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幸福工程帮扶工作总结
发布日期:2018-02-21 阅读:2178

我市自2008年开展“幸福工程”帮扶工作以来,已开展了六期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活动。石狮市计生协会认真根据省幸福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结合本地实际,按照“小额资助、直接到人、项目扶持、劳动致富”的帮扶模式,扎实开展幸福工程救助活动,不断扩大项目帮扶面,提升幸福品牌影响力。现就十年来我市幸福工程帮扶工作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项目带动,资金扶持。历年来累计投入幸福工程帮扶资金114.28万元,救助贫困母亲260人次。通过商业、加工、种殖、养殖、其它等项目带动,家政服务培训、电子商务等技能培训相结合,安排镇村两级干部挂钩,定期跟踪生产项目发展情况,市财政给予每人无偿资助生产发展资金5000元,多措并举,帮助贫困母亲发展生产,实现贫困母亲脱贫率100%。

(二)宣传倡导,典型推动。许秋香,家住石狮市灵秀镇,一个只有小学文化程度的农村妇女。丈夫在2005年不幸过世后,许秋香就是这个家的顶梁柱了。对一个体弱多病的许秋香来说仅有的那点低保金根本就不够花销,多少个夜里她都想丢下两个女儿离开这个家,但是两个女儿的懂事乖巧让她不忍。镇、村两级计生协会知道她的情况后,多次为许秋香向市计生协会申请真情关怀、安居工程、致富工程等各项帮扶,2011年,市、镇、村三级计生协会研究确定许秋香为第二期“幸福工程”救助对象,给予救助款5000元,并决定在本村菜市场免费为许秋香提供一位菜摊,并帮忙咨询进菜渠道。接到“幸福工程”补助款5000元的那天,许秋香落泪了,她说她很幸福。经过几年的摆摊经营,她的勤劳、朴实,童叟无欺,让她菜摊生意非常好,这条脱贫的“幸福路”让许秋香体会到计生协会的温暖。通过典型的宣传,共筑中国梦,幸福来引路。

(三)规范运作,跟踪指导。我市各级协会认真做好项目实施的管理与指导工作,建立、健全项目实施前、实施中、实施后的各项表册、记录和照片等档案资料,并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及时完成幸福工程项目信息及相关资料的录入及上传工作。我市幸福工程项目实施年限为二年,在项目实施后2个月、6个月、12个月、18个月、24个月进行入户访视。入户访视由镇(街道)项目办具体负责,市协会项目办做好定期进行抽查工作。访视时要求帮助对象分析项目进展情况,提出指导性意见,同时还要详细记录项目运作及效益情况、存在问题及解决办法。

二、存在问题 

十年来,我市幸福工程在实施过程中,虽然取得一定成效,帮助贫困母亲脱贫致富,但仍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不够深入。我市工贸企业较多,帮助计生户脱贫的主要途径是介绍他们到企业务工,收到的成效不是很明显。对于无偿资助创办生产项目的幸福工程,由于扶持资金有限,项目较少,一些干部认识还不深、帮扶信心仍不足,存在着工作一般化,指导服务不力的问题。

二是对象选择不够准确。许多镇村干部认为幸福工程要帮就要帮那些最贫困的,但这些家庭贫困却往往是身体残疾或患病造成的,列为帮扶对象难以明显见效。如何把需要帮、帮得起的贫困母亲选为幸福工程对象,还存在对象选择不够准确的问题。

三、今后打算

继续开展幸福工程,帮扶贫困母亲工作,持续做好第六期幸福工程资金的使用情况跟踪,确保资金真正用于帮扶对象发展生产、落实项目。一是强化认识。无偿提供小额资金,帮助计生困难家庭发展生产,通过项目带动,使帮扶对象从贫困母亲到幸福母亲的转变。二是精准帮扶。要精准选择有项目,且又有发展能力,需要帮扶的计生困难对象,实现精准帮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