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蕉城区幸福工程评估报告
发布日期:2014-10-15 阅读:3226

2014年,我区根据全国组委会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继续坚持完善评估机制,严把救助效果“评估关”,做到项目设立前有调查选项,运作中有跟踪服务,终期结束有项目评估,形成到期受助户经济效益评估一户一表常规制度和每年固定的终期报告制度。区委区府高度重视计生小额贴息贷款和幸福工程帮扶经济效益评估工作,专门成立蕉城区计生小额贴息和幸福工程帮扶经济效益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由区计生协会领导分别担任组长和副组长,成员由区农办、农业局、农调队、项目部有关人员组成,有力加强对调查评估工作的组织领导和部门协作。2014年6月,区协会制定《蕉城区计生小额贴息和幸福工程帮扶经济效益评估调查工作实施方案》,专门邀请区农调队的专业同志参与调查评估工作全过程。7月,我区结合计生小额贴息贷款和幸福工程帮扶规模、计生户类别、项目经营模式、地域分布等相关情况,严格按照分层、多阶段、随机等距抽样相结合的调查方法,先后完成了计生小额贴息和幸福工程帮扶经济效益评估调查样本抽样、调查人员的选调和培训、入户调查、数据审核和评估分析等工作。飞鸾镇、赤溪镇、金涵乡、洋中镇4个乡镇被农调队通过“半距抽样调查方法”抽中,2011年-2013年计生小额贴息和幸福工程帮扶的对象中,被随机抽取100户作为调查评估对象,并按种植、养殖、商业等帮扶项目覆盖调查。入户评估组由区农调队和乡镇统计员组成,20人分成4个组分赴抽中乡镇,到达后由村干带路开展入户调查,评估工作历经1个月后全面完成。调查结果显示,幸福工程帮扶项目和计生小额贴息贷款的实施和运作,对帮扶对象产生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但与计生帮扶对象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还有差距。调查中计生户普遍反映幸福工程款额度太小、使用周期太短、贴息贷款的利息补贴太少。另外从统计数据看,还有8户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我区农民人均纯收入水平。评估建议:一、谋划好投资项目是关键。二、加大对相对贫困计生户的帮扶力度。三、严格管理,确保回收,做好帮扶的跟踪服务。通过对项目进行分析评估,能弄清帮扶效益和经济贡献率,使项目更趋于合理,同时发现问题,及时调整对策,改进工作方法,有利于提高运作成效,扎扎实实地推动我区协会项目工作再上新水平。

开展第三方评估的同时,区项目办常规性对当年幸福工程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自查评估。项目运行期满,各乡镇(街道)项目办成立由乡、村协会项目负责人组成的评估小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核对帐本、实地查看、走访了解、问卷调查、群众访谈等方式深入受助村和受助户家中,了解资金使用、项目进度、产品销售等情况,采用分析、对比、算帐等方法准确核算救助成果,根据调查结果认真填写《幸福工程项目评估表》,并上报评估报告,包括项目实施的基本情况、项目特点及效益、项目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等内容,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区项目办根据各乡镇上报的自评结果,按照幸福工程项目运作规程,从组织宣传、工作制度、资金管理、“三治”情况、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六个方面制定26条评估标准,设立总分300分,进行逐项评分并综合评估,通过谈、查、看、问,详细了解项目点受助户生产、生活发生的变化,项目资金滚动回收和“三治”活动取得的实效;并运用综合指标,作出三项专题分析:即各户经营成果分析,各产业效益分析和动态对比分析,同时还对贫困母亲身体素质、文化素质、劳动技能的提高,协会工作人员的服务水平和质量等逐一进行评估,最后填写《幸福工程项目终期评估报告表》,形成《年终评估报告》上报省组委会和市指导小组。通过项目评估和跟踪服务,我们及时总结经验,对经营不善的做到早发现早解决,及时挽回损失,尽量做到扶持一位、脱贫一户;通过向省组委会和市指导小组提交评估报告,使上级领导及时了解我区项目运作情况,有针对性地对我们的工作给予指导帮助,使项目公开透明。

