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幸福工程公益项目招标指南
发布日期:2017-01-17 阅读:3854

一、招标介绍

1、招标项目

项目名称: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行动(简称幸福工程)。

帮扶对象:贫困母亲。

帮扶内容:为贫困母亲提供小额资金,帮助带动她们开展脱贫致富项目。对受助对象开展技能培训和健康促进活动,提高其综合发展能力。

救助额度:每名受助母亲不超过5万元。

运作模式:小额资助,直接到人,滚动运作,劳动脱贫。

2、项目周期

项目周期三年,到期资金归还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以下简称人口基金会),评估达标后可继续申请,优先安排。

二、招标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

2、符合幸福工程宗旨及管理制度规定。

三、项目申请条件

1、申报项目实施地应为老、少、边、穷地区。

2、申报单位有具体措施保证资金的安全使用与按期回收。

3、申报单位有稳定的执行团队和技术力量,为受助对象提供技术、信息跟踪指导及健康检查服务。

4、申报项目投入少、风险小、见效快,适应市场需求、扶贫力度大,实施计划具体。

5、申报单位能按照要求及时上报项目过程中文、图资料,并于结项前完成终期评估。

6、受助对象选择应符合幸福工程救助标准,履行自愿申请、名单公示的程序。

7、申报单位须有具体的宣传计划,使幸福工程在实施地形成良好的社会影响。

四、招标程序

1、发布信息

2017年1月17日,在人口基金会官方网等发布项目招标信息。

2、文件下载

有投标意向的单位可通过人口基金会官网下载相关文件。

3、项目申报

2017年1月18日至5月31日,申报单位将《项目申报书》报省级幸福工程组委会,各省幸福工程组委会对本省项目初审后,将本省合格的投标项目统一通过电子邮件报送全国组委会(邮箱:guoneibu@cpwf.org.cn)。逾期提交的申请不予受理。

4、项目审核

1) 审核日期:6月1日至7月15日。

2)审核方式:人口基金会幸福工程办公室初选,幸福工程招标评审小组评审,人口基金会批准立项。

3) 结果公示:7月15日,在人口基金会官网公示招标结果。

5、资金拨付

人口基金会与中标单位签署《项目协议》,拨付项目资金。

五、投标所需文件(见附件)

1、幸福工程项目申报书(“申请表”、“项目文本”、“救助名单”)。

2、《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行动管理办法》。

六、招标评审小组

招标评审小组组长:

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秘书长  张  晖

小组成员:

中央国家机关  爱卫计生委处长  李  凯

清华大学明德公益研究中心  项目主管  王彩霞

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  副秘书长  俞  华

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  副秘书长  葛振江

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  秘书长助理兼办公室主任  赵本志

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  财务资产部部长  牛艳平

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  国内项目部部长  刘丽容

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  国际合作部部长  李晓琳

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  社会联络部部长  宋宏云

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  财务资产部财务总监  彭  斌

七、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大慧寺12号人发楼505室

邮 编:100081

联 系 人:董 洁、李 爽

电 话:010-62179760,62173919

传 真:010-62179760

电子邮箱:guoneibu@cpwf.org.cn

八、附件

幸福工程管理办法.doc

管理办法解读.doc

幸福工程项目申报书范本.doc


(本次招标解释权归幸福工程全国组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