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09-04-01 阅读:2830

    2009年4月1日,桑植县人口计生局局长谷晓华应邀参加全省幸福工程工作会议,并在会上就实施幸福工程项目情况做了典型发言。
    桑植县是一个典型的老、少、边、穷县,群众受传统生育观念影响严重,计划生育工作难度大。过去单纯靠行政强制手段抓计划生育,治标不治本,要从根本上改变这一局面,必须从思想上带动群众转变生育观念。自1998年实施幸福工程项目以来,一直采取“小额资助,直接到户,滚动运作,劳动脱贫”的救助模式,对计划生育贫困母亲实行重点帮扶。10多年来共扶持了计划生育贫困母亲3673名,惠及家庭人口15000多人,使计划生育贫困家庭生活水平日益提高,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也明显增强,全县有249多对领取了生育证的育龄夫妇自觉推迟生育时间,1816对夫妇领取了独生子女证,全县计划生育工作从全省二类单位进入到一类单位。同时全县经济迅速发展,绝对贫困人口大幅度减少,党干群关系明显改善。
    幸福工程是一项惠及计划生育贫困母亲,推动计生工作发展的民心工程。桑植县在实施幸福工程的过程中讲实招:一是在“责”字上出措施,坚持“四到位”。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幸福工程的实施,出台相应工作措施,不断强化各级各部门责任意识。坚持思想动员到位、组织机构到位、优惠措施到位、督查考评到位。二是在“严”字上下功夫,把好“四道关”。完善“幸福工程”项目资金的管理制度,规范操作程序,制定了《幸福工程资金发放管理办法》,在实际操作中把好筛选关,准确确定对象;把好放贷关,严格规范手续;把好运营关,逐级认真负责;把好还贷关,定期调查评估。三是在“效”字上做文章,做到“四结合”。为使幸福工程真正取得效果,全面促进群众生育观念的转变,在实施幸福工程的同时,紧密结合工作实际,不断丰富幸福工程的形式。做到与转变观念、与技术扶持、与计生服务、与结对帮扶相结合。 

        (桑植县人口计生局   刘金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