2014年,我区以救助贫困母亲为重点,在精细管理项目、创新救助方式、强化评估制度的同时,加大对幸福工程公益品牌的宣传力度,争取更多的社会爱心人士和企业关注幸福工程、参与幸福工程、支持幸福工程,进一步做强做大幸福工程。截止目前,全区共筹集幸福工程资金455.64万元,建立16个幸福工程项目点,累计滚动投入资金1237.5万元,救助贫困母亲1655人(户),惠及267个行政村6934人。救助到期的1325户人均增收1695元,共产生经济效益174.38万元,1295户贫困母亲通过救助告别了贫困走上了致富路,脱贫率97.74%,资金回收率100%;为贫困母亲举办科学技术、优生优育、生殖保健、农业实用技术等各类培训班5662人次;结合每年“母亲节”和“5.29”会员活动日,组织区计生服务站和区妇幼保健院以及市、区疾控中心的医务人员为贫困母亲健康检查173次,诊查贫困母亲2538人次,查出常见妇科病479例,治愈458人。2010年,蕉城区幸福工程被全国组委会授予“幸福工程项目示范点”称号;2012年被福建省组委会授予“幸福工程自筹资金超百万县”,全区有58位幸福母亲获得国家、省、市计生协会和幸福工程组委会的表彰。

各项目点严格按照全国组委会《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实施方案》规范运作,均能做到“五个突出”:

一是突出壮大。壮大幸福工程资金总量,2014年全区幸福工程“治穷”资金总量从上年的315万元扩大到401万元,救助户从296户扩大到330户,为不断满足新形势下贫困母亲脱贫致富的需要,每户救助额度从原来的5000—10000元提高到10000—20000元,典型示范户及致富带头人帮扶资金提高到3~5万元,救助对象拓展到城镇社区失业下岗、流动人口计生贫困母亲,构建了蕉城幸福工程项目多元化救助新格局。

二是突出创新。创新救助方法,积极联系团委、妇联、残联等群众团体,把幸福工程与农村青年创业、妇女创业、残疾人创业等活动结合起来,通过资源整合,加大救助力度,扩大服务范围,提高项目效益。同时,进一步发展“公司+贫困母亲”、“致富能人+贫困母亲”、“企业+贫困母亲”等救助模式,提高幸福工程资金的使用率、脱贫率、收益率。创新模式、分类帮扶、提高效益,对计生贫困母亲实施全方位救助,是2014年度蕉城区幸福工程工作的主旋律!多措并举使计生协会帮扶体系更加丰满,受益对象不断增加,帮扶效果更加明显,使关怀更精准、服务更有效、群众更满意。

三是突出服务。做好项目的跟踪服务工作,从项目选定、资金筹集、项目实施、技术指导、知识培训、销售渠道等方面提供一系列服务,切实帮助计生贫困母亲脱贫致富。各项目点通过搭建全方位服务平台,鼓励贫困母亲敢创业、能创业、创大业,引领广大计生贫困户走联合发展的道路。

四是突出管理。按照《福建省幸福工程•贫困母亲行动管理办法》做好幸福工程资金、项目和档案管理。救助资金做到专人负责、专款专用;幸福工程项目管理软件数据及时完整上报,幸福工程实施乡(镇)全面安装幸福工程乡镇软件并编制档案。

五是突出宣传。认真组织实施 “母亲节暨幸福工程活动日”活动,组织开展街头宣传、义诊和义务咨询活动;举办知识培训班;技术现场指导;慰问贫困母亲;生殖健康讲座、检查;救助资金发放仪式等,不断扩大“幸福工程”品牌效应。积极撰写工作动态、先进典型经验等方面的信息稿件,多向国家、省、市计生协会刊物和网站报送信息,促进学习交流、扩大影响。

