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工程
帮助困境母亲,建设幸福家庭招标内容:现因我会“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行动”项目需要,诚邀愿意承担该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行动”电脑采购及服务
2、招标人: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
3、招标额: 20-80万元
二、付款方式
由双方协商确定。
三、公告时间
2016年7月11日至2016年7月22日。
四、投标截止时间
各投标企业须在2016年7月22日17:00前把有关资料送至我会国内项目部(可邮寄)。
五、中标合作时间
2016年8月至2019年8月
六、评标办法
内部评审,综合评估。
七、联系人及方式
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国内项目部: 董洁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大慧寺路12号院中国人口福利基金505室
联系电话/传真:010-62179760
八、投标须知
1. 投标人申请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电脑制造商或其代理商。
(2)制造商应具有本项目所招标货物的生产许可证,并提供产品合格证书或检验报告。
(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财务、技术能力。
(4)投标方,应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证书。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 投标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方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下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复印件;企业介绍。
2)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代表的委托授权书。(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书原件)。
3)代理商投标的,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由制造商出具的证明其为合法的授权代理商的资格证明文件。
4)供货业绩证明文件。
3. 投标文件
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
2) 投标文件所投标的必须与营业执照生产经营项目相符。
4. 填写投标文件时应注意下列要求:所报投标价必须符合招标方要求产品;投标文件中不许有加行、涂改;若有修改须由签署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代表在涂改处进行签章。
5. 各投标企业对本次投标要求不清楚的,请咨询我会国内项目部董洁,联系电话:010-62179760
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国内项目部
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行动”项目采购要求:
一、采购金额:20-80万元
二、采购物品:
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
三、质量要求
1. 货物必须是全新的。
2. 货物必须符合国家相应质量标准。
3. 货物必须有正规生产厂商名牌。
四、价格要求
1. 合作方提供物品须在同类产品中质好、价优。
2. 价格包括货物、操作系统安装、喷涂文字、自发货地点至甲方指定收货地点的运保费及货物税费、发票等。
五、运输要求
合作方需按照采购方提供的物品接收地点,提供免费送货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