唱响幸福旋律 促进家庭发展——创建幸福家庭活动综述
发布日期:2012-08-11 阅读:1108

  唱响幸福旋律  促进家庭发展

——创建幸福家庭活动综述

2011年5月7日至8日,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国计划生育协会、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在吉林省长春市召开全国创建幸福家庭活动试点工作会议,标志着由三家联合开展的创建幸福家庭活动正式拉开帷幕。

   创建幸福家庭活动的启动,正值人口计生系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28次集体学习时重要讲话精神的热潮之中,顺应了人民群众过上美好生活的新期待,恰逢其时,大有可为。创建幸福家庭活动试点先行,打造了全面做好新时期人口工作、着力完成“建立健全家庭发展政策、促进家庭和谐幸福”等主要任务的有效载体,对加强社会管理、创新人口工作体制机制和手段方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会上,三家单位发布了《关于开展创建幸福家庭活动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王忠禹、李斌、赵白鸽、杨玉学、赵炳礼等领导同志作了重要讲话,明确提出了创建幸福家庭活动的方向目标、任务措施和原则要求,保证了试点工作有序推进、快速发展。

   一、家庭盼幸福,社会望和谐,创建幸福家庭活动应运而生

根据“六普”数据,我国总人口达13.39亿,约有4亿个家庭,平均每个家庭3.1人。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家庭幸福是人口发展、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础。随着人口数量的有效控制以及经济社会的发展与转型,我国传统家庭的生育、养育、教育及赡养等基本功能受到冲击,规模小型化、结构多样化、居住离散化、亲情淡漠化,加之经济发展不平衡、资源配置不合理、体系建设不完善,使生活贫困、生殖健康、出生缺陷和养老服务等方面的矛盾和问题日益凸显,家庭抵御风险能力有所下降,制约了城乡家庭、特别是计划生育家庭的健康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家庭是最基本的生产单位、生活单位、生育单位和消费单位,是现代公共服务和社会政策得以落实的重要依托。提高家庭发展能力,建立健全家庭发展政策,已经成为各国积极应对家庭变化对经济社会影响的重要共识和普遍行动。目前,世界上已有11个国家成立了家庭部,以加强政策协调和相关项目的实施。2005年,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成员国家针对家庭的公共支出占GDP的比重平均达到2.3%,法国、英国、德国等超过3%,主要用于保护家庭权利、弥补家庭照料成本、消除贫困、推进两性平等、满足儿童发展需要等。目前,这些国家已形成了支持家庭发展的较为完善的政策体系。就我国而言,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家庭发展,胡锦涛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28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中强调,要建立健全家庭发展政策,切实促进家庭和谐幸福。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首次将“提高家庭发展能力”纳入其中,作为改善民生和全面做好人口工作的重要内容。换句话说,做好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必须要立足家庭,关注家庭,发展家庭。

2010年9月,十届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会长王忠禹同志率队到吉林省长春市,对“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行动”项目及长春市“提高家庭发展能力”活动进行实地考察。在深入调研,广泛听取基层干部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王忠禹同志提出围绕“文明、健康、优生、致富、奉献”五个方面开展创建幸福家庭活动,并亲自指导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撰写活动可行性报告,得到了国家人口计生委、中国计生协、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和有关专家的充分肯定,进而决定在全国选取部分试点,先行开展创建工作。

   二、基层多实践,组织有特色,创建幸福家庭活动基础广泛

家庭不发展,社会难发展;家庭不幸福,社会难幸福;家庭不和谐,社会难和谐。多年来,各级人口计生部门立足网络优势,整合社会资源,在服务家庭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创造了许多宝贵经验。诸如:深入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不断加强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建设,着力解决计划生育家庭在养老、医疗、教育、就业、就学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注重载体创新,涌现出一批促进家庭发展的成功范例和品牌工程,如吉林省的“创建幸福家庭活动”、黑龙江省的“惠家工程”、陕西省的“母亲健康工程”、青海省的“康福家”行动,以及大连市的“健家计划”、宁波市的“家庭婚育保健”、广州市的“羊城幸福家庭促进计划”等等,有力地促进了人口计生网络的能力提升和职能拓展,为进一步做好人口与家庭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生命力在于活动,凝聚力在于服务。”中国计划生育协会成立于1980年5月29日,是以倡导人民群众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为目标的全国性、非营利性群众团体。1983年3月成为国际计划生育联合会的正式会员。长期以来,全国各级计划生育协会坚持“党政所急、群众所需、协会所能”的定位,充分发挥组织健全、会员众多的优势,扎实开展“生育关怀行动”,通过扶贫帮困、紧急救助、亲情牵手、志愿者服务等方法,协助政府为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排忧解难,截止2010年底,累计筹资约22亿元,受益群众达1000万人。河南省计划生育协会积极推进“幸福家庭行动”,为48周岁以下领证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父母每人每年发放生育关怀抚慰金600元。2009年以来,共为6412名发放对象发放生育关怀抚慰金399.3万元。

“增进人口福利与家庭幸福,促进社会和谐与生态文明。”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1987年6月成立至今,始终秉持这一办会宗旨,围绕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中心工作,针对社会上的弱势群体,动员海内外各种资源募集善款,与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以及国际组织深度合作,策划实施了一系列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公益项目。其中,“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行动”599个项目点已覆盖全国29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全国各级组委会累计投入资金7.3亿元,救助贫困母亲24万人,惠及家庭人口108万生殖健康援助、关爱女性健康等项目累计投入资金2150万元,受益育龄群众80万人。组织开展的独生子女夭折病残家庭调研、六十岁以下农村计划生育特困家庭抚助行动试点项目,为国家出台“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提供了重要依据。