六是突出效益。截止到2014年10月1日,我区已回收的幸福工程项目点有16个乡镇(街道),到期项目资金315万元,全额回收的296户贫困母亲人均增收2509元,家庭人均年收入由受助前6319元提高到9010元,户人均增收2691元,增长43%,产生直接经济效益314.28万多元,293户贫困母亲通过救助告别了贫困走上致富路,取得了良好的成效,脱贫率98.99%,资金回收率100%;共开展各类培训班76期,参加培训的人数达1447人次,为贫困母亲健康检查38次,诊查贫困母亲666人次,查出常见妇科病33例,治愈33人。各回收点全面完成新一轮滚动救助工作,先后滚动实施19期救助项目,滚动投入救助资金401万元,滚动救助计生贫困母330户,惠及家庭人口1221人,项目覆盖134个行政村,其中发展种植业124户(次)、养殖业78户(次)、加工业53户(次)、商业54户(次)、运输业8户(次)、其它行业13户(次),受助前年人均收入为7046元,现项目运作保持良好的态势,资金发放率100%,滚动率为100%,16个项目点已圆满完成当年幸福工程回收滚动的救助任务。幸福工程项目的实施,进一步激发了贫困母亲自立自强、奋力拼搏的精神,涌现了一批先进脱贫母亲的典型,她们在创业实践中增长了才干,提高了素质,成为当地脱贫致富、建设幸福家庭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带头人,有的当上了计生协会小组长、计生管理员、村干部,有的当选了县、乡人大代表,有的入了党,一批妇女人才脱颖而出,经济和政治地位得到了明显提升,成为名副其实的“半边天”。幸福工程让更多计划生育家庭真切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和真情,提高了妇女特别是实行计划生育两女户的地位,极大鼓舞了育龄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综合评估认为:16个乡级幸福工程项目点,党政领导重视,组织机构健全,能严格按照项目协议书内容,遵循幸福工程项目实施方案,做好帮扶、培训、服务、监督、评估等工作;资金管理和运作上,都能做到“五个坚持”:坚持前期入户摸底,谨慎选择救助对象;坚持项目投资选择多元化,选准、选好发展项目;坚持项目运作管理规范有序,发放、管理、滚动运作情况良好;坚持抓典型、树样板,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坚持“三治”并举,强化服务意识,让计生贫困家庭感受到幸福工程带来的好处。具体表现在:受助后贫困母亲脱贫致富的能力提高了,干群关系融洽了、计生工作方式和群众计生观念转变了、地区产业经济发展了、社会计生氛围浓厚了,实现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应该清醒的认识到我们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和困难:

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一些基层干部对开展幸福工程目的意义认识不足,认为幸福工程是一项“工作量大又要承担资金风险”的工作,缺乏应有的积极性、主动性,工作热情不高、责任心和服务意识不强,有畏难情绪,怕麻烦,不愿扩大帮扶对象;部分项目点过分注重资金回收,怕担风险,在救助上过于谨慎,不愿意将资金投入真正经济穷困的家庭,锦上添花的多、雪中送炭的少,导致一些急需救助的贫困母亲没有及时得到救助。

二是跟踪服务不到位。部分项目点“三治”不够经常不够规范,没有形成制度,难以满足群众日益强烈和多层次的需求。很多受助贫困母亲缺乏科学文化知识、文化素质偏低、不独立具备致富实用技术和市场经营能力;有的技术等方面掌握得不好,造成了效益较差。因此虽然家境相似规模相同,但由于知识水平、市场意识、驾驭市场的能力各不相同,致使各受助户项目产出效益也有很大差距,经济效益差异较大。

三是档案资料不健全。有些项目点救助协议书不严谨,走形式,特别是一些新的运作模式在帮扶协议的签订上具有一定的随意性,没有充分考虑计生贫困母亲的利益以及资金回收的安全性条款,不少地方对救助项目的跟踪服务记录不完整,甚至无记录,档案资料不够健全。

四是绩效评估待加强。幸福工程项目在我区已经开展了17年,但真正开展绩效评估的项目点很少,且评估工作更停留在面上工作,带有浓厚的行政色彩,在经济效益评估方面不到位,评估报告作用发挥不足。

评估建议:

一、加强领导,完善机制。首先要加大乡镇政府各部门对幸福工程的支持力度,征得各部门的关心支持,集中社会力量,全力抓好项目的落实,保证幸福工程的健康运行;其次基层计生协会及幸福工程项目办要利用多种渠道汇报幸福工程开展情况和成效,充分利用幸福工程资金发放仪式、庆祝母亲节活动等时机,邀请领导出席,争取领导关注与支持,积极争取把幸福工程工作摆上党委、政府议事日程,及时研究协调,给足政策、拨足经费,为幸福工程项目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氛围。同时要加强对幸福工程工作的指导,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工作情况,适时调整工作计划,及时解决实际问题,不断规范工作行为。要帮助贫困母亲围绕“投资少、风险小、利润大、收益快、效果好、收益周期较长”的原则,因地、因人制宜落实发展项目,争取当年有收益,又能稳定发展。

