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工程
帮助困境母亲,建设幸福家庭在中央直属机关人口计生委的精心组织和各部委办的积极参与下,2015年中央直属机关广大干部职工为幸福工程捐款1350779.01元,根据《中央直属机关捐款使用管理办法》,捐款使用比例为:80%用于幸福工程项目,即1080623.20元;10%用于“三下乡”活动,即135077.90元;10%用于人口基金会行政事业费用,即135077.90元。
2015年,中央直属机关捐款资金在3个省设立3个项目点,投入资金90万元,救助贫困母亲148位,惠及人口528人。
河南省商丘市虞城县 蔬菜大棚种植项目 30万
内蒙古包头市固阳县 肉羊养殖项目 30万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宁安市 寒地果栽培项目 3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