  三、整合聚优势,协力促发展,创建幸福家庭活动任重道远

今年“两会”以来,无论是《政府工作报告》,还是“十二五”规划,从中央到地方,“幸福”一词已成为当前最热的词汇之一。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围绕“文明、健康、优生、致富、奉献”开展幸福家庭创建活动,必将为小到“幸福社区”、大到“幸福省市”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人口是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因素,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关系到中华民族的未来。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面临的重大问题,无不与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问题密切相关。全国人口计生系统要深刻认识开展创建幸福家庭活动、提高家庭发展能力的重大意义,主动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社会各方面的支持,成立领导或指导机构,将创建活动纳入试点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纳入人口计生综合改革的统一部署,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落实到位。

   明确目标任务,突出重点内容。创建幸福家庭活动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综合改革为动力,坚持以人为本,充分调动政府部门、群众团体、社会组织和企业的力量,发挥人口计生工作网络健全的优势,有效整合各方面资源,推动解决城乡家庭特别是计划生育家庭在生产、生活、生育、养老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切实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提高家庭发展能力,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和社会和谐进步。总体目标是:“十二五”期间,通过开展宣传倡导、健康促进、致富发展“三大活动”,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重视家庭、夫妻和睦、尊老爱幼、邻里互助等传统美德,推动男女平等、计划生育、优生优育优教等文明理念更加深入人心;提高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水平,降低出生人口性别比,减少出生缺陷发生风险;健全有利于支持家庭发展的经济社会政策,困难家庭得到有效救助,计划生育家庭优先分享改革发展成果,家庭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进一步提高。主要内容是:文明倡导——文明是幸福家庭的道德追求。引导家庭成员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热爱祖国,关心社会,珍惜家庭,推动家庭成员之间、家庭与社会、家庭与自然的友爱、和谐。健康促进——健康是幸福家庭的基础条件。培养家庭成员科学文明、低碳环保、健康绿色的工作方式与生活习惯,提高生活保健和生殖健康的意识、能力和水平,促进家庭成员身体健康、心情愉悦,不断增强幸福感。优生优育——优生是幸福家庭的希望所在。加强人力资源开发,着力提高人口素质,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降低出生缺陷发生风险。普及科学育儿知识,注重婴幼儿早期发展,加强青少年健康人格教育,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致富发展——致富是幸福家庭的重要保障。进一步完善各项惠民利民的经济社会政策,通过多种帮扶救助方式,支持城乡家庭特别是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发展生产、勤劳致富,实现收入增加、生活宽裕、富足祥和、安居乐业。奉献社会——奉献是幸福家庭的价值体现。强化家庭成员的公民意识和感恩情怀,增强家庭责任感和社会凝聚力,形成人人乐于扶危济困、见义勇为、养老助残、邻里互助、回报社会的良好风尚。

   形成强大合力,科学有效运作。开展创建幸福家庭活动以人口福利基金会为主要依托,各级人口计生部门大力支持、计生协会组织施展所长,健全并发挥人口计生系统行政管理、宣传倡导、科技服务、信息综合、群众工作的公共服务网络特色和优势,从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迫切的问题做起。一是实施政策推动。关注孤儿监护人家庭、老年人家庭、残疾人家庭、留守人口家庭、流动人口家庭、受灾家庭以及其他特殊困难家庭,从优生优育、子女成才、抵御风险、生殖健康、家庭致富及养老保障等方面,研究制定保护家庭传统功能和促进家庭发展的社会政策,增强家庭在婚姻、生育、养老和照护等方面的功能和作用。二是加大宣传倡导。充分利用婚育新风进万家、关爱女孩行动、新农村新家庭计划等有效载体,倡导婚姻自由平等、社会性别平等、生殖健康、优生优育等观念,倡导积极健康、负责任的婚育行为,倡导低消耗、低污染的家庭生活方式,大力弘扬尊老敬老、邻里互助、奉献社会的良好风尚,推进新型家庭人口文化建设;开展“幸福家庭中国行”和“中国家庭幸福指数研究”,探索建立中国家庭幸福状况评价体系,发布《中国家庭年度报告》,扩大创建幸福家庭活动的社会影响力。三是推行健康促进。开展生殖健康援助行动,加强人口计生队伍职业化建设,提升基层服务机构装备水平,促进家庭生殖健康和提高生活质量;利用人口计生服务网络,探索计划生育家庭养老照料的模式和途径;健全生育关怀制度,免费为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家庭提供再生育技术服务;继续开展“幸福微笑”活动,对唇腭裂儿童、烧烫伤儿童等提供免费康复帮助,提高残障儿童生活能力和生存质量。四是注重致富发展有效整合政府、企业、社会各方面资源,深入开展“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行动”,坚持“小额资助、直接到人、滚动运作、劳动脱贫”模式,对计划生育困难家庭提供资金帮扶,从实用技术、劳动技能、生活能力、信息获取等方面进行培训,扶助开展投资少、风险小、见效快的养殖、种植、农副产品加工等劳动致富项目。全面落实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西部地区“少生快富”工程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关注城镇困难家庭,创造条件促进就业创业。五是开展总结评估。加强调研督导,推动任务落实,培养和宣传典型,探索经验,打造品牌,提高城乡家庭的参与率和满意度,不断把试点工作引向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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