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台商投资区年幸福工程总结
发布日期:2018-02-21 阅读:2127

泉州台商投资区幸福工程项目自2012年9月实施以来,目前已完成前两期60户的救助。第三期自2016年12月起开始实施。在区党工委、管委会的领导下,在上级计生协会的直接关心、指导下,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人口与计生工作新途径,发挥群众组织的优势,依靠全社会力量,紧紧围绕“少生快富”这个主题,认真实施“幸福工程”,帮助贫困母亲和计生帮扶户脱贫致富,“治穷、治愚、治病”,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项目实施以来的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在第二期“幸福工程”项目开展中,为积极探索多形式的资助模式,区幸福工程项目办与泉州市农科所以及张坂镇后曾生态园合作,采用基地+贫困母亲的救助模式展开救助工作。通过两年时间的运作跟踪,不管是分散救助还是集中基地救助,整体成效比较明显,普遍实现增产增收。2016年底,我区启动了第三期“幸福工程”项目。前期做了充分的调查研究和相关的准备工作,经过摸底、走访、筛选出受助贫困母亲48户,受助资金由第二期的区配套每户3000元提高至每户5000元,合计24万元,并延续了第二期“幸福工程”项目的资助模式,帮助贫苦母亲和计生帮扶户脱贫致富。

二、主要做法

1、统一认识,广泛宣传。“幸福工程”是以计划生育户的贫困母亲为救助对象,要求有发展生产项目、能勤奋劳动、能诚信还款,通过项目活动使贫困母亲帮助计生贫困母亲发展生产、勤劳致富;普及科学知识、转变思想观念;改善健康状况、提高身体素质。为确保“幸福工程”在我区的顺利实施,区、乡镇、村三级计生部门和计生协会通过召开各类型会议,加大宣传力度,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坚定了实施好“幸福工程”的信心和决心,并要求乡镇、村两级要高度重视,大力支持,确保“幸福工程”实施取得明显成效。

2、规范管理,有序运作。做到“两个明确和一个加强”,一是明确资金救助。实行一次性资金救助,资助时间为2年,资金到期不回收。救助对象重点为计划生育户的贫困母亲,资金用于发展家庭副业、饲养业、经营日杂、铁件加工、鞋业加工等项目。二是明确资金救助标准,以家庭为单位,根据每个家庭经济现状和生产发展项目由区统一制定救助金额,每户救助金额5000元。三是加强资金发放和管理,受助贫困母亲必须与区“幸福工程”项目办公室签订协议书,并指定各村计生协会会长或计生管理员进行跟踪了解“幸福工程”受助母亲的家庭经济发展情况、收入情况。

3、形式多样,因地制宜。区幸福工程项目办从第二期开始探索多种形式的救助模式,联合市农科所建立泉州丰泉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计生贫困母亲帮扶基地,第三期帮扶对象20户;联合张坂镇后曾生态园建立后曾生态园幸福工程帮扶基地,第三期帮扶对象15户,统一由基地进行工作安排帮扶。另外,针对其他13户散点帮扶的对象,区幸福工程项目办也定期进行技术培训,改善他们的经营环境,提高救助成功率。各幸福工程贫困母亲经过自己的努力工作,现生活状况都有一定程度的改善。如洛阳镇前园村林秀金夫妇(第二期幸福工程救助对象)在资助前因家庭经济困难,其大女儿就读于泉州华侨职业学校,小女儿就读于前园植志小学,仅靠其丈夫外出打零散工来维持生计。林秀金同志说:“在这两年来,因为有了政府的扶持幸福工程的补助和亲戚的帮助,通过勤奋劳动,改变贫困,大胆地开了家快餐店,我们夫妻起早贪黑,努力经营,如今生活逐渐好转,政府让我们感到温暖和鼓舞。还有对象庄一红(第二期幸福工程救助对象),她丈夫因患有糖尿病,长期服药,夫妻靠打工来维持生活,本来身体不适,后经政府的“幸福工程”补助,在自家门口开了家摩托维修店,多了一份收入,改变了他们一家的生活。

三、项目的实施后成效

幸福工程?救助贫母亲”项目的实施,一方面,提高了计生协会的地位,增强了计生协会的凝聚力。另一方面,使部分贫困母亲从中得到了有效的帮助,通过自身的辛勤劳动走上脱贫致富的路子。她们深有感触地说:计生协会不但向我们宣传党的计生政策,动员我们实行计划生育,还给我们提供致富信息和生产资金,使我们走上了“少生快富”的道路,“幸福工程”真正给我们带来了幸福。实践证明,“幸福工程”是一项扶贫济困的爱民之举,深受广大群众的欢迎。

三、存在问题

“幸福工程?救助贫母亲”项目是泉州台商投资区计划生育工作中的一项重要扶贫项目,也是区里解决计生贫困家庭实际困难的举措。该项目实施以来,得到了广大村民群众的支持和欢迎。但因为项目资金有限,真正帮助受助对象脱贫致富的启动资金不足,她们难找到合适的项目载体,资金经常不能完全满足她们的需要。

我区在实施幸福工程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上级领导的要求和兄弟单位相比,还有较大差距。我区将继续加大宣传氛围,充分发挥各级计生协会的积极性,不断扩大救助面和救助对象,把幸福工程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