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东营】围绕中心 突出重点 稳步推进创建幸福家庭活动
发布日期:2011-11-30 阅读:3429


长春会议后,东营市人口计生委立即向市政府常务会议做了专题汇报。市委、市政府领导对“创建幸福家庭活动”试点工作高度重视,明确要求试点工作要以胡锦涛总书记“4.26”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按照国家人口计生委、计生协、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的部署,从我市实际出发,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切实担负起试点单位的责任,为山东乃至全国创造经验。

一、科学制定切合实际的实施方案

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重点围绕“文明、健康、优生、致富、奉献”活动主题,本着坚持“党政领导、统筹兼顾;发挥优势、服务大局;继承传统、开拓创新;联系实际、务求实效”的四项原则,综合考虑各县区、开发区、示范区经济社会发展条件和工作基础、实践经验等因素,从实际出发,真心实意为群众解难事、办实事、求实效,提高城乡家庭的发展能力和幸福指数。重点开展“宣传倡导”、“示范带动”、“健康促进”、“优生促进”、“家庭经济促进”、“困难家庭救助”、“素质提升”等七项活动,制定下发了《东营市创建幸福家庭活动实施方案》,为深入开展好创建幸福家庭活动作出了全面部署安排。

二、积极推进创建幸福家庭活动

(一)积极争取项目,推动创建幸福家庭活动的开展

为满足育龄群众健康需求,市人口计生委、计划生育协会积极申报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开展的“乳腺健康宣教诊治项目”。该项目经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核准,于2011年10月18日落户,目前乳腺健康宣教诊治免费服务已在育龄妇女中展开,现已检查诊治2146人次,项目进展顺利。同时,山东省计生协推广退出育龄期妇女宫内节育器取出项目也成功落户我市,在先期试点的基础上在全市全面推开,为创建幸福家庭活动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该项目主要是对退出育龄期仍未取出IUD的妇女有针对性地进行宣传,根据她们的意愿,身体状况,提供个性化的咨询服务和IUD取出技术服务,为即将退出育龄期的妇女提供咨询服务,指导她们在退出育龄期后及时取出IUD。目前,已落实退出育龄期妇女宫内节育器取出4283人,项目正在顺利实施中。

(二)持续深化活动,积极打造创建幸福家庭活动品牌

一是大力推进出生缺陷干预惠民服务系统工程。东营区推出了以“宣传教育服务、药物干预服务、检测监护服务、随访咨询服务、特殊人群服务”为主要内容的出生缺陷干预惠民服务系统工程。形成了涵盖婚前查体、优生宣传、药物干预、四项病毒检测、B超监护、孕期随访、高危监护、新生儿保健服务的“三级预防、八项服务”的完整服务体系。区财政每年投入经费28万元,为群众减轻优生检查的经济负担,促进群众主动落实出生缺陷干预措施。自项目开展以来,全区有准二胎生育人员948人,其中病残儿38人,全部落实了服用药物等一级预防干预措施。今年以来,在区站B超监护胎儿429人次,异常病例47例。开展“四项病原体”检测1123人,阳性病例12例。安排孕前优生查体9次,有445人接受优生查体服务。

二是深入实施“小康妈妈示范工程”。河口区实施了“小康妈妈示范工程”项目,由区、乡、村三级计生协会选择能遵纪守法、模范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家庭和睦、勤劳能干、群众威信高,能起到示范带动作用计划生育家庭户作为项目人,由区计生协与区农村信用社联合帮助推荐选择能适合计生妈妈家庭从事的“种、养、加”等农业致富项目。同时开展了“1+1示范户”活动,即示范户可以带动自己的乡邻、朋友、亲属加入此项活动中来,条件是新婚或有一子女家庭能在推荐户的带动下响应国家政策只生育一胎,与示范户享受同等待遇。项目实施以来,共发展示范户72户,帮助新上项目64个,现场技术指导127次,电话咨询若干次,帮助示范户使用低息贷款320万元,实现人均增收3600元,示范户人均收入达到8600元,产生了很好的社会效益。

