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口报】八闽大地遍奏幸福乐章
发布日期:2015-04-24 阅读:3111

自幸福工程在全国实施以来,各省结合自身实际,推进落实这项民心工程,使数十万贫困母亲摆脱了贫困,福建省就是其中的典型。他们立足地域特色,创新推动工作开展,为幸福工程在全国的创新发展提供了样板。近日,记者走进八闽大地,聆听幸福工程奏响的动人乐章。

4月的八闽大地满目绿色,风景宜人,走进罗源县洪洋乡洋中村袖珍菇种植基地,占地近40亩的大棚里,一袋袋菌包整齐地堆放在木架上,昔日的贫困母亲林莺蛋正指挥着十几名工人忙碌其中。据她介绍,这批菌包刚刚种下,7月即可上市销售,预计获利五六十万元。而在几年前,林莺蛋家只有一亩多地,靠着丈夫打工维持生计,日子过得很是清苦。2009年,林莺蛋的丈夫看到食用菌种植很有前景,便和她商量种植香菇,可没有启动资金。罗源县计生协会知道情况后,就把她列为幸福工程救助对象,为他们提供项目款5000元,还为她担保向农村信用社贷款3万元。有了启动资金,夫妻俩种了8万袋菌包,当年就获利两三万元。看到有发展前景,林莺蛋夫妻俩计划扩大种植规模。2011年,她牵头成立了罗源县庆丰农业合作社,先后吸纳5户困难计生户入股。目前,合作社种植袖珍菇达80万袋,已累计投资300万元,实现产值1000万元,产品远销广东、上海等地。

林莺蛋只是福建省幸福工程帮扶的贫困母亲中的一个典型,在八闽大地,8万多名贫困母亲在幸福工程的帮扶下实现了脱贫,还有很多走上了富裕道路,这得益于福建省强有力的组织实施。

开辟筹资渠道,增大资金总量。多年来,福建省始终把募集资金放在重要位置,积极争取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幸福工程的资金总量持续壮大。省级协会领导带头捐款,全力争取各方支持,并先后3次在省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分别开展募捐活动,共募集资金近390万元。在省直机关的带动下,各地也纷纷开展募捐活动,全省9个地市共募集资金1771万元。除此之外,还积极争取爱心企业、相关部门、慈善系统、全国幸福工程组委会的大力支持,并依托财政支持建立筹资长效机制。各地财政在坚持收支两条线的原则下,逐步形成了按时序按比例划拨的长效机制,使幸福工程资金得到充分保障。2014年,全省各方投入幸福工程项目资金达1.4亿多元。

规范项目管理,确保资金效益。为确保幸福工程资金的安全运作,福建省于2004年初制定了《福建省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行动管理办法》,后又根据实际运行情况进行了必要的修改和完善。一些设区市也相应制定了办法、意见,建立了较为完善的项目申报、资金配套、资金使用和档案管理、培训交流、监管评估、工作考评等制度,保证了幸福工程项目运作有章可循。

创新运作模式,提升帮扶质量。福建省在坚持“小额资助、直接到人、滚动运作、劳动脱贫”救助模式的基础上,不断创新运作模式和救助模式。一是因户施助。根据贫困计生母亲的实际需求,采取不同的运作模式。二是产业帮扶。通过“专业合作社(协会)+贫困母亲”、“基地+贫困母亲”等运作模式,开展产业帮扶,实行契约式生产,采取统一规划、统一收购、统一技术操作培训等措施,为贫困母亲提供产前、产中、产后“一条龙”服务。三是就业帮扶。对缺资金、少技术、无独立发展项目能力的贫困母亲,各地探索由政府当“红娘”,选择有实力、有爱心、讲诚信的企业,将多个受助母亲幸福工程帮扶款捆绑入股企业进行投资分红,到期由企业还款,企业与受助母亲签订长期用工合同,让受助母亲获得稳定的务工和分红收入。四是整村帮扶。按照“整村推进、规模救助、集中实施、减少成本”的原则,将有限的资金集中投放到群众创业热情高、致富愿望和致富能力强、信用声誉好、产业发展潜力大的村,对全村符合条件的贫困计生母亲进行全面帮扶。

截至2014年底,全省累计滚动投入项目资金5.8亿余元,救助贫困计生母亲8万余人(户),惠及家庭人口28万余人。幸福工程的实施,进一步激发了贫困母亲自立自强、奋力拼搏的精神,涌现了一大批先进典型,她们在创业实践中增长了才干,提高了素质,成为当地勤劳脱贫致富、建设幸福家庭的带头人。

(来源:中国人口报2015422日一版 记者:吴少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