二、群策群力,齐抓共管。众人拾柴火焰高,幸福工程项目要收到更好成效,光靠计生协会是不够的,只有协调各方力量,发挥部门协作优势,为“幸福工程”添砖加瓦,形成齐抓共管的格局,才能取得最好的效益。基层计生协会要发挥社会各界或政府部门优势,协调民政、卫生、教育、土地、工商、人事等有关部门,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优势,制定施救或施助措施,把贫困母亲作为全社会关注的对象。携手努力让所有的贫困母亲和其他母亲一样,走上富裕幸福之路,充分享受改革开放的成果和和谐社会的温馨。

各项目点要着重在“三联手”协作上下功夫,在“三治”上求突破,扎实推进幸福工程项目工作有效开展,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1、加强“三联手”协作,提升项目管理服务水平

(1)加强与政府部门和金融信贷部门(农商行)联手协作,帮助落实启动资金。优先帮助有诚信的项目户贷款,主动为受助母亲争取劳动保障部门的“下岗再就业贷款”、妇联的“妇女创业贷款”、残联的“残疾人创业资金”,供销合作社的“示范奖励金”,整合各种帮扶资金向计生贫困母亲倾斜,并积极协调各部门联合开展“为贫困母亲圆梦行动”,对计划生育贫困家庭在资金上给予重点扶持,捆绑使用帮扶资金,增加帮扶金额,扩大生产规模,提高帮扶效益,充分发挥政策迭加效应,让计生贫困母亲得到更多实惠;

 (2)加强与科技服务部门联手协作,协调农业、林业、畜牧等技术人员,为受助户提供项目策划、引进良种、提供信息和产前培训、产中指导、产后服务,帮助计生贫困母亲掌握更多的生产技术;还可以依托远程视频系统向广大计生母亲传授生殖保健和应急救护知识;提高受助户的“造血”功能,增强帮扶效果,确保计生贫困母亲受益,为项目运作注入生机和活力。

(3)加强与保险部门(中国人寿)联手协作,为当年幸福工程受助母亲办理一份计生家庭意外伤害保险,明确基层计生协会为保险第一受益人,提高幸福工程救助资金的安全。

2、找准切入点,实行“三治”并举

(1)在“治穷”方面。近年来,我区幸福工程资金总量明显增大,绝对贫困母亲数量明显少了,帮扶贫困母亲脱贫致富的渠道多了,计生家庭的要求和期望高了,新形势新情况对我们的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贫困计生户在我区还占有相当的比例,特别是二女结扎户,目前他们的家庭收入在全区平均水平以下的还占一定比重,在农村他们的家庭劳动力相对缺乏,是相对弱势的群体,要作为重点扶持对象,在帮扶资金规模上要重点照顾,提高帮扶资金,同时应当把计生帮扶资金、扶贫奖金、农业开发资金等捆绑使用,使计生帮扶资金发挥出更大的作用。各项目点要加大对相对贫困计生户的帮扶力度,稳步扩大救助面,根据项目情况和诚信程度适当提高救助额度,根据生产周期适当延长救助周期。要坚持雪中送炭优先,坚持培养计生贫困母亲自身“造血”功能和劳动脱贫能力,提高救助质量。

(2)在“治愚”方面。各乡镇(街道)与劳动、农业、科技、妇联等部门联合,根据计生贫困母亲需要,通过实地考察、现场指导、集中培训、远程教育等方式,有针对性的开展各类实用技术培训,提高计生贫困母亲的知识技术水平,增强其劳动脱贫的能力。没有技术,要加强培训;没有劳动力,可以发挥劳动潜能;与社会联系面不够,要积极提供产、供、销一条龙服务。要针对受助母亲确立的项目开展专项指导,提高经营户的经营水平,化解风险,提高效益。

(3)在“治病”方面。要联合卫生部门经常性为计生贫困母亲开展义诊、免费体检、生殖保健咨询、举办健康讲座等活动,努力增强计生贫困母亲身体素质。

(4)搞好服务拓展。在项目帮扶过程中,不仅关心贫困母亲本人,同时关注贫困母亲家庭,积极帮助受助家庭成员推荐就业,提高家庭收入;不仅关心贫困母亲项目发展情况,同时关心贫困母亲的生活遭遇,在受助母亲遭遇天灾人祸时及时伸出援助之手,帮助她们度过难关。采取 “五个一”措施,为贫困母亲量身定做帮扶方案,即为计生贫困母亲受助户制定一套发展计划、确定一个增收项目、安排一名帮扶责任人、协调一笔资金、落实一系列优先优惠政策,指导受助户发展生产,帮助脱贫致富,要求乡级计生协会每1-2个月走访一次受助户家庭,了解项目发展情况、生活状况及其身体健康情况和女儿成才情况,帮助解决具体问题。