三是免费开展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广饶县开展了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该项目为计划怀孕夫妇提供优生健康教育、体格检查、临床实验室检查、风险评估、咨询指导等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其中医学检查内容14项,包括实验室检查9项、病毒筛查4项、影像学检查1项。截至目前已为2733对符合生育政策、计划怀孕的农村夫妇进行了免费检查,有效降低了出生缺陷的发生。

四是探索开展“聪明健康好宝宝”活动。垦利县探索开展了“聪明健康好宝宝”活动。一是全面开展了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和生殖保健服务,由县财政出资实施免费婚检1157人次,从源头上杜绝传染病、遗传病的发生。二是开设了孕期保健门诊,由资深的主治医师专人负责,开展优生监护监测服务,以镇(街道)、村为单位给每一名孕妇建立详细的孕产期保健档案,对1307人次育龄群众进行孕期3次B超监护及1433人次孕前“五项病毒”筛查检测,并发放连心卡,实行惠民服务,有效降低病残儿的出生。三是免费为1107人次计划怀孕的农村育龄妇女提供6个月的斯利安片(叶酸片),提高叶酸服用率,确保了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100%。

五是广泛开展困难家庭救助活动。自2009年1月份以来,利用省人口关爱基金拨付的资金,对全市部分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独生子女父母死亡、伤残家庭,特别困难的计生家庭以及特困基层计生工作者进行了救助。市里设立了人口与计划生育公益金,连续2年对全市新发生的独生子女死亡家庭一次性救助5000元,对新发生的独生子女伤残家庭一次性救助2000元,对患重大疾病的独生子女和农村计生双女户家庭子女一次性救助5000元,对独生子女父母双亡家庭计生孤儿一次性救助3000元。两年来累计发放救助金152万元,700多户计生困难家庭享受到关爱。进入10月份以来,组织各县区对2011年新发生的各类计生困难家庭进行统计,目前市计生协正在对基层上报的统计数据进行审核,确保在元旦、春节来临之前将救助金发放到群众手中,帮助困难计生家庭欢度“两节”。

六是扎实开展“两病”筛查工作。全市开展了农村妇女宫颈癌、乳腺癌“两病”筛查重大公共卫生项目,为稳步推进筛查工作,各县区抽调业务骨干组成了医疗服务专家队伍,深入乡村,为农村妇女开展宫颈癌、乳腺癌“两病”筛查服务,今年共筛查67000人次,做到了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保障了农村妇女的生殖健康权益,赢得了广大农村妇女的普遍赞誉。

七是全面实施“新农保”财政补贴政策。对于40周岁至60周岁之间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且1973 年以来没有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规章或政策规定生育的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已参加“新农保”的,在“入口”阶段,在已享受“新农保”补贴的基础上,政府为每人每年增加缴费补贴20元;对于60周岁及以上同类家庭人员,在政府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最低补贴标准基础上,再增加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20元;对于60周岁及以上独生子女伤病残父母,在政府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最低补贴标准基础上,再增加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50元;对于60周岁及以上独生子女死亡父母,在政府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最低补贴标准基础上,再增加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100元。

   三、存在的不足及下步工作打算

存在的不足主要体现在:一是全社会共同参与创建幸福家庭活动的氛围还不够浓厚,党委领导、政府牵头、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机制还没有完全形成。二是各个项目实施还不够深入,覆盖面还不够广,技术服务水平不够高,还不能完全满足育龄群众的需求。三是资金投入不足。

下一步,我市将按照国家、省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市实施方案,继续强化措施,推进创建幸福家庭活动深入开展。一是积极争取将创建幸福家庭活动提升到市委、市政府的层面上来,努力形成党委领导、政府牵头、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争取以市委、市政府的文件下发,明确党委、政府责任、部门职责,形成创建活动人人有责,创建成果社会共享的工作格局。

二是进一步加强宣传,激发群众参与热情,扎实深入组织开展好各个项目,坚持突出特色,大胆创新,及时总结经验,丰富创建活动内涵,拓展创建活动载体,扩大项目覆盖面,创造性地开展创建幸福家庭活动。

三是多渠道募集资金,加大资金投入,推动创建幸福家庭活动持续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