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管理规范运作努力推动“幸福工程”健康发展
发布日期:2012-06-11 阅读:2549
          严格管理  规范运作
       努力推动“幸福工程”健康发展
   (幸福工程市、县项目管理人员培训交流会发言材料)

  一、项目实施基本情况:
  无棣县位于山东省最北部,东北濒临渤海,西北隔漳卫新河与河北省相邻,版图面积1601平方公里,辖11个乡镇街道,571个行政村,42.4万人。其中农业人口37万。全县已婚育龄妇女9.5万人,其中处于贫困状态的近1万人。1996年3月份,无棣县被正式列入全国“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行动”18个项目点之一。第一期项目,幸福工程组委会资助11万元资金,本县财政配套资金10万元,共计21万元。在我县6年中共滚动运作了五轮,2002年5月结束。之后,国家“幸福工程”组委会把我县列为“幸福工程重点项目县”, 救助金从最初的10万元,增加到55万元,实施“幸福工程”项目二期。2006年11月《中国房地产报》的单大伟先生,个人捐助20万元,对贫困母亲进行结对帮扶。救助资金的大量增加,为我县进一步扩大救助面创造了条件。截止2011年6月,第一、二期累计投放救助金597.5万元,创收1493.8万元,有11个乡镇(办)361个村的2521位贫困母亲获得救助,脱贫率达98%,资金回收率100%。幸福工程项目从小变大、从弱到强,积累了宝贵经验,产生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无棣县先后被幸福工程组委会授予“十佳项目县”、“全国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行动先进项目县”和“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行动项目示范点”。幸福工程组委会也因此继续在无棣县投放资金实施第三期救助贫困母亲项目。2011年9 月 23 日,在无棣县水湾镇举行了“无棣县幸福工程救助款发放暨中国人民银行捐赠仪式”, 幸福工程全国组委会再次为无棣投放救助金85万元。
  幸福工程项目在无棣成功运作15年,通过“小额资助、直接到人、滚动运作、劳动脱贫”的模式开展救助,帮助贫困母亲选择加工、种植等投资少、风险小、见效快的项目,向每位贫困母亲一次提供1000-4000元的救助金,直接发放到贫困母亲手中,使用一年,期满后收回再救助其他贫困母亲。资金救助为其解决“有本事、没本钱、致富难”的问题,使全县一大批贫困母亲脱贫走上了致富道路。目前,第三期第十五轮有207位贫困母亲获得救助,项目正在规范、顺利运营中。
  二、主要做法
 (一)规范程序,严把救助对象、项目选择和资金发放关。为确保救助资金取得最大社会效益,且投得出、收得回,项目办严格按照《幸福工程操作程序》规范运作:一是每轮项目开始前,县项目办公室通过论证考查制定下达《年度幸福工程项目实施工作计划》,明确当轮重点选择的项目、帮扶金额和帮扶期限等;二是乡镇根据县下达的计划,选择项目村,村委会按照“四不一优先”原则确定救助对象,上报名单经乡镇审核后,由合格者填写申请表,申请表和名单上报县项目办公室。村级对上报申请救助的贫困母亲名单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县项目办公室根据乡镇上报名单和申请表,进村入户对对每一位贫困母亲家庭状况和申报项目实地进行考察论证,确定救助对象和认定项目的可行性。一周内将救助金投放到户;三是规范手续,把好救助金发放关。救助对象确定后,坚持将救助金以乡镇为单位直接发放到贫困母亲手里。县项目办公室与贫困母亲本人签订贷款协议,贫困母亲亲自到场领款,村委会主任签字加盖公章担保,县公证处人员现场办理公证手续,以此增强贫困母亲的法制观念,树立还贷意识,确保救助金不受损失。
(二)、强化“幸福工程”评估制度,确保项目有效运营
十多年来,我县项目办一直坚持项目评估制度:一是项目运作半年,项目办公室组织一次效果调查评估。现场逐户了解资金使用、项目进度、产品销售等情况,通过谈、查、看、问,进行效益预测,算出半年收入,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及时督促。对每个项目户认真填写《幸福工程项目评估表》,写出评估报告,及时报告幸福工程组委会;二是项目运行期满,再由乡镇(办)计生协会组织人员进行一次综合评估,写出评估报告报县项目办公室,县项目办写出期终工作总结报幸福工程组委会;三是县项目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到有关乡镇、村进行指导,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与问题,形成了良性的项目运营机制。