(5)抓好对象延伸。各乡镇(街道)在保障农村计生贫困母亲帮扶需求的基础上,可将帮扶对象向城市下岗无业母亲和城郊失地母亲延伸,不少城市社区开展了针对下岗女职工的幸福工程专项帮扶活动,同时加大对流动人口计生贫困母亲的帮扶力度,切实体现流动人口“同服务、同管理、同宣传”的理念,进一步深化幸福工程的社会影响力。

3、创新模式,扩面提质。幸福工程在我区已经开展了17年,帮扶模式实现了相对分散式的个体帮扶向多种模式帮扶转变,与经济发展规模化、产业化、合作化集中帮扶相结合,达到小项目联动大项目,小资金成就大发展,少数人带动一群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赢的目的。各项目点在工作中都摸索了许多好的经验和做法。大家要善于总结,持续创新,对于好的做法要坚持巩固,对于效果不明显的做法要改进完善,不断开拓新思路、新方法,解决新问题。各项目点在坚持现有一家一户救助运作模式的基础上,可利用幸福工程品牌优势寻求与企业和相关机构的合作,因地制宜创新发展“公司(企业)+贫困母亲”、“产业基地+贫困母亲”、“大户带小户”、“合作社带计生贫困母亲” 等“合作互助”及“扶贫合作社”运作模式,或建立创业园、组成经济联合体,将善款用好用活,发挥资金的效益最大化,全力救助计生贫困母亲,让更多的贫困母亲及家庭脱贫受益,并实现共赢。我们可以采取分类帮扶形式助贫困母亲致富,对有创业项目但缺乏资金的贫困母亲,根据实际情况帮助提供资金支持,由乡、村两级计生协会出面,通过生育关怀基金、小额贴息贷款、幸福工程无息借款等形式扶持贫困母亲创业,切实解决贫困母亲在发展生产、开发致富项目中遇到的资金困难。对发展项目目标不明确的贫困母亲,通过建立计生家庭农场、生育关怀基地和计生家庭创业合作联合会等示范基地,采取“基地+贫困母亲”、“公司+贫困母亲”的办法,扶持贫困母亲发展生产。对生活特别贫困又无法经营项目的特困妇女,发动全乡党员干部、市直部门和乡副科级以上领导与贫困母亲结成帮扶对子,发放爱心救助款。

帮扶模式不断创新。一是因户施助。根据计生贫困母亲的实际需求,采取不同的运作模式。对家庭特别困难,项目投入成本较小的母亲采取小额无偿资助模式,对资金需求量较大的创业型母亲推广“幸福工程”小额贴息贷款模式,将幸福工程帮扶款作为贴息资金,由农商银行为她们提供5—10万元不等的贴息贷款,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二是产业帮扶。通过“专业合作社(协会)+贫困母亲”、“基地+贫困母亲”等运作模式,开展产业帮扶,实行契约式生产,采取统一规划、统一收购、统一技术操作培训等措施,为贫困母亲提供“产前、产中、产后”一条龙服务。三是就业帮扶。对缺资金、少技术、文化低、无独立发展项目能力的贫困母亲,各项目点可探索由政府当“红娘”,选择有实力、有爱心、讲诚信的企业,将多个受助母亲幸福工程帮扶款捆绑入股企业进行投资分红,到期由企业还款,企业与受助母亲签订长期用工合同,让受助母亲获得稳定的务工和分红收入。还可以创新“就业培训超市+N个计生贫困母亲”模式,借助社区就业培训超市平台,投入幸福工程项目资金与贫困母亲签订《幸福工程项目培训协议书》,为她们提供岗位培训、就业推介、跟踪服务,实现再就业。四是整村帮扶。按照“整村推进、规模救助、集中实施、减少成本”的原则,将有限的资金集中投放到群众创业热情高、致富愿望和致富能力强、信用声誉好、产业发展潜力大的村,对全村符合条件的计生贫困母亲进行全面帮扶。这些都是有新意、有创意、有发展前途的路子。

