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统筹统力 多策并举 全力打造计划生育家庭幸福生活
发布日期:2011-05-13 阅读:3418


近年来,我会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和组织网络优势,将面向家庭、服务家庭、提高家庭发展能力作为工作的着力点,积极探索建立政府支持、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群众受益的幸福家庭创建活动推进机制,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将创建幸福家庭活动摆上重要位置

省委、省政府将创建幸福家庭活动作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下发了《关于开展计划生育“幸福家庭行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并纳入河南省十一五、“十二五”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省人口计生委下发了《关于开展计划生育“幸福家庭行动”实施方案》。省计生协将幸福家庭创建活动作为“争创一流业绩,争当先进协会”活动的主要内容。各省辖市也都下发了相应文件。省人口计生委、省计生协联合成立了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全省18个省辖市、158个县(市、区)均成立了创建工作领导组织。省人口计生委将创建幸福家庭活动的相关指标纳入了目标考核。省计生协对创建活动实行半年一评估,年终一通报。各地区把创建活动的相关内容纳入人口计生目标考核。

二、为创建幸福家庭活动提供有力保障

(一)大力度宣传,形成氛围。各级计生协利用“5·29”、“9·25”等重大纪念日,以广场活动、人口学校、会员之家为依托,积极开展创建幸福家庭主题宣传活动、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宣传活动。2006年以来,各级计生协举办大型集中宣传服务活动6281场次,散发宣传品近千万份,服务群众100多万人次。

(二)广渠道筹资,提供支持。2006年以来,我会通过协调政府财政投入,建立生育关怀抚慰金;通过开展社会募捐,建立计划生育家庭救助金;通过群众个人集资,建立计划生育家庭互助金,全省各级共筹措资金3.19亿元,为创建活动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

(三)多部门参与,形成合力。全省各级相关职能部门出台的惠民政策中,计划生育家庭都得到优惠和照顾。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口计生委等11个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把独生子女和计生双女父母纳入居家养老范围。2006年以来,省、市、县三级共召开相关部门创建幸福家庭联席会议237次,落实督导评估制度,强化部门参与意识,形成推进工作的合力。

三、以特色活动助推创建幸福家庭

(一)发放生育关怀抚慰金,助推创建幸福家庭。2009年9月,我会与省财政厅、省人口计生委联合下发了《河南省计划生育家庭生育关怀抚慰金发放实施方案》,确定为48周岁以下领证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父母每人每年发放生育关怀抚慰金600元。2009年以来,省计生协共为6412名发放对象发放生育关怀抚慰金399.3万元。

(二)开展“关爱母亲,奉献爱心”活动,助推创建幸福家庭。2009年,我会与省人口计生委联合下发文件,在全省开展“关爱母亲,奉献爱心”活动。3年来,全省各级协会共筹措资金3907万元,救助贫困母亲40多万名,为220多万名育龄妇女提供免费健康检查,提供便民维权服务11万余人次。

(三)创新生育保险运作模式,助推创建幸福家庭。我会联合省人口计生委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保险工作的意见》,制定下发《计划生育保险工作管理办法》,建立“政策指导、部门配合、协会推动、公司服务、群众受益”的计划生育保险运行机制。2006年以来,全省共投入5600多万元,为280多万名育龄群众解除了后顾之忧。

(四)实施基地帮扶带动,助推创建幸福家庭。我会先后在郑州市、周口市、南阳市、濮阳市建立了省级生育关怀帮扶示范基地,有18个省辖市、116个县(市、区)建立了市级和县级生育关怀示范基地,承担帮扶、培训、示范带动计生家庭,提高计生家庭发展能力任务。2006年以来,各基地共培训各类农业技术骨干12万名,带动30余万个计生家庭走上致富路。

(五)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助推创建幸福家庭。我会在基层组建生产帮扶、生殖健康、亲情服务等志愿者队伍,为计生家庭开展服务。“三夏”、秋收农忙时节,有58447支生产帮扶志愿者队伍帮助计生家庭抢种抢收庄稼;组织32762支生殖健康援助志愿者队伍,为育龄群众送去生殖健康知识和温暖服务;发动17369名志愿者为计划生育“空巢”家庭当“兵儿女”、“大学生儿女”;组织35689理事、会员、计生工作人员与留守儿童组成“代理家庭”,关爱留守儿童成长。

我会将按照国家的部署,立足实际,完善措施,努力打造具有河南特色的创建幸福家庭活动品牌,为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和社会和谐进步做出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