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铜陵】发挥计划生育协会组织优势 扎实推进幸福家庭创建活动
发布日期:2011-11-30 阅读:2459


近年来,我市立足广大计划生育家庭,围绕“文明、健康、优生、致富、奉献”的要求,结合全省“生育关怀·幸福家庭”行动的实施,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协会等群团组织优势,积极开展幸福家庭创建活动,为推进和谐铜陵、幸福铜陵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撑。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高层倡导,建立健全创建幸福家庭活动协调机制

创建幸福家庭活动内容丰富、涉及面广,必须建立健全党委、政府主导,计生牵头、部门负责,群众参与的统筹协调机制。一是建立组织领导体系。市委市、政府成立了高规格的指导委员会,市委书记任第一主任,市长任主任,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副主任,市直37个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政府分管秘书长兼任,并在市人口计生委、计生协、妇联、文明办、团市委等部门抽调人员设立常态工作机构,市计生协专职副会长具体负责日常工作。二是建立政策推进体系。今年5月长春会议后,市委、市政府把创建幸福家庭活动作为幸福铜陵建设的重要平台,先后召开农村、城市、宣口、市直机关部门等6个不同层面的座谈会,出台了《关于广泛开展创建幸福家庭活动的决定》,明确了创建幸福家庭活动的指导思想、具体目标、主要内容、实施步骤、部门职责、保障措施等。三是建立指导督查体系。市委、市政府建立了地厅级干部计划生育工作和创建幸福家庭活动联系点制度,全市31位地厅级干部每人联系一个乡(镇)或大社区,并明确一个市直部门(计生协理事单位)为责任单位,要求每季度到联系点指导督查幸福家庭创建工作。四是建立考核评估体系。市委、市政府两办印发了“铜陵市幸福家庭基本标准”和“铜陵市幸福家庭考核评估办法”,并决定每两年召开一次创建幸福家活动总结表彰大会,命名一批幸福家庭,表彰先进单位和个人,力争到2015年全市有70%的家庭基本达到幸福家庭标准。

二、多措并举,建立健全创建幸福家庭活动科学管理体系

创建幸福家庭活动重在过程,重在各个家庭参与。我们坚持做到“四个全覆盖”。一是宣传发动全覆盖。首先是通过活动宣传,在“新”字上做文章。举办了铜陵市创建幸福家庭活动启动仪式,开展了“关注家庭幸福共建和谐铜陵”为主题的创建幸福家庭活动宣传月工作;其次突出媒体宣传,在“广”字上求拓展。市广播、电视台、铜陵日报先后开设专栏专题,大范围、广角度地宣传创建幸福家庭活动的重大意义、目标、内容、标准等,力求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再次突出载体宣传,在“亮”字上下功夫,充分利用农村、社区人口文化大院、文化广场和大型宣传路牌等形式在醒目地段进行重点宣传,努力形成创建幸福家庭活动的浓厚氛围。二是城市e站建设和农村幸福家庭辅导室建设全覆盖。市委、市政府在城市社区和农村建设融生产服务、生活服务、信息服务、娱乐服务为一体的实体,即“城市生活e站和农村辅导室”。通过家庭生产生活指导室、电子阅览室、社区和行政村会员之家、人口学校、早教幼教中心、居(村)民恳谈室等多功能设置,多样化服务,引导城市和农村家庭“相敬相爱,和睦相处”,共同成为幸福铜陵的建设者和享有者。三是全员人口社会事务信息建设全覆盖。2008年10月,我市在全省率先建立了全员人口社会事务综合信息平台,基本做到“五个覆盖”,即覆盖全市城市农村、覆盖常住及流动人口、覆盖市直各部门和乡(镇)大社区、覆盖地表建筑物及驻地单位、覆盖所有家庭。四是一站式服务窗口建设全覆盖。为方便全市各个家庭办理各个服务项目,市政府印发文件并召开推进会,全市各级各部门强力推进一站式综合服务窗口建设,在社区和行政村建有一站式代办点,所有服务窗口都实行首问负责制,全程服务,限期办结。服务质量在窗口接受群众评议。市纪委、监察局跟踪问效。

三、加大投入,建立健全创建幸福家庭活动保障机制

我市将创建幸福家庭活动作为人口计生利益导向机制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按照“政府引导、部门优先、社会资助”的投入原则,市、县(区)政府每年按人均10元的标准列入财政预算,作为创建活动的引导资金。从2009年开始,每年由各级计生协会牵头,倡导党政机关和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按每人每年奉献一天劳动所得的方式,建立和补充人口专项基金。目前,市、县(区)两级均建立了人口专项基金,截止目前,全市累计募集人口专项基金315万元。与此同时,市直各相关部门也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确保创建幸福家庭活动的资金供给,初步实现了“四个保障”。一是保障计划生育家庭奖扶特扶“双提”和城乡育龄妇女“双检”资金到位(对计划生育奖扶特扶对象在国家和省规定奖励标准的基础上提前年龄和提高标准的资金到位;对城市农村妇女孕前优生检查和两年一次的生殖健康检查资金支付到位)。二是保障城市农村贫困家庭帮扶救助到位。市政府每年在民政、工会及人口专项基金列出一部分资金专项用于城乡计生困难家庭的救助。市人口基金还根据需要安排一部分资金用于计生家庭发展生产和创业。三是保障城市农村低保家庭各项资金落实到位。四是保障创建幸福家庭活动工作各项经费到位。

四、协会助推,建立健全创建幸福家庭活动群众自治机制

幸福家庭创建活动重点在基层,对象是千家万户。为把创建活动延伸到基层,吸引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注重发挥各级计划生育协会组织网络健全、技术人才和致富能手众多、善于做群众工作的优势,立足计划生育家庭维权、增智、增收和健康卫生等方面内容,加快了创建幸福家庭活动进程。一是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协会理事单位的职能优势,协调和借助科技、农业、金融、卫生等部门的技术、资金、人才优势,重点强化计划生育困难家庭成员的培训,着力提高家庭发展能力。二是充分发挥协会骨干会员和致富能手的带动作用,带领和帮助计划生育困难家庭脱贫致富。目前,我市农村地区已组织100名骨干会员和致富能手结对帮扶100户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并明确了帮扶计划、项目、技术辅导、资金渠道、脱贫进程等家庭发展规划。三是充分发挥人口专项基金的社会效应,着力实施“生育关怀·幸福家庭”行动。据统计,今年,市、县(区)两级从人口专项基金中拨出72.294万元,用于开展计划生育贫困母亲救助、助学成才、计划生育特困家庭救助,为二女户绝育家庭、计划生育家庭和村(居)秘书长办理家庭意外伤害保险等,覆盖3598个家庭。并建立4个“生育关怀·幸福家庭活动中心”。四是充分发挥广大协会会员的带头、宣传、服务、监督作用,大力推进“诚信计生”和村民自治工作。全市已创建4个国家级和4个省级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我们按照中国计生协“关于基层计生协评估认定”的有关要求,重点把群众中有知识、有文化、有技术、有能力的积极分子吸收为协会会员,通过他们的示范带动作用,不断加强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促进幸福家庭创建活动在基层健康有序地发展,为使更多的计划生育家庭幸福起来做出不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