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设立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幸福阳光基金的批复
发布日期:2012-08-14 阅读:5807

北京圣唐海纳国际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设立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幸福阳光基金的申请》收到。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幸福阳光基金,同意《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幸福阳光基金章程》。

   二、同意《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幸福阳光基金设立方案》,同意由蓝野担任基金管委会主任,李勇担任基金管委会执行主任;朱嘉琳、宋宏云担任基金管委会副主任;许唐生、寇振海、罗文平、苗志飞、杨天华、潘剑冰、邢军出任基金管委会委员。李勇兼任基金管委会办公室主任。

   三、资金依照《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幸福阳光基金章程》及基金设立《合作协议书》管理。

   此批复。

附件:
1、《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幸福阳光基金章程》
2、《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幸福阳光基金设立方案》

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