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工程
帮助困境母亲,建设幸福家庭1.捐款分配比例
2017年中央直属机关干部职工捐款1631964.9元,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中央直属机关捐款使用管理办法》,捐款的分配比例为:80%用于幸福工程项目,即1305571.92元;10%用于“三下乡”活动,即163196.49元;10%用于人口基金会公益事业及项目管理费用,即163196.49元。
2.设立幸福工程项目点情况
2017年中央国家机关捐款总额80%的资金,即130万元,在2个省(区)设立2个项目点,投入资金130万元,救助110位贫困母亲,惠及人口425人。
湖南省岳阳市平江县 投入资金30万元 项目内容:开展生态养殖项目
新疆哈密市巴里坤县 投入资金100万元 项目内容:种植(饲用玉米、马铃薯、大路菜等)、养殖业(鸡、羊、牛等畜禽)项目,同时利用自家现有场地开展民族特色刺绣和农家乐、牧家乐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