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穗行动项目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15-01-19 阅读:4658

 

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

“拾穗行动”暨中国乡村儿童支助计划

实施细则

 

一、支助对象:事实孤儿以及单亲半孤儿家庭的在校学生(以中小学生为主)

二、支助形式:一对一支持资助,多对一支持资助(“支助”)

三、受支助标准:

1.事实孤儿以及贫困单亲家庭孩子;

事实孤儿定义: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失踪或改嫁,导致事实上无父母抚养;或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为残疾人,失去生活依靠;或父母双方残疾;或父母双方服刑导致一段时间失去生活依靠;或一方服刑,另一方改嫁或失踪导致无父母抚养。

2.家庭年收入在当地平均水平以下;

3.其他社会资助在拾穗行动支助金额以下可适当放宽;

   注:必须同时满足以上三个条件,可申请支助。

四、支助费用:支助款项为2860元/每人/每年(10%作为项目管理费用),其中每月200元,过年发一个200元新年红包 。

五、支助时间:

1.一线志愿者随时向地区负责人或地区合作基金会提交受支助对象申请资料,地区负责人或合作基金会汇总后每月向人基会提交一次申请人资料,人基会审核无误后,每半年向地区负责人或者合作基金会拨付支助款。

2.捐助人一次性捐助每人全年的支助款。

3.支助从受支助时起到受支助人高中毕业止,每6个月重新审核一次支助对象。

4.每次发放支助款前进行审核,中途若有情况变动,项目办公室将重新进行评估或者寻找新的支助人(若支助人停止支助,需向项目办公室提出申请,项目办公室有责任为受助人寻找新的支助人)。

六、停止支助条件:

1.孤儿受领养家庭领养;

2.家庭情况改善到不符合资助条件;

3.有其他社会资助,资助金额足以支持该学生上学;

4.不符合人基会支助标准;

   注:满足以上任一条件,人基会将重新进行评估。

七、一线志愿者要求:

1.一线志愿者需实地走访申请受支助学生家庭,了解该生家庭情况,协助填写申请表。

2.每6个月探访一次受支助对象,了解受支助后的变化,提交情况变动表。

3.每年支助款发放前进行一次走访,了解家庭情况变动,是否有资格继续接受支助,及时汇报家庭情况变动。(每年支助款发放前人基会有权利要求了解家庭情况变动,是否有资格继续接受资助。)

4.每年底将受支助学生领款的签字表上报人基会。

八、拾穗行动人基会义务:

1.每6个月、每年审查、核实学生家庭情况并登记。

2.监督并跟进受支助对象资金发放计划,并完成登记表。

3.发现乱用善款等问题及时与捐助人沟通,或向相关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