4、严格把关,规范运作。基层计生协会要立足群众需求,在项目的宣传发动、资金筹集、帮扶模式、服务管理、工作制度、监督评估等方面有新突破。严格规范项目实施程序,把好选项定人关、项目管理关和后期还款滚动关。继续坚持“三公”的原则,按条件、依据标准确定救助户;对于被确定的救助户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以增加幸福工程实施的透明度;要搞好档案管理,及时准确地填写表、簿、册,签定好协议,规范运作程序;要定期搞好阶段性的效益评估工作,及时掌握受助户的救助状况,以便于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还要开展爱心教育,让救助户认识到幸福工程的救助资金来之不易,凝聚着社会各界对贫困母亲的一片真情和心血,是社会主义优越性的重要体现;并开展自强和诚信教育,教育被救助的贫困母亲树立自立、自强和诚信的意识和观念,使其自觉主动如数还款,救助更多需要救助的贫困母亲。

5、全程管理,跟踪服务。计生小额贴息贷款和幸福工程项目资金是专项资金,管理必须严格,运作必须规范,应动员计生干部、公务员为计生二女户担保贷款,确保资金及时回收,达到救助更多贫困家庭的目标;同时要加强对帮扶家庭项目经营过程的跟踪服务工作,关注项目进展,对于种植、养殖等项目要联合有关农业技术部门从生产技术、品种改良、市场信息等多角度全方位做好产前、产中和产后服务,尽力帮助扶持计生户解决在项目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6、科技下乡,扶贫帮困。送科技下乡,帮助贫困母亲解除后顾之忧,增强她们发展项目的信心。首先,幸福工程所救助的贫困母亲大多数是素质低、没有技术和专长、没有经营能力的,要使工程得到长足发展,必须加大服务力度,区项目办要经常深入乡镇项目点及时了解项目的运行情况,以便于适时调整指导计划;乡镇项目办要经常深入到被救助户及时了解经营情况,以掌握项目运行的第一手材料,以便于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各级项目办还要增强服务意识,树立大服务的观念,积极为贫困母亲排忧解难,不断延伸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机制,拓展服务空间,努力为贫困母亲脱贫致富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其次要从提高贫困母亲素质入手,齐抓共管综合服务,充分发挥镇、村计生协会的作用,定期组织畜牧、林业、科技等部门的理事、志愿者向贫困母亲传授文化、科普、农业技术等知识,尤其是针对确立的项目开展专项指导,学习交流种植、养殖、加工等技术信息,通过一级带一级的培训,使项目户掌握知识、提高技能,从而增强受助户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提高受助户的经营水平,化解风险提高效益;还要利用医疗、卫生、计生现有设备组织医疗人员到项目点开展义诊活动和生殖健康普查,提高贫困母亲的健康水平。强化服务及时为受助户解决生产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7、加大宣传,扩大影响。各项目点要加强在各级各类新闻媒体上,多形式、多角度地集中报道幸福工程典型事迹、发表纪念文章和工作动态,积极、主动、及时地向国家、省级报刊、杂志投稿,向《省协会信息》、《省幸福工程简讯》、《省计生协会小组》投稿,宣传典型案例,以事感人,以情动人,深入挖掘民众的公益潜力,以鲜活的案例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幸福工程,使幸福工程真正深入人心,家喻户晓,提高幸福工程的社会公信力,赢得广泛的社会支持。同时,以各种节日、活动为契机大力宣传幸福工程,彰显幸福工程有效的救助模式、“三治”并举的救助内容及捐赠者、志愿者、受助者和幸福工程工作者的奉献精神,展示幸福工程的公益成果。各项目点要采取重点救助、全面开花的方式,注意扶持典型、以点带面,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带动作用,形成全面辐射、广泛参与、突出重点、打造精品的良好局面,扩大幸福工程的影响力和辐射力,促进幸福工程资金安全运作。

我区幸福工程项目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积累了一些经验,但由于受资金规模的制约,筹资面相对较窄,惠及面还不够广,离上级的要求和广大贫困母亲的殷切希望还有较大差距,跟兄弟县市相比还有许多不足,今后,我们将继续努力,虚心学习先进地区经验,进一步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不断提升幸福工程项目实施水平,为帮助更多计生贫困母亲发展经济脱贫致富做出更大的贡献。

 

 

蕉城区计划生育协会

蕉城区幸福工程项目办

201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