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创新载体 保障民生 深入开展创建幸福家庭活动
发布日期:2011-11-30 阅读:2047


   创建幸福家庭活动是新时期全面做好人口计生工作的重要载体。今年以来,江苏省人口计生委、省计划生育协会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创建幸福家庭活动工作要求,研究制定《全省关于开展创建幸福家庭活动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将创建幸福家庭活动列入对各市、县(市、区)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迅速启动创建活动。全省各级人口计生部门充分发挥人口计生工作网络和服务优势,以民生为核心,以家庭为重点,紧紧围绕幸福家庭“文明、健康、优生、致富、奉献”的工作目标,深入开展“宣传倡导、健康促进、致富发展”等三大活动,着力提高家庭发展能力,促进幸福家庭建设,取到了显著成效。

一、举办首届家庭人口文化节,营造幸福家庭建设浓郁氛围将9月定为全省家庭人口文化宣传月,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我为建设幸福家庭构建和谐社会做贡献”主题系列活动。举办江苏省首届家庭人口文化节,举办家庭婚庆博览会。表彰全省“十佳自强女孩”,组织“关爱女孩”新闻采风活动,开展创建幸福家庭系列公益宣传活动,在全社会弘扬新型家庭人口文化。9月25日,省人口计生委和国家人口计生委宣教司联合在周恩来家乡淮安市联合举办了“全国新型家庭人口文化建设与发展高层研讨会”、“淮安杯”中国家庭人口文化摄影大赛,彰显了新型家庭人口文化建设的崭新风貌。活动月期间,各地围绕“幸福家庭”主题开展丰富多彩的人口文化宣传教育活动1000余场,苏州市的“青苹果之家”落成仪式、常熟市的“关注特困孩子爱心行”启动仪式、徐州市的“幸福家庭达人秀”、无锡市的“歌舞在社区”、常州市的“十佳金婚故事”、扬中市的“阳光宝宝”评选等特色活动,面向基层、面向大众、面向家庭,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二、实施新农村新家庭计划,打造幸福家庭工作品牌“十一五”期间,适应新时期农村人口计生工作转型拓展的新要求,我省按照国家人口计生委等14个部委的要求,以72个项目县为重点,以“百镇千村万户”示范创建活动为抓手,搭建载体,持续推进,用三年时间实现了全省“新农村新家庭计划”的全覆盖,形成了具有江苏特色的统筹解决农村人口问题的长效机制。省人口计生委连续3年表彰了100个示范镇、1000个示范村、10000个示范户。在实现全覆盖的基础上,今年以来,我省结合幸福家庭创建活动,全面启动了“新农村新家庭新三年计划”,下发了《全省“新农村新家庭新三年计划”实施意见》,实施以县为单位、以示范村创建为重点的“新农村新家庭示范县”创建活动,重点推进“幸福家庭十大行动”和“新家庭建设五项工程”。今年4月,我省在泰州市承办了全国新农村新家庭计划工作现场会,中央、省两级主要媒体组成的新农村新家庭计划专题采访团,分赴南通、连云港、苏州、镇江等地采访,集中展示了我省新农村新家庭计划的创新成果。

三、实施家庭健康促进行动,拓展家庭公共服务职能“十一五”期间,我省借鉴国际先进理念,以“世代服务”为统一品牌,将原有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拓展为融宣传教育、行政服务、技术服务、信息管理、药具发放、人员培训“六位一体”的人口家庭公共服务平台。省政府将人口家庭服务体系建设列入50件为民办实事工程,各级政府投入专项资金13亿,在全国率先实现城乡服务体系全覆盖。开展幸福家庭创建活动以来,我省在全国率先制定《幸福家庭健康促进计划》指导文本,面向家庭,拓展职能,开展“孕前优生促进”、“科学育儿指导”、“青春健康援助”、“避孕节育服务”、“生殖健康筛查”、“不孕不育防治”、“家庭营养倡导”、“老年健康保健”8项行动,为家庭全体成员提供针对性、个性化服务。积极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强力推进26个国家级、省级项目试点县工作,优生筛查造福15万群众,目标人群覆盖率达85%。推进0-3岁婴幼儿早期发展“优生优育优教工程”,我省苏州市、无锡市、常州市、南京市等苏南各市政府均明确将0-3岁婴幼儿早期发展工作交由市级人口计生部门牵头管理,为人口计生部门开展工作搭建了新平台。

四、建立完善利益导向政策,提升家庭发展能力。江苏省是实行计划生育最早的省份之一,独生子女家庭累积率达74%,独生子女1200万人。为切实解决计划生育家庭的后顾之忧,我省全面实施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制度,全省筹资30亿元资金落实100多万城镇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退休企业职工一次性奖励,全省建立8446万元的计划生育公益金和2400万元的生育关怀基金,帮扶计生困难家庭20多万户。今年以来,我省以创建幸福家庭活动为契机,将独生子女死亡家庭、伤残家庭特别扶助金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150元、120元,全面部署实施三级以上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特别扶助制度。省人口计生委、计生协与民建江苏省委签订第二轮合作协议,在全省拓展重点帮扶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的“思源工程—生育关怀行动”。在张家港市开展计划生育家庭养老帮扶试点,建立计划生育伤残死亡家庭养老社会保险制度,探索基层社区计划生育家庭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的服务新模式,在全省产生了广泛的社会影响。

“十二五”期间,江苏将认真贯彻中央和国务院要求,全面推进创建幸福家庭活动,进一步创新机制,统筹推进,切实将这项为群众谋福祉的民心工程抓出成效,为江苏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