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党支部党的群团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发布日期:2022-04-13 阅读:4324

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党支部

党的群团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2022年3月10日党支部委员会扩大会议审定通过)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精神,为全面加强工会(含妇女小组,下同)、共青团组织建设并切实发挥作用,结合基金会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联席会议是人口基金会党支部与群团组织为了加强党建引领,相互通报情况,共同研究、协商解决基金会发展中涉及群众合法权益、支持群团自身建设等方面重大问题而召开的专门会议。

第二条  联席会议由党支部委员和工会、共青团组织负责人组成。

第三条  党支部应加强对工会、共青团组织的领导,支持这些组织依法、依规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四条  工会、共青团的重大工作,包括年度工作计划及年度预算、阶段性工作计划、专题性工作计划和开展重大活动的安排计划,以及群团工作报告、先优评选、重大问题等,应报议题至党支部委员会,并由党支部委员会召开会议统一协调。

第五条  工会、共青团要在党支部的领导下,积极开展工作,提高工作水平,认真完成党支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充分发挥群团组织的作用。

第六条 党支部要充分发挥群团组织在做好干部员工思想政治工作中所发挥的作用,及时了解员工思想状况,关心员工的工作、学习、生活,主动向党组织反映群众的意见和呼声,协助改进工作,完成任务。

第七条  党支部每年召开工会、共青团负责人的联席会议不少于一次,通报支部工作情况,听取各群团组织的意见和建议。

第八条  本制度由人口基金会党支部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制度自2022年3月10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