日,再次召集全省各市宣教条线负责人,在常州市召开了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创建幸福家庭活动座谈会,常州、苏州、淮安三市交流了工作经验。省人口计生委主任孙燕丽要求各市加强活动整合,把创建幸福家庭活动纳入全面做好人口工作框架统筹考虑;创新工作品牌,积极探索城市幸福家庭建设的有效路径;抓紧薄弱环节,在推进幸福家庭建设民生实事上下功夫。

(二)省市联动,推进试点。按照国家人口计生委近期将创建幸福家庭活动试点扩展到地市级的要求,推动全省各市以创建国家试点市为契机,省市联动推进试点工作。经各市人口计生委申报,省人口计生委党组研究决定,上报常州市、淮安市、徐州市、泰州市、无锡市5市争创国家试点。全省各地高度重视创建幸福家庭活动,结合本地实际,不少市县采取一系列富有特色、卓有成效的措施,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常州市从家庭发展视角创新人口计生工作体制机制,制定出台《人口家庭幸福工程实施意见》,开展“幸福优孕、健康宝贝、阳光花季、真情关爱、生育关怀、金色年华”幸福家庭六大行动;苏州市委市政府明确要求“人口计生部门在家庭服务管理上要有新作为”,确立立足于家庭发展的人口服务管理新模式,在市人口计生委增设人口研究与家庭发展处,负责开展家庭发展政策研究;淮安市委批准市人口计生委增设家庭发展处,以市人口计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名义下发了《创建幸福家庭活动实施方案》,规范制定了“幸福家庭113工程”(包括新型家庭人口文化建设、人口和家庭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人口和家庭健康促进、人口和家庭发展提升、计划生育家庭福利推进五大工程)项目文本。淮安市还被国家“一委两会”列为全国“幸福家庭通”项目试点市,将有10万户家庭从该项目中受益。

(三)多措并举,惠及家庭。一是举办全省第二届家庭人口文化节,营造幸福家庭建设浓郁氛围。在十八大召开前后,以“喜迎历史盛会、共建幸福家庭”为主题,省、市、县三级联动,举办家庭人口文化嘉年华、幸福家庭才艺秀等群众参与式文化活动近千场,各类大型文艺演出、主题晚会逾百场,集中展示创建幸福家庭活动成果,让群众共享精神文化大餐。二是实施新农村新家庭新三年计划,打造幸福家庭工作品牌。以示范创建为抓手,实施以县为单位、以示范村创建为重点的“新农村新家庭示范县”创建活动和“百镇千村万户”争创活动,深化新农村新家庭新三年计划。三是推进幸福家庭建设系列工程,提高家庭发展能力和幸福指数。全方位开展人口文化、优生促进、科学育儿、青春健康、生育关怀、生殖健康、生产帮扶、邻里牵手、家庭和谐、夕阳关怀等十大幸福家庭促进行动,推进家庭人口文化工程、家庭健康促进工程、家庭福利促进工程、基层群众自治示范工程和幸福社区建设工程等幸福家庭建设五大工程。四是主推家庭健康促进工程。以世代服务体系提质工程为契机,面向家庭,拓展职能,开展孕前优生促进、科学育儿指导、青春健康援助、避孕节育服务、生殖健康筛查、不孕不育防治、家庭营养倡导、老年健康保健等8项行动,为家庭全体成员提供个性化健康服务。全面推进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2010年至201211月底,全省累计完成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77.3万人。五是深入开展“生育关怀”行动。全省计划生育公益金总额达到8936万元,救助并发症人员、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计划生育其他困难家庭等项目共计投入8314万元。实施“思源工程”、“和谐家园”等民心工程,帮扶计生困难家庭20多万户。关爱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特别是“失独”家庭,开展计划生育家庭养老帮扶试点,建立计划生育伤残死亡家庭养老社会保险制度,探索基层社区计划生育家庭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的服务新模式。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十二五”期间,江苏将认真贯彻中央和国务院要求,坚持以人为本,以提升出生人口素质为重点,贴近全面做好人口工作的各项任务,贴近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贴近群众的需求和愿望,与新型家庭人口文化相融合,全面推进创建幸福家庭活动试点工作。近期,省人口计生委委托省政府研究室,以协作课题的形式,共同研究制定全省幸福家庭建设工程的指导意见。下一步具体将采取以下工作举措:

一是加强力量整合。明确以载体建设为突破,将创建幸福家庭活动的落点延伸至每个家庭;以人口文化为引领,将创建幸福家庭活动与家庭人口文化建设同步推进;以素质提升为基础,将创建幸福家庭活动的着力点放在家庭健康促进上;以利益导向为关键,将创建幸福家庭活动的目标放在提升家庭发展能力上。整合人口计生委与计生协的力量,继续发挥各级计生协在开展生育关怀系列行动上的工作优势和网络优势,宣传幸福家庭理念、提升困难家庭发展能力。

二是创新工作品牌。继续推进“新农村新家庭新三年计划”这一农村“幸福家庭工程”品牌,以创建国家和省级创建幸福家庭活动试点市为契机,激励各市加快“幸福社区建设工程”破题,积极探索“幸福家庭建设工程”进入城市社区和城区家庭新路径,形成像新农村新家庭计划一样有标准、有考核、有影响力的城市“幸福家庭工程”品牌。

三是推进民生实事。针对0-3岁婴幼儿早期发展项目、计划生育家庭养老帮扶机制建设和扶助计生困难家庭发展政策体系等幸福家庭建设工程中的新挑战、新课题,出台政策,形成机制,纳入各级政府为民实事,充分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群众谋福祉、求实惠。

三、意见建议

一是建议国家人口计生委联合相关部委出台创建幸福家庭活动的指导性意见,把创建幸福家庭活动打造成像“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一样有计划、有考核、有影响力的工作品牌,每年明确活动主题,上下联动,形成合力,壮大声势。

二是建议国家层面尽快将创建幸福家庭活动试点工作列入重点工作项目,形成文本,配套经费,以便更加有力地推动试点工作深入开展,尽快由试点阶段转入全面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