  (三)、完善财务制度,加强信息管理。无棣县项目办公室充分利用全国组委会制作的“幸福工程项目管理软件”,及时、准确、全面将本地资金使用情况及受助母亲档案录入提交,接受上级组织的监督检查。为确保该项工作顺利进行,县项目办统一管理帮扶资金,统一救助轮次、统一资金发放时间,这样就确保了幸福工程数据的自动生成、汇总与年报。我们还按照新的《幸福工程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了无棣县幸福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实施方案、财务监管、资金发放等制度。明确项目办公室的职责,做到资金专向管理、专设账户、专人负责、专款专用。
 (四)、“三治”并举,全面救助。我们按照“幸福工程”的任务要求,利用10%的项目资金用于贫困母亲的“治病”。在乡镇集中发放救助金的同时,县、乡计生服务站联合免费为贫困母亲进行一次健康查体,救助期满,再免费为贫困母亲进行一次健康查体。并完善救助贫困母亲健康档案,定期跟踪服务。15年来,共为2521位贫困母亲提供义诊和免费送药,查治各种疾病946例,同时,县项目领导小组每年组织2-3次科技文化下乡活动,对贫困母亲进行文化科学、劳动致富、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等内容的知识培训。通过培训使贫困母亲掌握了1—2门科技致富实用技术,有效地防止了“因病返贫”和“致富无门”现象。
 三、几点体会
(一)领导重视是实施好“幸福工程”项目的首要前提。一是注重宣传。一方面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舆论宣传,为幸福工程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另一方面宣传领导,特别是新的领导上任后,及时接触全面汇报,使领导明白实施幸福工程目的、知晓幸福工程在我县实施以来所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让领导切身感受实施幸福工程的重大意义,取得领导的支持。二是保持县、乡项目管理人员相对稳定,确保工作的连续性,同时,加强项目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不断增强他们的爱心、恒心、责任心和奉献精神,以实际行动把项目做好,做出成绩,让领导放心;三是自觉融入社会经济发展的大局,为全县改善民生助力,并实实在在的发挥了作用,引起了领导的重视。因此,县委、县政府把幸福工程项目纳入了社会发展规划,列为每届政府为民办实事、办好事的计划。项目运作16年,期间计生局换了7任领导,计生协会换了4任领导,县主要领导也换了好几届,幸福工程不但没有因为领导的频繁更替而受到影响,而是项目越做越好,越做越大。
 (二)坚持项目运营评估,是实施好“幸福工程”项目的关键所在。通过坚持对项目的评估和跟踪服务,我们及时总结经验,对经营不善的做到早发现早解决,及时挽回损失,尽量达到扶持一位,脱贫一户。在评估的同时向受助母亲传授致富信息、推荐好的致富项目,搞好指导与服务,切实解决帮扶对象在项目运作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达到最佳帮扶效果。对在项目运营中出现的天灾人祸,造成项目受损家庭困难的,除减免管理费外,协调民政等部门搞好社会救助,确保资金不沉淀。通过以上措施提升了项目运行的质量,从而奠定了还款的基础。
  (三)积极主动还贷,是实施好“幸福工程”的保障。幸福工程救助金的还款率不仅直接反映该项目的运作质量、管理水平、管理方式,而且反映了实施对象的法律意识、诚信程度及个体和单位的形象。县项目办公室在项目运作过程中,起着“桥梁”和“纽带”的作用,负有上对国家负责,下对贫困母亲负责的双重责任。对贫困母亲负责,搞好项目全程服务、高质量运作,确保贫困母亲在增收的前提下,还有能力还贷;对国家负责,坚定地遵守和履行与国家幸福工程组委会签订的协议条款,保证国家资金按期足额收回。幸福工程项目实施十多年来,没有流失一分钱。我们体会到,只有做到规范操作、诚信为本,才能得到上级的信任和支持,保持幸福工程顺利实施。


             无棣县幸福工程项目办公室
               电话:0543-6337615
                     2012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