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召开幸福工程项目工作会议
发布日期:2011-04-15 阅读:2753
        2011年 4月13日,全省幸福工程项目工作会议在西宁召开。参加此次会议的有幸福工程项目所在州、地、市人口计生委主任,项目县人口计生局局长及项目管理人员。省人口计生委党组书记、主任、幸福工程青海省组委会主任张进京出席会议并做了重要讲话。会议听取了各项目县实施幸福工程项目工作的汇报;省计划生育协会专职副会长、幸福工程青海省组委会办公室主任赵明虎通报了全省幸福工程项目工作,会议对在幸福工程十五周年纪念大会上获得幸福工程全国组委会表彰的“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行动项目示范点”、“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行动爱心使者”、“幸福母亲”颁发了奖牌。省人口计生委党组书记、主任、幸福工程青海省组委会主任张进京在听取各项目县实施幸福工程项目工作汇报后,对各项目县的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对今后的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各项目县要把惠民工作做好、做实。幸福工程是一项民生、民心工程,是惠及每个计生贫困家庭的一件好事,是我们扶助计生贫困母亲的一件实事,一定要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务求好处,力求实效,实实在在的把幸福工程工作做好,发挥好的效益。二、幸福工程要做到两个坚持。一是坚持小额资助、直接到人,滚动运作,劳动脱贫的救助模式,让贫困母亲有一定动力和压力,有一定的紧迫感,让有限的资金惠及更多贫困母亲,享受幸福工程的好处,提高还款的意识。二是要坚持两条腿走路。走进贫困母亲家,选择一些风险小、易操作、见效快的项目。要探求一些新的运作模式,规模经营、多种资金捆绑使用,发挥互动效益,体现整体效益,积极探索产业化发展,现金分红等方式以提高贫困母亲的经济收入。三、规范运作、创新发展。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充分尊重贫困母亲的意愿,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情况,寻求支持,扩大项目,落实资金,靠示范带动,用典型引路,以项目促进,力求使我省幸福工程有新的进展、新的突破。通过幸福工程的实施,提升能力,增强信心,通过劳动使贫困母亲走出困境。幸福工程的实施离不开各级人口计生委的支持,要充分发挥各级计生协的主导作用,强化输血,加强自我造血功能,把幸福工程做活、做强、做大、做久。